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網評】今日媒體披露,民政部前司長、現任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倡議,全國的億萬富豪應該以每年捐款一百萬,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責任底線。 相比美國富豪比爾□蓋茨和巴菲特倡導的富人在生前將財富一半捐給社會公益,王院長的倡議更人性化點,即使富豪再活50年,按一百萬一年計,也不過是5千萬,最多占億萬富豪財富一半,少活10年就相當于“巴菲特標準”打八折了,而且是分期付款,不影響現金流。 不過中國財富的貧富分化可并非都是富豪賺得太多造成的,僅讓富豪掏錢可有點不符合國情。世界銀行日前披露,中國1%的家庭占據了41%的社會財富。按此計算,就是約400萬個富人家庭,而根據媒體披露,僅計算1995年~2005年中國裸官數量,就已高達118萬,能讓配偶和子女在國外定居,自然本應屬于富人家庭,只不過財富早已變為美元、加元,很難計入人民幣富豪之列,而這樣的家庭數量已相當于中國富豪家庭數量25%,如果不及時將其列為再分配對象,而只對留在國內的富豪提要求,同樣也是社會不公。 不過和富豪公開的股票市值相比,裸官們的財富遠在異國他鄉,很難統計,要對裸官們實行財富再分配難度無疑大了許多。 好在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應當履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的義務,才有資格繼續享有崗位晉升、社會福利等各項權利。裸官身為公務員中的一員,自然得先盡到自己接受人民監督的義務。按年向人民申報家庭財產應該不在話下。 和富豪不同,裸官們掌握的是公共財政資源的分配權,更容易造成公共財富的分配不公,因此,對裸官的制度化監督顯然應優先于對富豪的再分配方案設計。 目前,除深圳規定裸官不得擔任正職外,其他各省市尚未出臺類似明文規定,這就意味著裸官在不少地方還有繼續當正職、拍板的權利,即使當副職,同樣也可以有相應的行政權力可以行使。這就更需要及時配套相應的監督機制來規范裸官們的行為。 2010年1月,中紀委十七屆五次全會強調,要擴大官員財產申報的范圍,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裸官們的海外投資、配偶子女海外就業、就讀學校自然也理應屬于申報之列。 裸官不等于貪官,為了給更多清廉裸官一個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中紀委還是早日出臺裸官財產申報制度,讓更多裸官的財富大白于天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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