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吹揭恍┚W友說“賣淫是最古老的職業 ”。今天,在數學網友的主貼《解決嫖娼問題的另一種技術:設立法律供養人的概念》之下,又有匿名網友聲稱:“賣淫是最古老的行業從未斷過,它解決沒老婆的社會問題;早年窮人搶糧向地主革命成功了,沒有妓女沒老婆的向誰革命?”
本網友一直對所謂“賣淫是最古老的職業”這種說法表示嚴重的懷疑。問題的關鍵是:并非任何一項工作都是“職業”。
如果社會上有一群人是依靠從事某項工作而獲得收入從而能夠生活下去,我們先不管這項工作是否合法,那么這項工作就可以稱為“職業”。
如果社會上確實有一群人從事某項工作,但是他們并不是為了獲得收入,而是純粹免費地為其他人服務,則這項工作就并不是一項職業,而屬于現在我們視為“慈善”的一種事業。
西方國家的歷史學家們認為,妓女是起源于宗教的。例如,建立于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倫王國就出現了妓女。在漢謨拉比王(公元前1750年)當政時,神殿里除了男祭司、傭仆、工匠外, 還有居于 “神”與“祈禱者”之間,為“祈禱者”服務的“圣職妓女”。公元前5世紀,希臘的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著作里這樣描寫巴比倫神殿里的妓女:“每一個當地的婦女在一生中有一次必須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將她的身體交給一個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個男人將銀幣投在她的裙上,將她帶出與他同臥,否則她不準回家……女人沒有選擇的權利,她一定要和第一個投給她錢的男人一起去。當她和他共臥,盡到了她對女神的職責后,她就可以回家。”這說明,那時做妓女并非為了收入,而是一種展示自己對“神”的信仰很虔誠的方式。這些婦女與陌生男人發生性關系并非為了是收入,因此,她們雖然被稱為“妓女”,但是這時候的“妓女”就并不是一項職業,只是一項“慈善”事業。
在我國,過去長期流行一種說法,即中國的妓女起源于殷商的女巫,并把那個時代稱為“巫娼時代”,類似于西方提出的妓女起源于宗教的說法。由于在史書與宗教典籍中找不出任何關于殷商女巫賣淫的確鑿材料,近年來又有人提出了另一種看法,認為中國的妓女起源于奴隸社會中奴隸主家庭所蓄養的家妓(女樂、 倡優),并在許多歷史事實和不少典籍中把“妓”解釋為“女樂”,把 “倡”也解釋為“女樂”來論證。
按照第一種說法,我國妓女也起源于宗教,那么,與前述的理由相同,這并不是一項職業。按照第二種說法,則我國妓女起源于奴隸主家庭蓄養的家妓,那么這些家妓是屬于奴隸主的,她們對于自己的身體并沒有“所有權”,她們與任何男人的性行為都是受其主人控制的,因此,仍然不是一種職業。
綜上所述,妓女作為一種現象雖然很古老,但是妓女作為一種職業的歷史應該并不那么久遠。
本網友認為,妓女要作為一種職業而存在,其首要條件是婦女對于自己的身體擁有基本完全的自主權,基本可以自主地決定出賣給哪個男人。
我們可以做兩個例子的類比。一個例子是雇傭工人這種職業,工人首先必須擁有基本完全的人身自由,能夠自由地決定把自己的勞動力出賣給哪個資本家,這時候的雇傭工人才是一種職業。
另一個例子是佃戶,他們也必須首先擁有基本完全的人身自由,能夠自由地決定把自己的勞動力出賣給哪個地主,否則他們就是農奴而不是佃戶。
婦女對于自己的身體擁有基本完全的自主權,這顯然在奴隸社會是不可能的,在早期封建社會也并不可能出現。
因此,本網友認為,妓女作為一種職業,應該是封建社會發展到比較成熟的時候才開始出現的。
此前的妓女只是一種社會現象,要么是宗教信仰對于婦女的一種要求,要么是完全沒有人身自由的婦女被強迫奴役的一種現象,并不是一種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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