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人民網報道劉少奇如何處理“打倒劉少奇”的標語案
---地方土皇帝搞“以言治罪” 實質是背離黨的宗旨離間黨群關系
一、 劉少奇是共產黨和共和國主要領導人之一
劉少奇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中國杰出的革命家、政治家和理論家。
劉少奇1922年,同李立三等領導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任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代主任,主任;1925年在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上當選為全國總工會副委員長;1927年在中共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1930年夏在莫斯科召開的赤色職工國際第五次代表大會,當選為執行局委員。
劉少奇19 31年1月,在中共六屆四中全會上當選為政治局候補委員;同年秋回國,任中共中央職工部部長、全國總工會黨團書記;1932年冬進入江西省南部和福建省西部的中央革命根據地,領導職工運動,后任中共福建省委書記。
劉少奇1934年10月參加長征,在貴州省遵義縣城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支持毛澤東的正確主張;1936年春赴華北,先后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書記;1938年任中共中原局書記,深入華中敵后,開展游擊戰爭;1941年皖南事變,任命為新四軍政治委員和華中局書記,同陳毅等一起扭轉了新四軍的困難處境,恢復和發展了長江中下游地區的抗日武裝力量,擴建了華中抗日根據地。
劉少奇1939年至1941年,作了《論共產黨的修養》等著名演講,豐富了黨的建設的理論;1943年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和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作修改黨章的報告,對毛澤東思想作了完整概括和系統的論述。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毛澤東赴重慶同蔣介石談判期間,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職務。
劉少奇1947年3月,國民黨軍隊攻占延安,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等留在陜北指揮全國解放戰爭,劉少奇任中共中央委員會書記,轉移到華北,和朱德一起負責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同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平山縣主持召開全國土地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確定的方針,進一步推動了解放區土地改革運動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劉少奇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報告,在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防委員會主席、國防委員會主席。
二、 國家最高領導人是如何對待百姓的咒罵
說說劉少奇,是如何看待與處理“打倒劉少奇”的標語案件。
事情是發生在1961年春,劉少奇回湖南調研,來到了老家寧鄉。
這天,他在山邊小路散步,發現在一根電線桿上貼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們餓肚皮,只怪劉少奇。打倒劉少奇!”
紙條上的字跡,歪歪斜斜,筆畫稚嫩,顯然是小孩子寫的。
回到住地,劉少奇交代工作人員:“紙條貼了就貼了,不要大驚小怪。如果有可能,我倒希望見見這位小朋友。”
沒多久,案子就破了。原來這件事是花明樓小學一個四年級學生肖伏良所為。
這件事發生后,花明樓小學校長提出三條處理意見:一、開除肖伏良學籍,交司法機關處理。二、班主任鄭淑梅管理不嚴,要追究政治責任。三、對全校學生作一次摸底排隊,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湖南省公安廳廳長李強,將破案經過和處理意見向劉少奇作了匯報。
劉少奇擺手說:“不要開除學籍。小孩子吃不飽飯,有怨氣,我是國家主席,當然有責任。至于校長、班主任,更不要責怪,怎么能怪他們呢?我倒想見見這個肖伏良,他寫的那個條子,一定事出有因!”
民兵很快把肖伏良帶來了。
劉少奇詫異地對他說:“怎么,是你?一個小不點兒的孩子!”
肖伏良抬頭一看是一位和善的白發老人,恐懼感稍有緩解,說:“您就是劉主席呀,我不反對您了!”
屋里的人都笑了。
民兵訓斥他:“你寫反動標語是要坐牢的,你知道嗎?”
“什么,還要坐牢?”肖伏良頓時怕得哭了起來。
劉少奇對李強說:“寫這種東西只是反映了一種意見,一種情緒,算不得是反動標語,請你告訴學校,校長不要檢查了,班主任也不要停職反省了。有意制造一種壓抑的政治氣氛,今后誰還敢說話呀!”
劉少奇微笑著把肖伏良拉到自己身邊,親切地說:“小朋友,不要哭,怎么會叫你坐牢呢?那是人家故意嚇唬你。你說說心里話,你為什么要寫那張紙條?”
肖伏良和媽媽在公共食堂每餐三兩老秤米,實在吃不飽。
媽媽痛惜他,自己省一口,留給肖伏良吃,自己卻由于長期營養不良得了水腫病。為了讓媽媽吃一餐飽飯,肖伏良趁食堂無人偷了一瓦缽飯,結果被食堂炊事員發現追了回來,還受了委屈,肖伏良就寫了那句話……
肖伏良說完,靜靜地等待著劉少奇的發落。劉少奇卻沒有責備他的意思,對他說:“照你這么講,是公共食堂不好!”
