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長江觀點完全是非黨的
我在上文《會使共產黨蛻變的觀點》,指出他的觀點是非黨的,就是非共產黨的,根據是十七大通過的黨章?! ?/p>
十七大通過的黨章在總綱中“規定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現以下四項基本要求”,其中第三項基本要求明確規定:“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薄 ?/p>
十七大通過的黨章在黨員這章第二條明確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
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在黨員一章第三條(三)款明確規定:“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薄 ?/p>
對于“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我的理解是,共產黨員作為個人,有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個人利益,作為工作人員,有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工作職權,而作為共產黨員,他的個人利益必須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克己奉公,多做貢獻,絕不允許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其他條文十分清楚,無論從全黨還是從每個黨員,都不能有不同于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同的特殊利益。
王長江的黨建觀點,是非黨的,不符合黨章規定。我說王長江觀點是非黨的,沒有使用“反黨”這個詞,是因為他有闡明自己觀點的權利,如果他說的對,黨章就應該修改。這就是民主。
人們可以不可以有不符合黨章、憲法的言論?我認為,作為民主社會,應當可以,否則,就不會有黨章、法律的修改,或者是一般民眾不能提出修改黨章、憲法的意見,只是少數高層人士的特權。黨一直講“堅持改革不動搖”,改革就包括對現在的法規制度的改變,就是說,有許多方面是違反黨章憲法的,比如分田到戶,私有化,已經不僅是言論,而是行動。就是說,不是不同觀點思想的爭論,而直接是違反黨章、法律的行為,這種情況發生在在革命、改革這樣的特殊的社會變革時期,是非正常狀態。如果黨和國家以后追認了這種變革,它就轉變為正常的、合法的行為,表現為社會常態;如果不被追認,變革者又堅持,如果僅僅是不同觀點,又是擺事實、講道理地提出來,社會要不禁錮自己,并真正是民主的,應該允許其合理存在,但不得有任何行動,否則,黨好國家就有權追究和懲罰。
我認為,依法治國是一種保守的正常的狀態,而改革、革命是要破壞舊的法制,創立新的法制,總是先表現為非法的意識、行為,后來才成為新的法制,代替舊的法制。所以,我對王長江的非黨觀點,沒有直接拿黨章來否定,而只是講道理,指出它是錯誤的,會使黨蛻化變質的危險觀點。現在,我也沒有直接用黨章來壓服他,只是指出他的觀點背離了黨章,他必須或者提出合理的說明,維護自己的觀點,或者放棄自己的觀點,回到黨章的規定上來。當然我也在想,是不是黨中央給了他這樣的研究課題,為下屆或下次黨的代表大會修改黨章做思想理論準備?如果沒有,我認為,作為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主任公開提出這種觀點,會使黨建研究走上邪路?! ?/p>
這里我順便提出,1、作為黨和國家工作者,不宜公開發表與其職務要求相抵觸的言論:2作者署名,凡個人觀點,不要掛職務頭銜,以免混淆,迷惑大眾視聽?!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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