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腐敗?國際透明組織對腐敗含義的解釋是:“公共部門中官員的行為,不論是從事政治事務的官員,還是行政管理的公務員,他們通過錯誤地使用公眾委托給他們的權力,使他們自己或親近于他們的人不正當地和非法地富裕起來。”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腐敗定義為:“腐敗是濫用公共權力以謀取私人的利益。”一個更為廣義的定義是:“腐敗乃是通過關系而有意識地不遵從,以圖從該行為中為個人或相關的個體謀取利益。”我國的一些學者認為:腐敗是“黨和國家公務人員濫用權力謀取私利,從而違反當時社會公認的紀律、法律和道德規范,并形成一定社會危害的一種畸型的政治行為和政治現象。”筆者認為,腐敗就是利用公權公職采用不合法、不道德的手段,為自己、自己的家族、自己所屬的小集團謀取私利的現象,簡言之“腐敗就是用公權謀取私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改掉了計劃經濟和公有制,只要能保證公平和正義,還是社會主義;如果丟了公平和正義,就從根本上變質了。我們采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謀發展,不丟社會主義旗幟,是要擺脫貧窮社會主義,在更高的社會生產力水平上,實現公平和正義,讓人民都過上好日子。我們現在的主要問題是,改革開放后導致了官員腐敗的孕育、誕生、成長和坐大,他們占有了經濟發展的太大的份額,導致改革共識的破裂。這就走到了改革開放初衷的反面。
中國官員腐敗的形成和發展可分為四個時期:
一、官倒時期。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利用“雙軌制”的漏洞,中國官員們通過“官倒”即倒買倒賣,把計劃內物資轉化為計劃外物資,賺取差價;或倒買倒賣進出口物資批文,“空手套白狼”,聚斂起第一桶金。
二、包攬大型工程時期。90年代中期以后,通過包攬大型工程虛報成本、出賣國家和工人權益提高優惠條件吸引外資、在進口大型設備中收取回扣等手法非法牟利。例如:在國家的和省一級工程中,就有高達40~60%的工程款流進了他們的口袋。1998年以來,中國開始興建高速公路,平均每公里國家支付1億 200多萬元,而實際僅需7000萬元,中國官員們每公里攫取了3200萬元。這樣的高速公路共有16000公里,僅此一項,承包工程的權貴就掠奪5120億元以上。
三、國企改制時期。中共十五大以后國企改革的路子是 “抓大放小”,大企業引進私人資本和外國資本,實行股份制;小企業實行私有化。問題主要出在中央提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后的國企改制中。地方政府認為“經營者持大股”是國有企業推行股份制中“最有效的股權配置方式”。《浙江工人日報》2002 年8月7日發表新華社記者關于國有中小企業改制的調查報告:《“新百萬富翁”震蕩大江南北》。我們看一位董事長的自述,可知“新百萬富翁”是怎樣“一夜之間”產生的:
具體確定為國家保留22.5%的國有股;董事長占22.5%的股份,即1125萬元;職工持股會占20%;外來法人股占35%。這樣,我就成為了名義上的 “千萬富翁”。我的1125萬元股份,除自己積累50萬、向親朋好友借200萬以外,第一塊是經營者才能獎金100萬元,第二塊是技術獎勵150萬元,第三塊是職務配股250萬元,第四塊是政府以期股注入的方式出讓375萬元,而這375萬元期股實際上是以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買斷國有資產存量,靠分紅的錢還。這幾年我經常受邀請到上海、山東、四川等地作報告,反復講經營者持大投,不是千年等一回,而是一萬年才有一次機會。
這位董事長交了好運,市政府給了他875萬。主事的官員能夠統一認識把這筆錢給他而不是給別人,這是幕后交易的結果。他當然要通過巧妙的方式給官員們送錢,把這個人情還回去。國企改制因為沒有民主監督,基本上都是由各級政府官員黑箱作業,導致腐敗叢生。通常是政府參與設計公司管理機構,尋找經營者,為國企資產作價,甚至承擔部分債務。由于較大的國企資本存量大難以賣掉,就干脆由主事的官員將其從“全民所有”“界定”為內部人所有,在內部人中又指定改制后的“經營者持大股”。這種類型的改革被稱為“界定”式的改革。所謂“界定”,說穿了就是行政劃撥,這就給官商勾結發“改制財”留下了廣闊的運作空間。如果主持者是個貪官,為了國企脫困提高經濟效益而改制的這本“經”就被徹底念歪了。在巨大的利益唾手可得的誘惑下,官員們很難潔身自好。只要在領導集團內部按權力身份把利益擺平,政府、人大和黨委一路綠燈通過,大家既有了資本,又有了政績;既合乎政策,又合乎法律。于是形成了受現行制度和政策法律保護的所謂 “利益集團” 。在這種體制下個別人潔身自好是很難的。假定班子里成員每人200萬股份,十個人九個人拿了,就一個人堅持原則不拿,這個人就很難在這里繼續混下去。他就成了異類。 “怎么,你準備揭發嗎?你準備將來上級查處時當堅持原則的代表嗎?”先找個理由把他淘汰出局。這就是所謂逆淘汰制,在整個風氣壞了的時候,當清官很難,許多不是很壞甚至比較好的干部是這樣下水的。在處理官員腐敗集團的時候要把這部分人分化出來。
現在官員腐敗集團坐大,成了黨的心腹之患。他們和真正的共產黨坐在一起了,穿一樣的衣服,在公開場合說一樣的話,都念鄧、三、科這一本經,你很難分清誰是共產黨的改革派,誰是官員腐敗集團成員。