肖伏良回答:“好個屁!背時的食堂,害人的食堂……”
劉少奇笑了,說:“好了,好了。這恐怕是我們下鄉以來聽到的最沒蔽掩的真話了!光美同志,你說是不是?”
李強目睹了這一幕,內疚地說: “少奇同志,我們的思想方法也許有毛病,一開始就把這件事當作大案在辦!”
劉少奇很尖銳地對李強說:“老百姓總是有牢騷才發,干部該罵才罵嘛。動不動就批斗、判刑,哪個還敢講真話?少一點懲罰,多一點體恤,才會有人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三、 制造“以言治罪”誹謗案 背離黨的宗旨 離間黨群關系
(1)“實事求是”“三大作風”是執政黨的法寶
閱讀了《人民網》上有關《劉少奇與“打倒劉少奇”標語案件》的文章,聽到劉少奇很尖銳地對湖南省公安廳廳長李強說:“老百姓總是有牢騷才發,干部該罵才罵嘛。動不動就批斗、判刑,哪個還敢講真話?少一點懲罰,多一點體恤,才會有人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實事求是”,這才是我們人民群眾要的共產黨人真正作風!反觀現實中的許多地方黨政大員,官銜職位比劉少奇小,架子卻比共產黨領袖大,威風凜凜的土皇帝架子,的確成了“老虎屁股,誰也摸不得”,當官做老爺,談不上公仆,接受人民的監督。
我們在責問,我們政法隊伍的素質是在進步,還是在大倒退?
我們在責問,改革開放以來,為什么司法界會制造大量的沉冤者?
我們在責問,佘祥林、張作海、王子發、劉俊海等一批沉冤者是如何制造出來?
我們在責問,這到底是中國司法機構或執法人員出了問題,還是中國的法治出了問題?
早在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在黨的“七大”上強調“實事求是”作風,強調“有無認真的自我批評,也是我們和其他政黨互相區別的顯著的標志之一。”其實,現在出現眾多腐敗現象,最根本的是我們官員,背離了毛澤東最本質的“對敵狠,對己和。不當官做老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思想;背離了 黨在“七大”確立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與“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的中國共產黨 “三大優良作風”!
“實事求是”說,現在我們許多官員,名為公仆,實際墜落為腐敗分子,變成是國家主人的太上皇!腐敗的官員,自已可以貪財貪色,大搞腐敗,卻容不得共和國的主人----干部群眾對其腐敗行為進行批評、舉報,更難容忍共和國主人-----干部群眾對其實施監督。
“實事求是”說,壓制言論,封鎖信息,不讓百姓上訪舉報,成為貪官腐官通病。如果干部群眾起來批評監督舉報,就喜歡興師動眾大搞“以言治罪”,甚至“跨省跨市”抓人關人,搞那一套封建帝王的鬼把戲。于是,各地就誕生了無數的“誹謗門”。
“實事求是”說,因為這些人民“公仆”有法不依,任意制造一個個無辜平民百姓的冤假錯案,沒有殺人的,刑訊逼供成了殺人犯,要判死刑,佘祥林、張作海、王子發、劉俊海等一批沉冤者,就是如此泡制出來的。這充分地證明了背離了群眾民主監督,共和國的法治道路,必然是艱難曲折的。
“實事求是”說,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們人大立了多少部法律,真正管用的能有幾部?真正得到執行的有幾部?原本許多制定利國利民的良法,結果既得利益集團與貪官權貴的變通,就化為地方土皇帝傷害人民群眾的惡法?!不信,看一看《憲法》《物權法》,最終能保障廣大城市遷移戶的合法權益嗎?《農村土地承包法》,能保障廣大農民的合法權嗎?如果能,各地就不會出現血腥暴力、強遷強征、死傷人命的事件!
