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重溫偶得
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掩耳盜鈴”的故事。說的是一個人捂住自己的耳朵去偷人家門上掛著的鈴鐺,自己聽不到便以為人家也聽不到了。
愚蠢得好笑。
故事教育人們不要自欺欺人。因為許多事雖然可以欺騙自己,卻是欺騙不了別人的。一舉一動,別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可有人不信,以為如今的時代不同了,在創新思想的指導下,一切都在與時俱進地變化著,掩耳盜鈴也不例外。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可笑之事。
這就是權力演繹出來的現代版的掩耳盜鈴,并因為權力而大行其道。
這是我這個思想僵化的老朽難以想象得到的。
什么叫現代版的掩耳盜鈴呢?
原來的掩耳盜鈴是捂住自己的耳朵去偷盜行竊。現代版的呢?是在他偷盜行竊的時候,用威脅利誘的辦法叫別人捂住各自的耳朵。不但捂住耳朵,還要捂起眼睛,還要捂好嘴巴。
這就是現在所說的一個時髦詞:“控負”。
單從字面上看,控負無疑是正確的,也是應該的。對負面的東西就應該堅決控制,直至消滅。那為什么要說成是現代版的掩耳盜鈴呢?
因為他們把控制的對象改變了。把控負變成了控制別人評負。
正確的控負,應該是控制負面的事情不讓發生。也就是說,應該控制那些喜歡制造負面新聞的人,不要去做盜鈴之類負面的事。
而現在是等他們盜鈴被發現之后,卻用各種方法和遁詞加以掩飾和狡辯,說什么你沒有能力保護好鈴鐺,被偷是活該。人家能偷是因為有能力。多大的權力就應該有多大的鈴鐺,否則就不可避免地要去偷別人的鈴鐺。
同時再用權力來限制別人的議論和批評。甚至誰說誰倒霉:輕則遭一幫小混混的圍攻,重則便有性命之憂。這就是權力的反映。否則哪里會使這種人如此興奮地蜂擁而上且前赴后繼。
這就是錯上加錯。
想到一個原理叫“負負得正”,跟“否定之否定便是肯定”同一個道理。但是這樣錯上加錯的負負卻是永遠得不出正來的。因為從前題到過程到結果始終都是錯誤的。更因為即使能力大到了可以一手遮天,卻也不可能蒙住所有人的眼睛,塞住所有人的耳朵,堵住所有人的嘴巴。更不可能讓所有的人都變成麻木不仁的行尸走肉。
盡管這些人的能力很差,差到不但考不上公務員,甚至連正常的日子都過得緊緊巴巴。
這樣的“控負”,無疑是護短。
而護短的實質就是:縱容。
縱容的結果呢?就是由數量的積累引起性質的變化,最后是不可收拾。
這是矛盾發展的規律。是無論多大的能力也沒法轉移的規律,是無論多大的權力也改變不了的規律。
列寧說過,濫用真理,會把真理變得荒謬。濫用權力呢?就把自己變成黑幫老大了。不過戴的卻是紅頂子。就如重慶打黑打出來的那些人,他們在沒被摘去頂戴花翎時,是何等地陽光燦爛!
忽然想起一件事,曾聽說“掩耳盜鈴”的那個人,就是后來通過考試得以入仕升遷,并因“指鹿為馬”而名標史冊的趙高。
我沒有去考證這個途說。
但從“掩耳盜鈴”和“指鹿為馬”這兩件事的行為方式的內在聯系看,恐怕還真象是那么回事。
前者沒權,盜鈴只能捂自己的耳朵;
一旦有了權,便不但能捂別人的眼睛耳朵,還可以指揮別人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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