四、買官賣官時期。這是中國官員腐敗的惡性發展。2001年6月15日,中紀委、監察部召開新聞發布會,揭露了原沈陽市市長慕綏新、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案件。這個案子的特點是開了買官賣官的先河,有人寫成紀實文學《新官場現形記》。在遼寧沈陽查處的慕馬案中,涉及16個人是“第一把手”,市長、法院院長、檢察長、財政局長、國稅局長、土地局長、物價局長、煙草專賣局長、建委主任、國資局長等要害部門的第一把手紛紛落馬,新華社記者描述說,“一把手”的腐敗行為直接影響了一個地區和一個單位的風氣。市長收局長們的錢,局長就收處長們的,處長再收科長的,從而形成了“對上送,對下收”的潛規則。買官賣官在一些地區和部門已經司空見慣,“官市”極其火曝。 黑龍江韓桂芝、馬德買官賣官案涉及領導干部900多人,有多名省級干部,上百名地市級干部。在馬德任書記的綏化市,有50多個部門領導和70%的縣級領導卷入買官賣官生意。 國家級貧困縣河南上蔡縣原縣委書記楊松泉,把官位像古董一樣明碼標價,財政局長40萬元;人民醫院院長30萬元;各鄉黨委書記6萬元至10萬元不等。安徽和縣原縣委書記楊建國,更是把官帽生意做到了極致,從鄉鎮到縣直機關,大到鎮長小到婦聯干事全部明碼標價出賣。 依靠這些黨棍官僚治國安民,建設和諧社會,無異于緣木求魚。
官場商業化,必然導致官員劣質化、流氓化、黑社會化。這些官員身上不僅沒有一絲一毫共產黨人或國家干部的正氣,而且完全喪失了做人的底線。贓官徐其耀,有 “教子書”一封,深刻揭示了中國官員腐敗集團的世界觀:
要不知疲倦地攫取各種利益,你不但要明確的把攫取各種利益作為當官的目的,而且要作為唯一的目的。你的領導提拔你,是因為你能給他帶來利益;你的下屬服從你,是因為你能給他帶來利益;你周圍的同僚朋友關照你,是因為你能給他帶來利益。你自己可以不要,但別人的你必須給。記住,攫取利益這個目的一模糊,你就離失敗不遠了。
現在揭露出來斂財最多的貪官是廣東省政協主席、前公安廳長陳紹基,雙規后查出他有20本化名存折,涉案金額總計人民幣20億元。 據揭發,最近被雙規的深圳市市長許宗衡親口講過:“現在沒有關系根本上不去,我到這個地步不知花了多少錢呀!我就是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當上這個市長(據說為了當這個市長他花了3000萬),我已經投了不少資了,現在已經豁出去了。好多企業家為了我當市長,都愿意豁出老本。這些人出錢幫我當官,我得還債呀。” 為了還債,他賣官開出的價格是:“一名區的正職不低于1000萬;大集團(企業)正職不低于800萬;一般局長在500~600 萬之間。”
清末賣官,最大是候補道,地司一級官員,是個社會身份,無俸祿,很少有人能補到實缺。現在賣官是實職,有人花3000萬買市長、省長做,居然做成了。在清朝,巡撫這一級官員花多少銀子也買不到的。當前的中國社會,腐敗是沒有底線的。
臟官們道貌岸然的背后,除了斂財,就是搞女人。
新華社報導,貪官95%都有情婦,60%以上的腐敗案與二奶有關。有好事者根據真人真事制作“全國二奶排行榜”在網上傳播,有九個“獎項”,揭露了這些贓官的驚人的腐敗:
“數量獎”授予包養146奶的江蘇省建設廳長徐其耀,就是寫“教子書”,把貪污作為當官唯一目的的那位;
“素質獎”授予重慶市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常年在五星級酒店包養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學生17人;
“學術獎”授予海南省紡織局長李慶善,記載性愛日記 95本,制作標本236份;
“青春獎”授予四川樂山市長李玉書,20 個情人年齡都是16到18歲;
“管理獎”為安徽宣城市委副書記楊楓奪得,妙用MBA知識有效管理77名情人;
“揮金獎”得主深圳沙井銀行行長鄧寶駒,給他的“五奶”一人,800天揮霍1840萬元,平均每天23000元;
“團結獎”得主福建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被稱為“三光書記”: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其“團結”事跡是與22名情人舉辦群芳宴,選出一位芳中之最,頒發佳麗獎,獎金30萬元。
“和諧獎”得主是海南省臨高市城管大隊長鄧善紅,有 6個情人,生了6個孩子,對此原配夫人根本不信;
“干勁獎”得主是湖南省通信局局長曾國華,面對5位情人立誓:保證到60歲時,每人每周性生活不少于3次。
問題的嚴重性在于,以上這些極壞的典型已不是個別現象。五十步與百步之間的貪腐官員已經占了多數。
問題積累到今天,中國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同官員腐敗集團的矛盾.如果不能徹底解決中國官員腐敗問題,中國官員腐敗集團必將成為中國共產黨的掘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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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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