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了個補丁,拉奈特來壯壯膽。】
知道張五常賣過橘子,卻不料他還想賣蘋果;那么我們就不妨來看看,張五常是打算怎么賣蘋果的吧。《經濟解釋》云:
“假若一個蘋果的市價(換值)是港幣二元,你買五個。第五個(邊際)的最高用值當然也是二元,否則你會多買一點或少買一點。這第五個的消費者盈余是零。然而,第一個蘋果你愿意出十元之價(你的最高用值),第二個是八元,第三個是六元,第四個是四元,第五個才是二元。你每個須付之價只是二元。這樣,你的消費者盈余是八元、六元、四元、二元、零,加起來是二十元。
對你來說,五個蘋果的最高總用值是三十元(十加八加六加四加二),總換值是十元(二乘五),消費者盈余是二十元(三十減十)。五個蘋果,你最高的平均用值是六元(三十除五),每個蘋果的平均盈余是四元(六減二),總盈余(四乘五)也是二十。
我是賣蘋果的人。在有競爭的情況下,同行的每個賣二元,我只能跟大市要價。但如果我是唯一的出售者,而我又知道五個蘋果你最高愿意付三十元,其中二十元的盈余我當然希望可以兼得。那怎么辦?我有三種辦法。
第一種辦法是最困難的。你買第一個蘋果我收你十元之價,第二個收八元,第三個六元……這樣,你買五個的總付價是三十元而不是十元了。你的消費者盈余(二十元)就給我榨取了。困難是你會騙我,說一個小時前跟我買了四個蘋果,現在買的是第五個。
你騙我?我還有兩個辦法可以榨取你的盈余。其一大方得很。每個蘋果收價二元,買多買少隨君便(我知道二元一個你會買五個),但你要先給我二十元入場費。這入場費就是你的消費者盈余了。
最后一個辦法是不收入場費的。我說每個蘋果收價六元(你五個蘋果的最高平均用值) ,但你一定要一起買五個,不然就一個我也不賣。你一起買五個,付我三十元,其中二十元的盈余就給我榨取了。”
對上述這些, 余斌 先生在《經濟學的童話》里做過很好的批評,總結——網上沒現成的拷貝,而我打字很慢,只好長話短說,雖然概括的未必準確,也不管它了——如下:其一,可以十元一個把五個蘋果賣給五個人,比起張五常的辦法來,還可以多賺二十元;其二,了解買主的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其三,買主也可以反過來榨取張五常的出售者盈余;其四,蘋果不好壟斷,有很多代替品不說,賣不出去還容易爛掉。這第四點,決定了張五常的三種辦法都不好實行,對于第二、三兩點,我也都同意。但對第一點,我倒愿意替張五常辯兩句:他應該不是說自己只有五個蘋果可賣,他的意思大概是,平均起來每個買的人會買五個,他只是拿一個買者做例子來分析而已。
而我認為,根本不存在消費者盈余。張五常說“第一個蘋果你愿意出十元之價(你的最高用值),第二個是八元,第三個是六元,第四個是四元,第五個才是二元”,這完全是對需求曲線的誤讀,或者曲解。對應張五常所說的需求曲線,其真正意思應該是:每一個都十元時,你最多愿意買一個;每一個都八元時,你最多愿意買兩個;每一個都六元時,你最多愿意買三個……一句話,需求曲線上的每個價m,總是和一定的數量n相聯系,而不是和第n個相聯系。也就是說,價格決定的是你最多買幾個,而不是要買第幾個。而且,當你買n個的時候,這n個的地位是等同的,每一個都是第n個:也即每一個都是邊際的,同時也是平均的。
換個角度看,需求曲線的真正意思是:當n個打包一起賣時,你最高愿意出價m*n元——沿用張五常的例子,即五個蘋果你最高愿意付十元。而張五常認為“五個蘋果你最高愿意付三十元”,那就意味著:每一個都六元時,你要買五個(而且必須買五個,不然他一個都不賣給你)。但是前面說了,需求曲線表明:每一個都六元時,你最多愿意買三個。當然,你可以不買,這和“你最多愿意買三個”并不矛盾;可只要你一買,那就意味著你的需求曲線右移了。而且事情還沒完呢,你需求曲線的右移,還意味著:當你下次再買五個蘋果時,張五常會賣得比三十元更貴了。
總之,需求曲線上的每個點既是邊際意義上的,也是平均意義上的,是二合一的。把需求曲線誤讀為僅僅是平均的,就會導致子虛烏有的“壟斷死角損失”;把需求曲線誤讀為僅僅是邊際的,就會導致子虛烏有的“消費者盈余”。但比較起來,后者比前者更加的不靠譜。
【補記1】
關于“第幾個”的問題,還有個笑話:某個人吃了一張餅,還餓;就吃第二張餅,依然餓;接著吃第三張餅,飽了。但是他卻后悔了,認為自己應該直接吃第三張餅,而不用浪費前兩張。可問題是,三張餅都擺在他面前,哪一張才是那個他應該直接吃的第三張?答案是,沒有可以直接吃的第三張:只要他直接去吃那所謂的第三張,馬上就會變成了第一張。說的再玄乎點就是,每一張都是第三張,而每一張也同時都是第一張。(你別說,它還真有點量子力學中波函數塌縮的味道。你可以設想:吃前,每張餅都處于第一張、第二張和第三張的疊加態,是你吃的行為,才使它們塌縮分化為第一張、第二張和第三張的。呵呵,這當然是純扯淡了。)
【補記2】 這里是要拉名人來壯壯膽。關于“根本不存在消費者盈余”的看法,我自己還是比較得意的,認為有點創意。哪知看了奈特的《風險、不確定性與利潤》,才發現奈特老早就認為“消費者盈余”是謬誤了!這表明了我的孤陋寡聞,但另一方面卻更高興了:我這經濟學的門外漢,還確實有點眼力呢。臉紅。
真不知道經濟學的內行們是怎么讀奈特的?張五常應該也讀過《風險、不確定性與利潤》吧?當他在《經濟解釋》里那樣賣蘋果的時候,不知他在睡夢中——就像他想到馬歇爾的一個注腳那樣——曾想到奈特的一個注腳否?這個注腳就是:“在基本理論上,筆者和馬歇爾之間的分歧屈指可數,剩余理論就是這為數不多的幾個中的一個。我的質疑主要是針對‘范圍與方法’,而不是針對事實或邏輯。我只是看不到這個概念對于理解人類行為或解釋經濟現象的用處何在。我相信,這個理論背后的混亂觀點將會導致嚴重的錯誤,會從經濟推理中得出完全不相干的結論。更有甚者,訴諸‘單純的常識’似乎完全不能證實這個現象的存在。我們可以說,一個人一定愿意花1000美元買下第一個面包,他沒這塊面包不行。但是,我們不能說,如果他僅花10美分就買到了這塊面包,他會獲得了價值999.9美元的免費滿足。許多經濟學家也看到了所謂剩余的神秘特征。我們希望上述討論能夠指出錯誤的源頭,我們將能更容易辨識這個錯誤,并規避它。”至于具體的論述,各位直接去看《風險、不確定性與利潤》吧:一指禪打字真是累啊。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