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王大閃人《陳光誠現(xiàn)象:愛國還是賣國》的有關(guān)觀點
白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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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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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xiāng)
分析問題必須客觀,作為一名學(xué)者。如果借著須有的東西故意給某個人指定罪名或故意宣傳某個本著自己意向發(fā)展的政治方向,而這個政治方向與世界價值觀相反,其實只為一人之私利,我認為就是無恥的,是別有用心的,是自私的行為,也是可恥的。
我不了解陳光誠這個人,當然不能發(fā)表過多的評論,仁善也罷,自私營利也罷,但在這篇文章中有點,我看懂了,那就是他,陳光誠揭發(fā)了腐敗,他,陳光誠,為某些弱勢群體爭取了些權(quán)益,從這個層面上講,陳光誠是可敬的,我等狂喊民主之輩,也沒有他這樣的勇氣。
文中說“由于陳光誠從小性格孤僻、倔強,導(dǎo)致他心理上也不同于常人,出人頭地的想法特別強烈,看問題比較偏頗,容易產(chǎn)生極端想法。”,作者用意何為,我想無外如下幾點:1、盲人大都性格孤僻,不可信任。或者說殘疾人大都容易孤僻,心理都容易扭曲,不太容易客觀看待問題。如果照這樣說,古代的孫臏也是可恥之徒了。2、出人頭地的想法都是不可取的,請問,作者你參加高考為了什么,你不要告訴你為了振興中華,你當時的想法可能為了改變自己,也是為了和其他人不一樣,其實這就是出人頭地,出人頭地,沒有什么不好,可是在這個國度里,上升的通道被堵死的情況下,如何才能出人頭地呢?需要人思考。而且人家陳光誠采取的是為人爭取權(quán)益這個方式,即便是為了出人頭地,難道這種為民請命的出人頭地不值得提倡嗎?照你的邏輯,全國人民全做順民,任人宰割才是好事。真是混蛋的邏輯。3、請問,什么是極端想法,我去上訪,你罵我是極端想法,我為了保護我的房子和土地,你罵我是極端想法,那么到底才不是極端想法呢,我的王大閃人。
文中還說,陳光誠先生把國家資料賣給國外的相關(guān)機構(gòu),此事沒有根據(jù)是萬萬不能說的,請問,證據(jù)在哪里,請把他拿出來,告示天下,這樣才有信服力,不能只為了宣傳而造假。你不知道現(xiàn)在政府的公信力是多么低嗎,你還在這里火上澆油。另外,如果是真的,為什么法院沒有判陳光誠先生叛國罪或泄露國家機密罪,而只是判了“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現(xiàn)在已經(jīng)在濫用了,是統(tǒng)治政府的工具。這點我想我不說,廣大民眾也會理解的。
說陳光誠先生有豪宅,那就貼出來,照片,房產(chǎn)證明拿出來。這樣才有說服力。
即便,向國外的有些機構(gòu)提供些我們政府官員腐敗的資料或我們社會生活現(xiàn)實的資料,這些能是賣國嗎?
什么是賣國?百度的解釋是:投靠敵人,出賣祖國和人民的利益;誰是敵人,這個很容易理解的。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或侵略國家和人民利益,才是敵人。如果為了提高人權(quán),民主,人民生活,為了像政府施加壓力改變不好的現(xiàn)狀,像國外的報社提供相關(guān)資料給你報道,這是賣國?可恥的邏輯。報社給你的稿費也是你的自由和權(quán)力,不是嗎?
良心是桿很好的稱。執(zhí)政為民,評在人心。隱瞞和欺騙是解決不了的問題的。只能讓問題更嚴重。
從這篇文章,我看出來了中國某些人的劣根性,為了自己的利益是什么事都可以干出來的。
為國家和人民思考的人是可敬的,任何人對其的攻擊都是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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