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如棋:僥幸不應成為民族的希望
趙作海案的硝煙還未退去,又來了個叔侄二人齊坐15年冤獄,國家賠償118萬,但與此同時,卻有張尚強無罪被關211天難獲賠償。
讓我對劉俊海、劉印堂叔侄二人能夠沉冤得雪,且得到相對高額賠償唏噓之余,慨嘆深圳張尚強的命運如此不濟。
最近半月,我什么都沒有寫,有時間就出去逛逛,最終想明白了一個大家都明白的道理,監督體制缺乏是萬惡之源。這樣一種體制,使大家對生活對理想充滿了僥幸。
而且這類案件絕非首創,繼佘祥林之后,先后有聶樹斌、楊志杰、孫萬剛之類的案子進入公眾視野。
這些案子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在媒體介入后,能夠得到迅速的賠償。而劉俊海、劉印堂叔侄二人用了七年時間卻不如媒體一紙新聞。
這不得不讓我思索,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呢?
我們的冤情一定要等到媒體的關注才能得雪?又有多少個劉俊海、劉印堂叔侄二人用了多少年都無法得到公正?
而作為國家機器一方,又有多少冤情非得要媒體報道才會迅速行動起來,立即賠償?
我從里面看到了兩個字:
“僥幸”!
對,不論是趙作海,還是劉俊海、劉印堂叔侄二人,還是聶樹斌、楊志杰、孫萬剛都是因為僥幸得到媒體的關注才迅速得到處理,乃至國家賠償。
問題是,如果不被媒體發現乃至報道呢?
那么,我們的國家機器為什么一定要等到媒體關注才迅速處理?那么,國家機器究竟代表是誰的利益?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僥幸似乎成為了我們的希望。
在趙作海案曝出之初,我一度認為,我們的法治仍舊停留在“疑鄰盜斧”的時代, 懷疑誰是誰就是了。
拋開法律角度來看,我發現,趙作海的行為方式也許是其命運的根源,從這一角度來看,我暗喜,這樣,也許使我們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處事方式有一些收斂。但問題又來了,我們誰又能知道,哪些方式使我們能被警方懷疑,哪些方式又不能被警方懷疑?光是想這些,我們哪還有精力工作生活?
想想,這些冤案造成的社會影響是巨大的,用人人自危來形容絕不為過,再上一個臺階,已經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
而我們依然在僥幸地想,或許這樣會讓以后的制度好一點,或許以后不會有類似的案子了。
我發現,僥幸已然成為我們民族的希望!
2010年6月16日午間賈如棋于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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