(2)官員無視黨紀國法才會不斷制造以言治罪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是有權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的;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是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然而,一些地方官員,卻是置若罔聞,私用和濫用公權力,只要公民的舉報和批評的信件或文章,觸痛了權貴的神經,就可以隨意開動國家機器,加上個莫須有的誹謗罪名;在權貴理論里,公民的批評和舉報,必須比紀委、公檢法辦案還要百分之百的準確,如果有差異、或有誤,就是敗壞黨委政府名聲,就是攻擊誹謗領導,就必須強行教訓“刁民”,直到投入監獄才心甘。
大興“文字獄”,成了改革開放特色,地方土皇帝非但欠缺民主意識,仍然奉行“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信你看,靈寶官員們,不但敢于違法,而且來個千里跨省追捕。在福建莆田、安徽五河、山西稷山、河南孟州、山東濟南、海南儋州、陜西志丹、遼寧西豐、四川遂寧等地,這些大搞“以言治罪”的地方官員,不但殘踏共和國人權,而且直接殘踏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盤點改革開放以來,層出不窮的壓制言論式誹謗案,全國最著名的十三大誹謗案,有(1)福建莆田 “誹謗領導”案;(2)安徽五河“誹謗領導”案;(3)重慶彭水“誹謗領導”案;(4)山東高唐“誹謗領導”案;(5)山西稷山“誹謗領導”案;(6)河南孟州“誹謗領導”案;(7)山東濟南“紅鉆誹謗”案;(8)海南儋 州“誹謗領導”案;(9)陜西志丹“誹謗領導”案;(10)遼寧西豐“誹謗領導”案;(11)河南靈寶“誹謗政府”案;(12)內蒙古東勝“誹謗政府”案;(13)四川遂寧“誹謗領導”案等。
這些誹謗案,雖經國內眾多媒體高調曝光、網絡揭露、萬民聲討,得到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的,至今僅僅河南靈寶王帥“誹謗政府”案,和重慶彭水秦中飛“誹謗領導”案,山東高唐董偉、王子峰、扈東臣“誹謗領導”叁案,河南靈寶處理幾個替罪羊,重慶彭水縣委書記藍慶華平調,山東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免職,尚有10個冤案占77%的,地方官員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硬扛著不糾錯,堅持違法亂紀到底!
(3)莆田“誹謗領導”案開了改革開放以言治罪先河
1996年莆田發生的林國奮“誹謗領導”案,開創了中國改革開放來“以言治罪”打擊舉報人的先河,揭開了眾多地方官員以誹謗、侮辱罪名,濫用公權,打擊迫害舉報人的新潮流!
1993年11月,時任莆田市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的林國奮被交流到莆田縣梧塘鎮任黨委書記。梧塘鎮是福建省有名的明星鄉鎮,眾多的外商投資企業使當地經濟十分活躍。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名聲赫赫的梧塘鎮實際上出現了財政虧空。在組織清財查賬時發現,鎮里數百萬元的賬目一塌糊涂,還欠了一屁股債……此舉無意中觸動了一些人敏感的神經。
莆田縣委書記鄭海雄、市委書記許開瑞、副書記陳少勇等主要領導直接插手梧塘鎮1993年全省村級換屆民主選舉試點人選安排;特別是鄭海雄三番五次地插手強行安排嚴重違反計劃生育國策的楓林村黨支部書記林某等3位村干部的人選;明目張膽地支持司機程秀杰,通過梧塘鎮政府某些領導以二萬低價承包侵吞松東村200多畝已成林的果林50年,平均每年每畝果林僅兩元錢等行為。鄭海雄司機程秀杰竟然應承松東村書記、村長連任兩屆,并指令林國奮要照此執行。許多梧塘鎮村民們不服這種明顯以勢壓人、以權謀私的做法,紛紛告狀。林國奮堅持原則,沒有迎合縣市主要領導的意圖,而得罪了主要領導。為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林國奮先后向縣市其他有關領導反映此事,為此招若了一些人的痛恨,公開揚言要讓其丟官撤職。
