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私有化”加“政治集權化”的改革道路是危險的道路,這也絕不是中國進步的方向
付明泉
2010年6月27日
1978年開始的中國式改革,實際上是在政治高度集權化的基礎上,在農村實現私人經濟和工廠逐步實行的廠長負責制為特征,通過推進小范圍的私有化來調動人生產積極性的改革運動;外交上則在“不爭論不出頭不表態”的所謂“韜光養晦”的口號下逐步放棄過去以意識形態為基礎的統一戰線盟友,實質是努力希望在不變革政治體系的前提下逐步進入1949年以來中國政權的反對者--西方發達國家組成的國家聯盟體系中。
經過32年的“中國特色的改革”,中國社會出現的兩級分化不僅僅讓民眾感到壓抑,也讓堅持“天下大同”的執政黨感到無奈。今天中國社會的這種兩級分化,貧富差別巨大的社會現狀,不是偶然產生的,而是在中國這樣一個有2000年封建社會背景的中國文化基礎上,在1978年時那樣一個高度集權全民奉獻幾十年靠領袖力量和精神約束干部的政治體制下實行“沒有明確計劃和目標”僅僅有“發財夢”的急功近利的“只有經濟變革的坡腳改革”必然出現的后果。
中國當政者在1978年看到了全國民眾日常生活貧困的社會現實,從高度強調意識形態的強調艱苦樸素全民奉獻的發展重工業時代,忽然一個轉身,開始了發展日常經濟的所謂“對內搞活,對外開放”的改革階段。而指導這個改革的所有藍圖,除了否定毛澤東后期的“高度計劃經濟”和“反對資產階級復辟”,除了實現在農村和小型工廠實行一定程度的私有化,除了暗中頒布了一系列照顧一些有功的高干老干部子女經商和一些特殊利益集團的政策外,幾乎拿不出任何新的辦法。農村私有化為主的土地改革調動的生產積極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城市企業改革的失敗的影響而逐漸失去實際效果。后來的大型國有企業的改革可以說是徹底失敗,因為這個大型企業的私有化,如果沒有明確的體制改變,沒有明確的特權消除,那么除了一些特權顯貴在半遮半掩的半私有化里中飽私囊,對任何勞動階層和全社會民眾都無任何收益。
有人開始把中國的社會稱為轉型社會,有人說是這有問題是轉型的“陣痛”,也有人說是“發展的必然”,更有說法說是我們必須交的建設“社會主義”的“學費”。很多人說中國缺少資本主義社會,所以必須“補課”,有人說,“私有化”是發達國家的“公理”和“真理”,必須推進,所謂社會的陣痛是“私有化不徹底造成的”等等。還有人高喊“精英政治”,似乎一個國家有幾個精英,有一個精英集團,就可以控制國家,老百姓就是草芥和群氓。還有人說全社會就是要犧牲一批窮人,中國才能進入發達國家之林。
中國的貧困有很多歷史的原因,有“當代精英”把中國的貧困簡單歸結為1949年建國后沒有及時實行改革政策,有學者則簡單歸結中國沒有及時私有化和對外開放造成,所有這些都是一葉障目,極其膚淺的認識。在歷史上,中國曾經是世界資源豐富,人口眾多的一個文化軍事強國,但是在近代開始,中國逐步成為一個人口大國,人均資源占有量少之又少。 中國從明代后期已經開始逐步落后于歐洲,這個既有文化的等人文因素、社會制度的因素,也有社會重文忽視科學的發展方向和國家資源的因素。而1949年前被臺灣鼓吹為民主科學代表人物的蔣介石先生統治的中國,也絕對不是一個富強的民眾安居樂業的社會,更是一個社會極度不公哀鴻遍野的社會。而毛澤東為代表的領導人則看到了中國龐大的貧困人口和極度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以及不夠豐富的人均資源。
中國要向前發展,而且要不斷的變革,這個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有龐大人口的中國,有悠久歷史的中國的復雜的社會問題也永遠不會隨著社會總體的富裕而消失。中國內部的勞動階層和資本擁有者和權貴統治階層之間的矛盾,勞動階層和執政官員階層的矛盾,中國因為資源的利用和其他國際大國的矛盾,都會長時間存在。中國的分配體系的公平化,中國司法執法的正規化,中國社會階層收入穩定化,中國社會公義的持續化,都是影響中國穩定的核心因素。在所有這些中,中國社會公義和中國的經濟分配是兩個核心問題。
在中國從1840年開始,或者說是清帝國的后期開始,中國的社會公義性和中國經濟分配這兩個問題一直影響著中國的全國穩定。所謂“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從未隨著朝代的更迭和任何的改革革命而徹底消失。而分配體系的嚴重不公在官場和權力下顯得尤為突出,清帝國末期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就使得全國怨聲載道。而最嚴重的是,社會公義性的喪失。所謂“有權能使鬼推磨”在中國比"有錢能使鬼推磨”更為突出。權力者可以決定人的生死,可以使生育者不能生,滔天大罪者可以活,社會沒有絕對的公義,但是有相對的公義。當社會分配體系和社會公義都達到一個勞動階層不能忍耐的最低限度,新的暴力革命就不以任何人的意志而降臨。
而經濟私有化加政治集權化無疑會造成社會分配體系的極度不公,以及社會基本公平公義性體系的全面坍塌。這是因為在政治高度集權下的私有化和成果分配,一定是極端殘酷和極端失衡的,這種“鐵幕”之下的私有化也一定是充滿和骯臟和不見天日的交易。而形成的新的利益集團也一定以百倍的殘酷去剝削民眾,以使得社會基本公義公平性體系的全免坍塌。這種特權不變,經濟體制改變的改革,與其說是為民眾和國家發展實行的多項改革,還不如說是統治階層和權力階層一次次對民眾利益的盤剝和這些階層之間利益瓜分運動。
而一個國家,不論實行何種社會制度,不論何種意識形態,不論什么革命和改革,不論采用何種方式,核心是必須要保證全社會分配體系的基本合理,要保證全社會社會公義的基本底線。缺失了這兩點的任何革命和改革,都是一小撮利益集團和權力統治階層的利益瓜分和利益掠奪運動,而這樣的革命和改革,也絕對不是中國進步的方向和光明的發展道路。
經濟私有化和政治集權化的社會形態,是比清明的封建等級主義社會,民生民主資本主義和廣義公有經濟的社會主義(這里說的是--真正的共有經濟的社會主義社會,而絕非封建幫會式的子承父業的家族統治的腐朽封建王朝式的所謂社會主義國家)更差的社會形態,“經濟私有化”和“政治集權化”只能催生如國民黨統治大陸后期的四大家族的特權顯貴寡頭壟斷家族以及少數游離于法律體系之外的特權階層,而絕對不會給中國廣大民眾帶來任何安寧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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