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列出這個話題,讀者或許認為太過時了,這一個話題已重復多次。但根據筆者的大量調查和對正在發生的眾多土地糾紛的采訪,所到之處,無不令人觸目驚心。所以筆者認為關于農民和土地的問題,是一個不得不重復的話題。而又是應引起各級黨委和政府真正關注的涉及民生的一個大問題。
今年三月份,在北京召開的兩會期間,農民因土地糾紛而上訪的行動始終沒有停止過,只是因顧及兩會的安全而被有組織的勸阻和疏散。可溫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報告中還把此話題擴大到涉及民生的大范圍了。
因為農民和基層政府之間的好像是無休無止的土地糾紛,是歷年來農民上訪的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不是政府違法征地就是補償不合理。從筆者所了解的實際情況看,得到解決的真可稱之為鳳毛麟角,有些還被媒體曝光,可絕大部分卻是沒有結果。還有一部分土地上訪案件,也確實曾經引起了上級領導的關注,卻不知是何原因,隨著時光的流失,還是不了了之。別怪廣大農民在此問題上對政府不信任,對上訪條例中規定的程序和機構不信任,根本原因還是政府的不作為讓廣大百姓傷了心。
農民上訪,特別是集體上訪,要涉及的法律知識很寬泛,很顯然只有找律師咨詢了,請注意只有咨詢。這樣的案件別說一般的律師不敢代理,就是想代理也不準代理。某省司法廳在2005年4月份的一份文件中明文規定,三類案件不允許律師私自代理:1、在本地有廣泛影響的,引起媒體高度關注的,與政府管理有重大關系的案件;2、與社會熱點問題密切相關,涉及社會穩定,涉及國家政體、國家安全或政府形象的敏感案件;3、涉及重大群體性利益的案件。這份文件是否與法律相悖,筆者在此不妄加評論。還有一些信訪工作人員在報刊、雜志等出版物上發表關于怎樣對付(或怎樣應付)農民集體上訪的文章。對此使筆者不禁扼腕長嘆-----農民真是弱勢到底了呀!
各級政府和政法機關的領導都常適用的一句口頭禪“百姓的事無小事”,可在實際的工作中,百姓的事到底能大到什么程度?當然中國的大局主流還是把百姓的事擺在了第一位的。可是也有不少的事見不得陽光呀!君不見,廣大農民照樣被稱為弱勢群體(可以說是中國最大的弱勢群體),農民在家種地也保護不了自己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政府一紙公文就可以征收,進城打工還遭受歧視和欺凌,即使因為交通事故或醫療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而死亡,和城市人相比還是同命不同價。還回到上訪的問題上,農民上訪處處受到限制,有時還受到行政權力的壓制,難道農民就應該逆來順受,忍氣吞聲嗎?
可是,農民占全國總人口的絕大多數,全靠壓制是行不通的,什么叫國家的穩定?民心穩定才是真正的穩定。筆者這個言論在2006年7月10日的《今日信息報》上發表的一篇題為《大力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文章中已講過,該篇文章曾在廣大農民中引起過一些反響,有些上訪農民還拿著報紙(有些是復印件)向筆者求助,筆者根據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政策向他們解釋應該怎么做,也曾為個案下去調查過,但最終還是讓筆者感到力不從心,有時也不得不徒喚奈何。
這些眾多的土地糾紛,若是最近發生的還好解釋,是非對錯一目了然,有些卻是幾年前甚至十幾年前發生的事。
最近發生的事件,大多都是基層政府頂風而為之。比如某省的一個非常富裕的縣,因該縣的經濟發展在全省都很出名,很多項目都處在領頭雁的地位,所以讓上級政府非常器重,因而該縣政府就有恃無恐,只要有開發商提出要地,政府就好像順理成章地征地,不管征地手續是否合法,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償是否合理,農民是否同意,只要能使總體經濟(眼前利益)得到發展就行。對敢于阻攔征地的農民不惜動用其專政權力進行威脅、鎮壓,充分顯示出一副絕對強勢的事實。當然農民是阻擋不住的,雞蛋怎能碰得過石頭?這個問題表面上是解決了(征地成功了),可農民能接受這個現實嗎?所以不得不用---上訪---這個唯一也是十分脆弱的途徑了,農民上訪是否成功?那就不得而知了。
農民----土地的關系是不可分割的關系,既然是農民,就要耕種土地,所以農民和政府的土地糾紛,是發生在農民身上的最大問題。農民失去土地,就失去了賴以生存的依靠,如果征地補償安置不妥善,就等于把農民推到危機之中,筆者這個言論,曾于2006年11月份在《新華網》上發表過,點擊率達上百萬人次,至今還在網上保留。那篇文章的題目為《土地,農民永久的財富》,這種危機的蔓延,就會遺患無窮。所以,基層政府必須妥善處理,合理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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