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志峰
廣東核電回應“未早公布泄漏事故”稱會引恐慌。近日,有香港媒體報道稱深圳大亞灣核電站發生泄漏事件,隨后有關部門予以澄清。15日,廣東核電集團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表示,不達安全等級則無需公布,不然會引起市民恐慌。(6月17日《京華時報》)
相關部門之所以“未早公布泄漏事故”,是為了避免“引起市民恐慌”。他們做得對。穩定壓倒一切,何況事情還發生在端午節之前,按慣例節日必須“安定祥和”,某些不太愉快的事情還是能不說就不說了吧。
可是,盡管相關部門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某些事情還是傳了出去——香港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原來,5月底,大亞灣核電站把這一事件向安全咨詢委員會作了通報。安全咨詢委員會有來自香港的代表。這次通報后,香港代表在會上沒有作出質疑,然而其中一人把材料帶回了香港,香港一家媒體獲得了這一消息,作了報道。意外,一切純屬意外——假如安全咨詢委員會沒有來自香港的代表,假如香港代表沒有把材料帶回香港,假如該代表有著跟大陸工作人員一樣的責任感能夠做到守口如瓶,秘密不就可以保守了嗎?
連“不達安全等級”的“小事情”都可能“引起恐慌”,按照這樣的邏輯推斷,部分中國群眾的科學素養和心理素質真夠差勁的。然而,我卻對此邏輯感到很困惑。一直以來,中國人不是以“情緒穩定”而聞名于世嗎?培訓機構的女員工遭到了總裁的強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學員情緒穩定”;遭受“X年一遇”的自然災害,群眾“情緒穩定”;就連親人在重大事故中喪命,遇難者家屬往往也能做到“情緒穩定”……面對無數大事情中國人都能保持“情緒穩定”,為何遇到“不達安全等級”的“小事情”卻反倒“恐慌”起來了呢?一會兒“情緒穩定”、一會兒“恐慌”,這到底是因為中國人“精神分裂”,還是他們“被情緒穩定”和“被恐慌”了?!
“情緒穩定”的中國人原來也有“恐慌”的時候!這都是拜“相關部門”所賜——他們說你“穩定”你就“穩定”,說你“恐慌”你就“恐慌”;需要你“穩定”的時候你必須“穩定”,需要你“恐慌”的時候你就必須“恐慌”。從“被情緒穩定”到“被恐慌”,翻手為云覆手為雨,一切視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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