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陽
2011.1.26.
對郎朗在白宮演奏《我的祖國》大興文罪之師其實挺好玩的。好玩就好玩在這實際在客觀上對文革來了個否定之否定。
如果郎朗確如問罪者所罵的那樣,是明知故犯、借題發(fā)揮、蓄意“辱美”,那就順便證明了一個事實:在意識形態(tài)領(lǐng)域“提高警惕”、“繃緊階級斗爭弦”沒錯,符合“國際接軌”、“普世價值”。美國能如此,中國為什么不能如此?當(dāng)年為什么不能對借題發(fā)揮、蓄意“辱華”、反共的東西來個揭發(fā)清算?由此可見文革的大原則沒錯。 ...
如果郎朗確如他聲稱的那樣,此事出于無心,他事先對此曲的政治內(nèi)容一無所知,那一口咬定他是“是中國獨裁者御用琴師”就是制造冤案。這就順便幫助了今天的年輕人理解無數(shù)所謂“文革冤案”都是怎么來的——就是如今這些抓住人的把柄、不由分說、無限上綱一棍子打死的人這樣制造出來的。由此可見制造冤案并非文革獨有、中國獨有。 ...
這種“冤案制造專業(yè)戶”從來都是以“緊跟形勢、一貫正確”的姿態(tài)出現(xiàn),文革時如此,如今仍然如此:文革時顯得比誰“左”,否定文革時顯得比誰都右。
比如,別看吳敬璉如今言必稱市場,文革時可是“極左”五.一六,“左”得宣布“一個人不應(yīng)該有兩件以上的襯衫”、不讓往鉛筆盒、橡皮上寫名字:“不要把這么一點點小東西都變成‘私有財產(chǎn)’”。
又比如,別看這次對郎朗“借演奏反美”義憤填膺、帶頭揭發(fā)的魏京生如今是“民運人士”,文革中卻是“極左人士”——當(dāng)初鬧“極左”制造冤案,如今鬧“民運”制造冤案,雖然面目不同、借口不同,制造冤案的本質(zhì)卻是一脈相承。 ...
“極左”與極右本來就是來回變的一回事,而且萬變不離其宗——搞破壞。當(dāng)無力直接對抗時,在“贊同”的名義下搞歪曲和丑化比直截了當(dāng)說“不”更有破壞性。如今讓許多年輕無法理解的各種“文革冤案”、丑聞就是這樣制造出來的,而且制造者往往就是如今否定文革最積極的“權(quán)威”。 ...
對郎朗的演奏,美國人暴跳如雷的并不多,傾向于相信郎朗的解釋的卻很多——“白宮發(fā)言人維耶特發(fā)表聲明,認(rèn)為這首曲子是在羞辱美國的任何說法都是完全錯誤的。這只是郎朗最喜歡的中國旋律之一。白宮另外在聲明中指出,在國宴上,郎朗演奏的是這首歌的曲子,沒有歌詞或其它任何政治內(nèi)容,他只說了歌名,并說此歌在中國很流行”。“《紐約時報》在一篇報導(dǎo)中,以「鋼琴政治?」為小標(biāo)題,簡短地提到這個小插曲。文章認(rèn)為在國宴上演奏這個曲子似乎是一個「令人遺憾的選擇」,但是郎朗顯然不是故意這樣做的。” ...
有意思的是一些中國人比美國人對“郎朗辱美”更義憤填膺,更積極上綱上線:“如果知道這首歌的背景,還選擇它演奏,那你可以懷疑他的動機或大腦智商。如果他不知道,那中國大陸的教育比我想象的還糟糕”、“國禮場合, 給人以杯弓蛇影, 太不懂事。這樣一個中國怎叫人放心”、“很不合時宜”、“希望中美關(guān)系不會成為此類以及其他不起眼小動作的犧牲品”、“一個友善的中美關(guān)系,需要雙方在價值觀上凝聚。盡管這次可能是誤撞,但希望未來朝這個方向發(fā)展”、“美國人民的感情如果因此受到傷害,那俺們應(yīng)該代表亞洲人民說一聲對不起”…… ...
更積極的是“民運人士”,迫不及待地連夜揭發(fā)批判:“有一件讓我也感到羞辱的事情,不得不告訴你們”、“赤裸裸地把美國軍隊比喻為‘豺狼’,并要用武器來對付它。在美國總統(tǒng)的國宴上演奏這樣的歌曲,難道不是對美國國家的極大羞辱嗎?” ...
如此“對美國國家的極大羞辱”,最義憤填膺、最急著積極上綱上線的居然不是美國人而是某些中國人,真是“皇帝不急太監(jiān)急”——難怪魯迅說:“叭兒狗往往比主人更嚴(yán)厲”。
法家誅行,儒家誅心。對郎朗的演奏追根刨底要挖出個“蓄意反美”的主觀動機之罪,正是儒家誅心的典型作派,也是大肆尊孔的自然結(jié)果。這跟文革中以“極左”的名義制造冤案其實是一脈相承。此脈不斷,更大更多的冤案還會源源不斷,這是靠大罵文革所無法解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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