于是,就有出現了林國奮任職9個月,羅列罪行20多項,貪污受賄200多萬元的烏有之事。1994年8月6日,林國奮突然被莆田縣檢察院以一天一張《詢問通知單》的形式,連續羈押、審訊7天7夜,理由是貪污受賄巨大。但是卻因為證據不足,無法立案,鄭海雄便以“在職不便查處”為由免去林國奮職務,不明不白地靠邊掛了28個月。期間,林國奮多次找縣、市主要領導討說法,都被對方搪塞過去。后來,只好向當時的一位福建省委何少川副書記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何少川副書記在上訴報告上作了批示,福建省委辦公廳還以督查件下文,要求莆田市有關部門一個月內給予答復。于是,鄭海雄再令莆田縣紀委重新對林國奮的所謂問題正式立案,但是一直沒能做出正式結論。
林國奮一直被“掛”著無法參加工作,于是一邊參加中央黨校政治管理本科班的函授學習,一邊搜集整理有關莆田貪官書記腐敗的線索,在眾多有正義感的領導和同志的支持下,他先后整理成《福建莆田圈地炒賣土地嚴重》、《莆田工程與買官交易內幕數例》、《莆田農民負擔問題調查 》等材料,附上在莆田廣為流傳的“莆田人民沒福氣,仨只豬哥當書記”等民歌謠順口溜,先后用特快郵件寄給了中央各常委、中紀委、最高檢、中組部及及新華社等新聞單位。
同時,林國奮用住宅電話多次向中紀委、中組部電話舉報。在1996年11月初,當林國奮與中紀委舉報中心通話得知,中紀委十分重視莆田腐敗問題即將由領導(后才知是劉麗英副書記)率隊抵莆查案消息后,林國奮便在1996年11月6日被莆田當局抓起來。
原來,在林國奮1996年6月份開始舉報之時,莆田當局就發現有人向中央舉報,并視為特重大政治案件進行嚴厲清查。莆田當局火速組建重案專案組,在全市張開大網,查流傳的民謠順口溜團伙,查寫向北京的舉報信嫌疑人、查嫌疑人筆跡、查嫌疑人向北京通話記錄;組織全市進行排查,甚至組織盯梢、跟蹤、甚至 電話等。莆田市委書記許開瑞、副書記陳少勇親自督辦,莆田縣委書記鄭海雄直接指揮,莆田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樹芳掛帥督陣、莆田市國安局、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縣檢察院、莆田市縣紀委等部門頭頭直接參與,終于趕在劉麗英率隊來莆查案前一周,于1996年11月6日上午9時,數百名精兵強將的重案組,層層包圍莆田市委組織部宿舍樓林國奮住宅,一舉成功地逮捕了舉報人林國奮,立即實施刑事拘留投入牢房,并按市委書記許開瑞指示“50天內迅速走完一審起訴、二審上訴、投入監獄”全部程序。
于是,莆田出現兩道奇異風景線:一道是由許開瑞為首莆田當局重案組不斷進行逼供信,不斷擴大株連舉報案的干部職工,加快把舉報人趕盡殺絕;一道是由劉麗英為首的中紀委辦案隊伍,重點調查莆田官場腐敗,并讓許開瑞到后卓軍部講清問題。結果,不到兩個月,林國奮被許開瑞為首莆田當局打入大牢,由舉報人強行冠上“誹謗”罪名入獄;七個月后,許開瑞由劉麗英為首的中紀委專案組建議福建省委盡快免職,于是就有了1997年6月18日,福建省委免去許開瑞莆田市委書記職務的結果。
1996年12月初,莆田縣檢察院以“對現實不滿,用民謠順口溜誹謗縣、市領導”,并強加上“貪污、受賄、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公訴指控舉報者;1996年12月30日,莆田縣人民法院開庭實際上將判刑6年的判決書,已經事先打印好了。
曾經身為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市委組織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的舉報人林國奮,認為莆田當局把誹謗的自訴民事案件,變為公訴案件是不符合法律程序;何況,莆田當局濫用公權、用誹謗罪名打擊報復舉報人,本身就是違法亂紀行為;在一審法庭上,林國奮給予公開揭露,一審判決后,堅決上訴中院,盡管如何,二審仍然維持原判。
當時在一審上,莆田縣檢察院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責林國奮“對現實不滿,用民謠順口溜誹謗縣市委領導”,法庭上的本案審判長竟然質問林國奮,“為什么把堂堂正正的中國共產黨莆田縣委書記、市委書記叫‘豬哥’,這不是誹謗是什么?”
是啊,許開瑞、陳少勇、鄭海雄當年在莆田的所作所為,已經沾污了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形象,被民眾視為黨內的腐敗分子,“莆田人民沒福氣,仨只豬哥當書記”、“豬哥書記不是人,吃喝嫖賭玩女人”等民謠順口溜,是莆田民眾贈予的,也確實在民眾間廣為盛傳。林國奮只不過把社情民意整理起來,向中央等各級反映,這就構成了誹謗罪的要素,這就成了打擊報復的罪狀。那么,莆田社會上盛傳的民眾,是否通通抓起來加以判刑投入監牢呢?如果說,有一天在全世界盛傳流行,要不要讓莆田警察跨市、跨省、跨國到各地去抓人呢?
