怎么能這樣對待年輕戰士的生命?
前些日子東北有個地方,四個年輕的戰士偷了一只槍和子彈出了軍營,接著就被特警擊斃了三個,還有一個重傷。我為這幾個年輕生命的消失感到痛心,他們還都是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呀,特別是他們還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戰士。即便他們有人犯了軍法,而又不是戰爭年代,未經審判,幾個年輕的生命怎么可以這樣草率的擊斃了?
有人說犯了軍法就得擊斃。是的,私自攜槍彈出軍營是重大的事件。但是第一他們攜槍出去后,一沒殺老百姓,二沒搶老百姓的財物,三沒有叛國投敵,四沒有挾持人質,他們不是危害國家安全敵人,不是怙惡不悛的罪犯,怎么就能說槍斃就槍斃了?這幾個年青人即使是犯了錯誤,如果是戰爭年代特殊環境下槍斃的話還情有可原,然而這是在一個和平的年代,怎么就不能弄清是非緣由,怎么就不能給他們一個回旋的余地?不要忘了,他們這群人是98抗洪時候第一個跳進缺口堵洪水的人,他們是汶川地震時候第一個沖高空跳下救老百姓的人。一旦戰爭降臨,他們可是要第一個上前線犧牲的人,而沒有緊迫戰爭威脅的年代就能草率的對待他們的生命了嗎?
高高上的肉食者們,不要以為這樣所謂嚴酷的軍法,就能提高軍隊的戰斗力。不要忘記人民軍隊當年是怎樣脫胎于舊社會的軍閥而產生的,靠的深入細致的思想教育,是讓戰士知道為誰而戰斗,為誰而扛槍,靠的是官兵之間的民主平等,靠的是上下級之間同志一般的溫暖關懷,靠的是戰士們由衷的認識到自己是為勞苦大眾打天下的崇高使命感和階級覺悟。而不是搶逼抓壯丁,不是體罰打罵,不是讓他們當炮灰,不是軍官對士兵,上級對下級的隨意打罵甚至是草菅人命!如果不給全國人民一個滿意的交代,這種擊斃戰士的行為和舊社會的軍閥壓迫草菅人命有什么兩樣?
年輕人哪有不犯錯誤的?即便進了軍隊,也會犯錯誤,戰士犯了錯誤上級不去做政治思想工作,而是簡單粗暴一槍了之,今后還有誰去扛槍?當年毛主席是怎樣對待犯錯誤的逃兵?解放戰爭的時候就有一個逃兵,擅自離隊,后來連長親自去把他找到。在帶他回來的路上,他竟然還把連長打暈推到山溝里去了,連長差點喪命。后來怎么樣?主席指示部隊把人家的父母請到軍隊里,好吃好喝,到處參觀看看人民軍隊的訓練,學習的新氣象,還像陪領導視察一樣天天派人陪同。最后人家父母回去到處夸軍隊的好,罵自己的兒子沒出息不爭氣,后來那個逃兵又回到了軍隊,成了一名真正的戰士。這才是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假如放在今天,當了逃兵還差點打死領導,難道要把那人槍斃好幾次,甚至把人家父母也判刑嗎?難道還要義正言辭的說犯了軍法就要這樣嗎?
不要忘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宗旨,他是中國工農階級的武裝,是保衛人民利益的戰斗隊,是為解放全國受壓迫和受剝削的勞動人民而產生的軍隊,是人民共和國的基石。不要忘記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靈魂是毛澤東思想指導下的政治教育,在這樣的政治教育下的軍隊是一支風景秀麗鳥語花香;沒有階級,更沒有壓迫;沒有富人,也沒有窮人,所有的人一律平等;每周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軍隊。任何人不應忘記人民軍隊傳統,讓我們為戰士默哀。「 支持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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