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遵章守法被當作愚蠢、甚至是被當作違法之時
毋庸置疑,在當今中國,中國共產黨的黨章是最大的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是最大的法。
《中國共產黨章程》里赫然寫著這樣幾段話: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
【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在毛澤東思想指引下,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革命斗爭,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順利地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了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發展了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和文化。】
面對這幾段話,誰都明白,倘若不依靠工人階級用階級斗爭的手段,去消滅階級以及由階級所產生的剝削和壓迫,那么,所謂【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則實在無異于白日做夢。
面對這幾段話,倘若人們聯想到如今工人階級變成了弱勢群體、以及讓資本家紛紛入黨作官的現實,我不知大家將有何感受?
面對這幾段話,倘若人們聯想到如今李銳、茅于軾、袁騰飛之流惡毒咒罵毛澤東和毛澤東思想的言行絲毫不被處理,我不知大家將有何感受?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里明載著這樣的條款: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里明載著的這些條款,倘若人們聯想到如今工農大眾早就被淪為弱勢群體、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已經被掠奪殆盡、剝削和壓迫遍及中國、按勞分配的原則早就被按官職的大小和資本的多少進行分配的形式所代替等等現實,我不知道大家還能不能認為上述這些憲法的條款是存在的?
鑒于上述事實,我覺得章程和憲法的基本精神恐怕早就是名存實亡了的。
既然作為中國領導力量的中國共產黨的黨章、以及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大法的憲法,似乎都已經名存實亡了,那么,會不會出現遵章守法被當作愚蠢、甚至是被當作違法的現象呢?鑒于我在烏有之鄉網站已經被置頂的《從巴基斯坦到利比亞看中國小康社會這條河究竟有多寬》一帖,卻被某位網管強令刪除的現實,所以,我不想對這個問題作直接分析。這里,我只想通過幾十年來中國社會所存在的人所共知的潛規則,以及某位高官的兩段講話,請大家自去體會。
請問,幾十年來的中國社會,究竟有沒有人將“不管黑貓白貓”“一切向錢看”“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貫徹成為事實上的特色理論?這是不是人所共知的潛規則?在這個潛規則的淫威之下,那些遵章守法者,究竟是會受到表彰呢?還是會受到蔑視呢?
至此,在我看來,某些權力將遵章守法當作愚蠢,甚至是當作違法,這不僅是邏輯上推理的結果,并且似乎還存在著大量的事實。(筆者注:請大家自己去想,恕我不便在此羅列)
至此,人們也許會問:在堂堂共產黨的黨章和憲法下,怎么還會出現這一悲慘結果呢?在我看來,無它,唯一的解釋,就是某些權力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毫無定語的“不斷解放思想”和“大膽創新”這兩件“法寶”所造成的。難道不是么?
我認為,這最后一點,才是我們應該全力去認真關注的。
秦川牛
20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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