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黑老大受審稱病扮失憶
“黑老大”伍志堅 綽號“老板”、“伍哥”、“堅哥”、“志哥”。1964年1月8日生,廣東省新興縣人,戶籍在廣州荔灣區,高中文化。伍志堅生性多疑,反偵查能力強,每次開房必挑窗戶對著停車場的地方。伍志堅有妻子及二奶,各育有一子,大兒子22歲,尚在讀書。 以伍志堅、伍志偉兩兄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裝備蘇制軍用沖鋒槍和手雷,制毒販毒。廣州警方歷時兩年、轉戰五省,終于將其摧毀,共抓獲團伙成員19人。 昨日,被稱為“近十年最兇殘黑團伙”的伍志堅團伙涉毒涉黑案在廣州市中院第一法庭開審,因伍志堅團伙19名成員同時受審,庭審估計將持續到本周末。 由于伍氏兄弟團伙是近年來廣州市罕見的暴力武裝犯罪團伙,與以往審判黎桂庭等涉黑案不同,法院此次特別在安保方面升級,各被告人均由武警押送,而法庭各通道也由持沖鋒槍的武警把守。 稱失憶拒答時間地點 昨日上午9時,庭審準時開始。身高約1.7米的伍志堅,面色白凈,雙眼內陷,身穿印有“荔看”二字的褐色監服。他緩慢地步入法庭,僅用眼角余光向旁聽席上掃視了一眼。在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時,伍志堅雖然一直低著頭,但卻抬著眼四處張望,目露兇光。 據悉,伍氏兄弟的歸案過程頗具戲劇性。2009年4月23日,伍氏兄弟駕駛吉普車至廣東省懷集縣,準備購買一座礦山實施大規模制毒活動。行至縣城時,一輛面包車突然變道擋在伍氏兄弟的車前方。脾氣暴躁的伍志堅以為遇上了“撞車黨”,追上去與之并行并抽出手槍對準司機。沒想到,對方竟是懷集縣公安局便衣干警,伍氏兄弟隨即被捕。 此外,伍志堅的暴躁脾氣還表現在濫用私刑致其馬仔冒險逃脫報案。但在昨日下午受審時,伍志堅斜靠在椅子上,蹺起二郎腿,表現得非常溫和且耐性十足。他搶在法官發問前解釋自己身體不好,稱2008年8月和11月兩次中風住院,反應很慢,請求法官和公訴人提問不要太快,稱“講得太快反應不了”。此外,他還多次表示自己“失憶”,請不要就具體時間和地點提問。 堅稱弟弟“一無所知” 伍志堅在庭上一直堅稱弟弟伍志偉對團伙的事情一無所知,稱其沒有參加任何制販毒活動,沒有幫忙管理毒資和其他財產,而且還沒有幫其選擇藏匿毒品的租住處。而伍志偉受審時作答也很謹慎,只要公訴人問及具體案情,他就辯稱“除了哥哥誰都不認識,被捕時也是去開礦山做正規生意”。 多次參與綁架、販毒、傷害等犯罪行為的“骨干馬仔”司義波在受審時一直低頭看著起訴書,詳細說出“團伙規則”,稱伍志堅系“老板”,在屢次實施拘禁、綁架、傷害等事件中,都是接到了伍志堅的命令,由龔華軍做“監工”。 據了解,死者家屬希望法庭對伍志堅等依法嚴懲,并要求伍志堅等相關被告連帶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各種損失共計200余萬元。 罪行 招打手要登記身份證 據指控,自2007年開始,伍志堅有組織、有目的地糾集同案人韓磊、陳衛兵(已死亡)及張洪博、王文遠、陳士普、王中偉、伍志偉等人一起制造、販賣毒品斂財。其后,伍志堅又糾集陳仲升(另案處理)、龔華軍(已死亡)及司義波、張新通為組織骨干。 接著,陳仲升、司義波、張新通廣招親信擴充隊伍,從而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控制組織成員,伍志堅登記了每人的身份證及家庭地址;規定組織成員必須服從上級指揮,對于“背叛”組織嚴重者實施殺害等行為;還嚴格要求成員平時不能互相打聽犯罪行為及與外界聯系。此外,伍志堅以發工資的形式,每月給成員5000元。 ●“黑老大”自辯 “只是想了解一下他們” 伍志堅自認自己是“老板”,但只有骨干成員能領到工資。他辯稱登記身份證“只是了解一下他們,他們互相那么熟,我管不了他們”,并稱幾乎沒有誰會直接聽其命令,龔華軍才是各活動的指揮者。 團伙制販毒數十公斤 統計顯示,伍志堅團伙的制販毒品總量已達30余公斤,另有近50公斤尚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 ●“黑老大”自辯 “原料都是別人留下的” 伍志堅稱自己不會制毒,其2007年開始向朋友學習制造“麻古”。 實際上“制毒原料和配料都是其以前的老板留下的”,原料都是已經配好了的,只要進一步壓制成片就可以了,“基本上沒有獲利”。伍志堅自始至終不承認自己制毒。 伍志堅還說,有一部分原料中甚至沒有甲基苯丙胺成分,賣也沒有人要。 藏匿槍彈堪比軍火庫 據指控,2007年至2008年,伍為壯大組織及武裝制販毒品,通過王中偉向謝斌購買手槍4把、沖鋒槍2把、霰彈槍4把、手榴彈2個、手雷8個及子彈一批,由伍志堅配發給手下。經檢驗,沖鋒槍是軍用槍,霰彈槍則是非軍用槍。 2009年間,警方又繳獲四三式沖鋒槍1支、五九式手槍2支、手雷7枚、手雷引信10個、子彈168發及霰彈槍子彈27發。 ●“黑老大”自辯 “槍彈都是用來頂債的” 伍志堅對擁有龐大的“軍火庫”毫不掩飾,但他稱手槍和彈藥并非其主動購買。“因謝斌早前借了我10多萬元,他就用槍支彈藥來頂債”。至于雷管和手榴彈等,伍志堅稱那是準備開礦山用的。但據了解,伍志堅并未實際考察過礦山的鐵礦含量,其是為籌建制毒場所作準備。 “家法”虐待四馬仔喪命 公訴人指控,伍志堅疑心極重,只要懷疑馬仔存有異心的,都要通過私設的“刑堂”施盡拘禁、毆打甚至火燒。 2007年,伍志堅懷疑“叛徒”王文遠、韓磊準備綁架其并搶奪毒品,讓陳仲升等將兩人關押在荔灣區龍溪鳳池村一出租屋內,毆打威脅并用燒融了的塑料袋燙燒韓磊。致韓磊傷重死亡后,將其拋尸在佛山禪城區某路口。 2008年,伍懷疑陳衛兵勾結他人偷走組織的毒品,指使司義波等人將陳衛兵關押,最后殺害拋尸江中。 此外,伍志堅致另兩名馬仔死亡。 ●“黑老大”自辯 “殺人拋尸后來才知道” 伍志堅的辯解著實讓人出乎意料,他首先稱拘禁手下只是找人“看管”不讓他們到處鬧事,并多次吩咐負責看管的龔華軍不要傷害他們,至于發生毆打、砍手指、殺人拋尸等事情是后來才知道的,拋尸后給錢也是因為龔華軍說“尸體很重,兩人抬得很辛苦所以給點酬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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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