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一部分熱心人向判決書中公布的張妙丈夫的住址“西安市長安區興隆鄉宮子村西村116號”和張妙父母的住址“西安市長安區興隆鄉北雷村南村184號”寄去了捐款。后來,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執行院長,學者、專欄作家傅蔚岡先生在微博上發起捐助呼吁,自己捐了至少五萬元,加上其他人的捐助,據說目前已有三十多萬。據微博消息,傅先生已經與張妙丈夫王輝取得聯系,并確認有關款項將于“五一”前后的近期親自去西安交給張妙家屬。
另據報道,中國首善陳光標先生“十年來捐贈14億元”、“2010年捐贈超過三億元”,而且每次捐助的款項都至少是百萬元量級的。傅先生募集的這幾十萬元,對于陳光標先生來講,完全是“小菜一碟”。
那么,為什么樂善好施的首善陳光標先生對于捐助藥家鑫案的受害人張妙家屬這件事情,并沒有參與呢?
如果說,陳先生太忙了,不知道這件事情,那是不大可能的。藥家鑫案從三月下旬開始鬧騰,到現在有一個月了,全國媒體和各大網站的網友都十分關注,一向關注新聞的中國首善陳光標先生怎么可能沒聽到相關的消息呢?只要他有心捐助,就算不能親身前往西安,派幾個公司職員代表一下,應該沒有什么問題的。而且,54萬元對于陳先生“每年盈利數億元”的公司而言,實在是九牛一毛。如果陳先生能夠搶在傅先生之前這么做,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關于他的質疑。
首善陳光標先生為何不向藥家鑫案的被害人張妙的親屬捐贈一點呢?
在中國經營報針對陳先生的“慈善成績單”進行的調查質疑中,有這么一條:“5月28日,向江蘇省光彩事業促進會捐贈1000萬元現金,用于支持西部地區教育事業””的款項,最后“因無法開據免稅發票而全額退回”。
“因無法開具免稅發票而全額退回”,顯然不會是“江蘇省光彩事業促進會”的內部規定,應該是捐助方提出的要求。由此可見,只要“無法開具免稅發票”,陳先生已經支付的捐款也是一定要“退回”的。
張妙的家屬可能開具“免稅發票”么?別說“免稅發票”,作為農民的他們,恐怕連不免稅的發票也無權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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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