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忠國:牧野征夫接受黑錢發帖會為誰服務?
田忠國
在談牧野征夫接受黑錢發帖前,我們有必要介紹一下牧野征夫。牧野征夫,原名趙勤軒,1938年出生于河北省。“國防”雜志主編。或許有人問,你介紹趙勤軒的簡歷干什么呢?一,“國防”雜志主編之位置,應該說是中國最重要的位置之一,其收入水平足可以養活他全家。二,求道者必棄利,求利者定棄道。因為,這是道、利之使然,換成現在的話說,就是求利與求道有不同的客觀規律。三,人類歷史證明,沒有獨立的人格,便沒有獨立的學術觀點。
趙勤軒出生于1938年,即受過正統的文化教育,也受過黨的長期教育,退一萬步講,趙勤軒蛻化變質了,以剝削壓迫為其人生宗旨了,但是,保持封建仕大夫的精神氣節總可以了吧?也就是說,在堅守剝削壓迫為其人生宗旨的情況下,保持愛國精神,這個要求不算高。或許,趙勤軒看到我的觀點,一定會說,你不是黨員,沒有權利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黨的高級干部提要求。好吧,我不是黨員是事實,而且是鐵的事實,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我從來沒有冒充過自己是黨員,更不用說冒充干部了,但黨章憲法對黨員,特別是高級干部的要求呢?
黨章憲法何處規定有允許黨員,特別是黨的高級領導干部,以顛覆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價值標準、價值目標為己任的?而且相反,黨章憲法明確規定,任何黨員必須遵守黨章憲法。或許趙勤軒說,他從來沒有顛覆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價值標準、價值目標的言論,只是堅持私有制的“社會主義”,堅持普世價值。請問,私有制的“社會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嗎?如果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數千年來的人類文明史,不就整個是社會主義文明史了?這是一。其二,大量事實證明,普世價值是繼“十條誡令”、“華盛頓共識”之后,美國精英祭出的解體中國的重要法器,但趙勤軒以此為標準、為武器,其目的何在呢?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趙勤軒早就墮落為美帝國主義解體中國的幫兇。
我們不妨再看看被趙勤軒所仇恨的文革。
文革期間,不僅有黨章憲法,為人民服務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約束黨員干部,而且,文革后期已經形成了人民大眾共同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的社會機制,還有造反有理、革命無罪的社會動態糾錯機制,前者是為黨員干部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的,也就是說,人民群眾有權利為黨員干部立規矩,而且有明確要求,必須怎么做、應該怎么做,如果黨員干部不按照人民群眾共同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的規矩做,人民群眾就有權利造他的反、奪他的權。人民大眾為維護黨章憲法尊嚴,維護黨的紀律和憲法規定,做出了無法磨滅的歷史貢獻。
那么,如果按照人民大眾共同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的社會機制和社會動態糾錯機制,趙勤軒既便想加入美國解體中國的隊伍,想以私有制的“社會主義”為唯一標準,破壞黨章憲法,請問,趙勤軒能做到嗎?做不到了。由此可知,趙勤軒仇恨文革源自他對文革的畏懼,也就是說,趙勤軒害怕失去肢解中國和顛覆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價值標準、價值目標的自由了。
zhang737網友揭露說:“牧野老鬼是收了黑錢發貼滴!!!”
zhang737網友雖未指出趙勤軒收了誰的黑錢,但從其服務對象上看,也就是按照趙勤軒類的主流精英拿誰的錢為誰服務的價值邏輯標準看,不是完全可以推理出他拿了誰的黑錢了嗎?反過來說,趙勤軒拿了誰的黑錢,為誰服務不就一目了然嗎?或許趙勤軒說,現在不是文革時代搞有罪推定了-----中國和國際接軌了-----而是無罪推定。中國法律真的和國際接軌了嗎?否,因為,國際上與無罪推定相配套的還有一條規定,即,被告自證。也就是說,被告不能自證其有罪的,原告控告被告的罪名成立。
所以,趙勤軒要拿無罪推定說事,就必須拿出“被告自證”,如果僅僅拿無罪推定說事,而掩蓋“被告自證”這一國際規則,從邏輯上說就是為有罪開脫。
對嗎,趙勤軒先生?
東方預測與戰略研究院
2011-6-6
附ZHANG737網友最新留言:ZHANG737說:牧野老鬼子是網特,收了黑錢發貼.專門打擊愛國的網友.為霉國侵略中國張目.
姓趙的神馬東西,我木有聽說過.特此說明!!!
http://bbs.huanqiu.com/thread-6979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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