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團又要把人民司法審判制度整成“騾子”
梁彥軍
“非驢非馬,就是騾子,騾子也是特色。”這是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回答有人指出:“中國將要實行的人民陪審團制度非驢非馬。它既不同英美的審判團,對案件有決定權。只有發表意見權,沒有決定權;也不同于人民陪審員,法律規定陪審員享有與法官一樣的權力。”時說的話。(河南商報2010.5.11)此話一語中的,形象生動,說出利益集團——法官利益集團又要把中國執政者欲將在中國建立人民司法審判制度整成“騾子”。
出“騾子”現象是現今中國的一大特色,把原本要的東西,給變了,變成假的,變成與希望要的形成對立的東西。人民的服務員變成騎在人民頭上的老爺,將為“人民”服務變成為“人民幣”服務,把醫療制度改革成讓廣大民眾看不起病,把住房制度改革變成廣大民眾買不起房,住不起房。
在中國實行司法制度改革:將法官司法審判制度改變成為人民司法審判制度,將法官為民做主,變成人民當家作主,人民司法審判。這一重大變革,可以肯定是來自于中國執政最高層的決定。不是的話,哪些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的中下級官僚是決不會觸碰如此大的事!
司法權力是很重大的權力,很厲害的權力。它從微觀一個個具體案例在社會解讀落實國家的法律政策,進而影響整個社會人們的思想和行為。人民審判司法,國家的法律政策就會被解讀落實成符合人民的利益;由貪贓枉法的法官審判,國家的法律政策就被解讀落實成了利益集團掠奪人民財富的法寶,群起效仿。社會就向不符合黨和政府、廣大人民意愿的不公平非正義的方向發展。一個彭宇案的判決,就讓人不敢救死扶傷。這個權力有時比國家執政者的權力還厲害。
實行人民審判制度,還是實行法官審判制度?關系到社會是人民當家作主,還是法官當家作主;關系到是建立符合人民意愿的公平正義的社會,還是建立法官貪贓枉法形成的不公平非正義的社會。
有人會講,法官會貪贓枉法,由民眾組成的審判團也會貪贓枉法。這樣的人是不了解人民審判團制度的,被臨時選定成為審判團成員的人是被封閉的。不僅原被告、原被告律師、審判員的親友無法和他們私下聯系,甚至都不能看電視報紙、聽廣播,免受外界干擾,影響他們獨立審判。制度確保人民審判員,不可能受到威脅利誘,不會出現貪贓枉法情況。對法官無法做封閉,因為他們要見原被告律師,確定一大堆有關審判的事務。將法官封閉了誰來做那么一大堆事務。
新中國在建立司法制度起,老一輩黨和國家領導人就希望改變舊社會法官獨霸審判權力狀況,為防止法官貪贓枉法,讓人民參與審判,要求審判時有人民陪審。然而黨和政府的愿望落空了,法官利益集團利用自身的優勢,知識優勢和權力優勢,將人民陪審員的權力剝奪了一干二凈,起不到作用。
在法官獨霸審判權力時,特別是實行市場經濟后,社會形成各種利益主體,社會利益矛盾沖突更為普遍,有矛盾沖突就得解決,可是做為最終公平公正解決社會矛盾沖突者——法院,法官在解決矛盾沖突時,在受到威脅利誘面前,不能公平公正去解決。他們往往站在強勢一方,維護強勢一方利益,使受害的弱者的利益得不到維護。大量的案件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判決,不服的執著的人就上訪。到市里、到省里、到中央上訪告狀;到人大,到黨中央上訪告狀。政府、人大、黨中央不該是解決具體矛盾沖突的機關,因為形成具體矛盾沖突的因素很多,要公平的解決,就要聽取研究正反兩方的說辭,分辨證據之真偽,分辨誰在說謊,只有這樣才能做出公平公正的裁決。這是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的。黨政領導人有自己的工作,不可能都對不公案件去糾正。因而,政府、人大和黨中央只有將大量上訪的案件,發回案發地去解決。這就造成大量上訪人員上上下下來回無效奔忙,舊的矛盾問題沒能解決,反而形成新的問題:從經濟上拖垮本來就是弱者的上訪者。更大量的不那么執著的人對不公正判決心懷不滿,他們把不滿積在心里,但他們將不滿的對象并不針對法院,而是針對黨和政府,針對社會。他們發泄不滿或借助群體性事件,打砸政府;或獨自到公交車上搞爆炸,到學校、幼兒園殺孩子。
對中國現狀,對問題的根源,中國的執政者已經從民間草根思想家那里吸取了智慧,認識到了“只有改變中國的司法審判制度,將法官為民司法,變為人民司法審判,才能根本改變中國的現狀,才能建立公平正義的社會!”因而要求法院搞“人民審判團”(不幸的是,又讓法官利益集團將名稱改為“人民陪審團”,由此才好讓他們剝奪審判團的審判權力。只有提意見的權力。如果叫審判團,再剝奪其審判權力就講不通了。
法官利益集團為什么要抵制人民審判?因為這樣他們才能繼續霸占審判權力,才能夠貪贓、謀財。什么公平正義的社會,在他們的詞典里,就沒有這個詞,就沒有這個概念。可能有人說關鍵在法官。傳統文化派會講包公,現代派會講馬錫五。舉一兩個特殊的人和特殊的事例能說明什么呢?我聽到法官貪贓枉法的事多的去了,黑的很了。法官在威脅利誘面前有幾個頂得住的?法官有幾個敢公布自己的財產狀況來證明自己絕無貪贓枉法情況。我敢講,法官的財產狀況基本上能證明他們都貪贓了。法官有幾個敢拍著胸脯講在強權勢力威脅下(輕者丟職,重者丟命)也要公正審判。叫我我也不再公正審判,反正不公正審判,弱勢方不能把我咋樣,又能落一把錢,當然選不公正審判。我相信很多或者說廣大法官都是有良知的,也是和我一樣在強權勢力威脅利誘下會選擇不公正審判。包公剛正不阿,不畏強權,只是活在想像的戲曲文學作品里。法官哪能都有象包公的后臺支持——皇帝的支持。沒這樣的支持,有幾個法官敢獨自去抗強權勢力公正審判?只有普通民眾! 普通民眾沒有思想包袱,沒有職權可丟失的,是臨時性的,強權勢力殺了他們也沒有意義。不怕丟職丟命,因而他們可以毫無畏懼的去公正審判。西方資本主義制度里的有良心的法官,正是看到這點,將司法審判權力讓渡給了普通民眾,讓渡給了人民審判團,由此才建立了相對公平正義的社會。
法官司法審判制度變革成人民司法審判制度,看起來是波瀾不驚的事情,實則是人類社會的巨大的革命性的變革!人民司法制度幾百年后能使西方資本主義社會變成相對公平正義的社會,更應該能使社會主義社會變成公平正義的社會。
在中國改革司法制度,建立人民司法審判制度,也是靜悄悄,少有人會感覺到它,關注它,但它是中國社會大革命,是關系國家命運和前途的大革命。
法官利益集團又要把人民司法審判制度整成“騾子”。是對中國國家執政者,人民的嘲弄。中國人民和有良心的法官,對此不應再旁觀了, 應將此事視為關系國家命運前途的大決戰。大家行動起來,阻止法官利益集團把人民司法審判制度整成“騾子”。在中國建立起人民司法審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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