(4)莆田豬哥書記腐敗真相大白舉腐卻得不到平冤
歷史進入2008年,盡管莆田“豬哥”書記劣跡,已經大白于天下;2010年,莆田“豬哥”書記判處無期徒刑,全世界報刊雜志、網站都在刊載“豬哥”的光輝事跡。 但是,莆田舉報人林國奮因言獲罪、以言治罪的冤案,至今仍然得不到糾正平反。
叫人想不通的,盡管當年腐敗讓莆田成為全國信訪第一位,名居全國上訪信訪之鄉榜首,驚動中紀委女包公劉麗英副書記于1996年11月率隊查處莆田腐敗重案,原莆田市委書記許開瑞被宣布正式免職,但其行為卻沒有得到國法的追究;莆田縣委書記、湄洲灣北岸工委書記、陳少勇市長的特別助理鄭海雄,在廈門遠華案曝發,搞父棄官、兒辭職,全家蒸發人間,但其行為卻不受國法的追究;莆田市委副書記兼政協主席的陳少勇,盡管其行為不斷被莆田、寧德兩地民眾舉報,盡管其政聲不佳,仍然可以不斷得到提拔,并升為莆田市長、寧德市委書記、福建省委常委秘書長……
叫人想不通的,盡管當年腐敗讓莆田成為全國信訪第一位,名居全國上訪信訪之鄉榜首,驚動中紀委女包公劉麗英副書記于1996年11月率隊查處莆田腐敗重案,原莆田市委書記許開瑞被宣布正式免職,但其行為卻沒有得到國法的追究;莆田縣委書記、湄洲灣北岸工委書記、陳少勇市長的特別助理鄭海雄,在廈門遠華案曝發,搞父棄官、兒辭職,全家蒸發人間,但其行為卻不受國法的追究;莆田市委副書記兼政協主席的陳少勇,盡管其行為不斷被莆田、寧德兩地民眾舉報,盡管其政聲不佳,仍然可以不斷得到提拔,并升為莆田市長、寧德市委書記、福建省委常委秘書長……
事過14年,現在看來,莆田眾多部門只通通聽令于莆田市委書記的差遣,沒有了憲法,沒有了法律,沒有了黨紀,沒有了良知,沒有原則,只有認權不認法,認權不認理,結果就可以大搞“以言治罪”!當年,莆田動用公檢法、國安、紀委、宣傳等部門,大搞追查傳播民謠順口溜,大搞查案刑訊逼供,大搞涉案株連戰術,搞得人人心驚膽顫。彌后,“豬哥”書記濫用公權,在全市仍至擴張到全省范圍大張旗鼓地宣傳林國奮“誹謗領導”案例,“以言治罪”嚴厲手段,大搞“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警告所有敢于舉腐反腐人士,誰敢于與腐敗的“豬哥”作對,林國奮判刑入獄的下場,就是最好的解讀!
叫人想不通的,當代系列文字獄案例,雖然具體情節各有特色,但明顯特征:一是公眾對地方黨委、政府主要官員的評價、議論和監督的權利被徹底剝奪。無論公眾采取合法正常的途徑發表意見,還是被迫采取非正常途徑發表意見;無論這些意見是基本正確還是有所偏頗;只要是對官員進行了批評,都會被官員視為“誹謗”,當事人無不遭遇到制裁,遭遇牢獄之災,有的甚至還拉出去游街示眾;二是公共權力成為官員壓迫群眾的工具。國家機器如公安、國安、檢察、法院等,黨委或喉舌部門如紀委、監察、宣傳、電視、報紙等,原本是人民大眾的公器,卻成了貪腐官員垂手而得、任意操縱的私器,置于國家法律不顧,按權貴意圖實施對舉報或提出意見的公民,進行逮捕法辦,連本屬于自訴案件,隨意變為公訴案件。
叫人想不通的,現代社會的“以言治罪”,由封建社會的皇上,變成地方上一二把手操控制造。一把手,官不算大,卻威鎮一方,不可侵犯,對敢于舉報批評自己,堅決不惜一切手段進行打擊;一把手,權傾一方,一聲令下,一呼百應,公檢法司,不顧法律,雷厲風行,千里追捕,即刻偵破,立即起訴,立馬審判。總而言之,以權代法,濫用公權,地方一把手任意想胡作非為,不會有任何阻力。
叫人想不通的,在人民共和國里的舉報人林國奮,被打擊迫害含冤入獄幾年里,不斷有眾多莆田人用郵政特快專遞,向中央各相關部門和領導反映此況,為何下情總是無法上達?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林國奮被打擊迫害內幕經新華社《半月談》公開曝光,全國主流媒體報道,為何引不起中央各相關部門的重視?為何總得不到國家法律的“事后救濟”?
事實證明:凡搞腐敗的官員,必然要千方百計地離間黨群關系,敗壞黨和政府的形象,首先是要堵住民眾的嘴,就要搞“以言治罪”。
因此,共和國必須要有周全保護民眾,讓民眾充分行使憲法賦予的民主和法律,只有具體實施配套措施,讓人民有權監督官員,讓公權力關進牢籠,才能真正意義上的保障公民“四權”,才能奪取共和國反腐敗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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