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臺詞;我手執鋼鞭將你打!
“我手執鋼鞭將你打!”看過魯迅先生《阿Q正傳》的人都知道,這是阿Q喜歡唱的《龍虎斗》中的一句臺詞,喜歡到甚至臨死之前還想要唱。
鴉片戰爭后,封建統治階級對帝國主義者奴顏婢膝,甘當奴才;卻對統治下的臣民擺出主子的架式,瘋狂鎮壓,兇狠盤剝。統治者對帝國主義的侵略本已到了喪權辱國的地步,但偏要自稱“天朝”,沉醉在“東方的精神文明”之中,鼓吹以孔孟之道為代表的“民族文化”“為全球所仰望”。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魯迅先生寫了《阿Q正傳》。從阿Q身上,我們看到封建精神奴役的偉大“業績”和被奴役者精神的“內傷”。對這種變態心理,魯迅概括:“遇見強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這些話來粉飾,聊以自慰。所以中國人倘有權利,看見別人奈何他不得,或者有‘多數’作他護符的時候,多是兇殘橫恣,宛然一個暴君,做事并不中庸。”(《華蓋集。通訊》)
阿Q的性格特征便是精神勝利法;處于失敗者的地位,卻不正視現實,陶醉于虛偽的精神勝利之中,唱著“我手執鋼鞭將你打”。
如今有人學著阿Q的腔調,又唱起“我手執鋼鞭將你打”來了。因為是臺詞,況又是演戲,估計不會有人反對的。如果對那“貪官”唱道:“我手執鋼鞭將你打!”估計也不會有人反對的,因為畢竟維護的是國家利益。國家利益,當然就是全體國民的利益。這全體國民中有公務員,有董事長,還有國企、私企的工人,當然還應當包括農民工。
國家是誰的?是我的,是你的,是他的,是我們大家的;有“國”才有“家”嘛!至于列寧說“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還說“國家是剝削被壓迫階級的工具”,那指的是資本主義國家,而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早已消滅了剝削階級,當然也就沒有什么剝削與壓迫了。
那“貪官”也著實令人痛恨,不僅搜刮國家的財富,還跑到國外去了,這不是賣國嗎?應當抓回來嚴懲。據說已經與有關國家簽訂了遣返“貪官”的協議,這可是件好事,畢竟減少了國家的經濟損失,有利于國力的增強。
“我手執鋼鞭將你打!”因為是臺詞,又是演戲,不足為怪。嘻嘻哈哈,哈哈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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