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于筆者,是第一次寫關于農民工的文章。為何稱為“再論”?因為關于農民工問題的報道,簡直太多了。特別一到年終,對于農民工問題的報道,可以稱為媒體報道的焦點之一。
農民工——即在城市務工的農民。讀者都知道,農民工被定性為最弱勢的群體之一。近幾年通過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和規范的實施,大大提高和改善了農民工的待遇。但是通過這些年的努力,農民工的弱勢地位是否有些改變呢?回答是肯定的。但是是否可以認為關于農民工的待遇問題已經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了呢?回答則又是否定的。筆者當然不敢和大好形勢唱對臺戲,但對于一些實際發生的農民工的遭遇,還是想冒險向讀者匯報一下。
近日,筆者從一電視臺記者朋友那里得到一則消息:某市一建筑工地于10月17日下午6時摔死一名農民工,到19日的同一時間還沒有處理,尸體還在原地放著。20日上午才又得到消息,家屬和工地負責人已達成和解,工地負責人賠償了死者家屬9萬元錢而私下了結了。這個結果從表面來看,已得到妥善處理,雙方都滿意,再沒有任何爭議。這位年輕的記者朋友又告訴筆者,他和電視臺的同事們得到這個事故的爆料后,到現場去了一次,并錄下了一段錄像。筆者請他打開錄像機看看,確實他們錄的非常認真,幾乎無一處漏洞。錄像的內容如下:
一、死者面朝下趴在地下室的水泥地上,腦漿迸裂,頭部周圍淌著凝固的一大片黑紅色的血跡;
二、地下室之上的一樓的樓梯口,沒有安全警示牌,沒有欄桿,死者就是剛進入樓梯口一腳踏空摔下的;
三、把工地里里外外看一下,沒有設立警示牌,沒有護欄的懸空水泥板隨處可見。再往上看,正在施工的鐵架子上,沒一處設有安全網。看來這是一個主體工程已做完,只剩粉刷的工程。在工地上架著很不規范的臨時電線、電燈。朋友便給筆者講,聽民工們說還是出事后架設的電線、電燈;
四、從死者摔下的房間向旁邊間隔幾個房間,就是農民工的住處。施工地點和住處交叉在一起。朋友講,據其他民工說死者就是想找一塊鋪板才摔下去的;
五、這棟樓是該市公安局建的一個小區中的13號樓。有帶有該市公安局字樣的大招牌。
這位記者朋友也為死者憤憤不平,說向其他農民工了解情況時,這個工地所有的農民工都沒有和施工方簽訂勞動合同。并告訴筆者,出了這個事故后,遠在幾百里之外的家屬第二日來到了工地。家屬找工地負責人交涉,工地負責人竟稱這個事故與他們無關,他們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所以才僵持了三天時間。最后還是在記者們的協調下才達成了賠償協議。
筆者問朋友既然拍下了,為何不進行公開報道?這位朋友則詭秘地說:“人家工程公司的領導、公安局的領導和電視臺的領導都很熟識,一開口能把電視臺領導的名字說出一大串,試想誰敢報道?能多少賠點錢就不錯了。”
筆者聽后,心里不禁惴惴然,隱隱作疼。這就是現實發生的農民工的遭遇啊!這位可憐的農民工,在其生前的勞動中,沒有一點安全保障,住處和工地竟是混淆在一起。死后卻又沒人管,還是在媒體的干預下才得到解決。如果說這些黑心的老板們是草菅人命是一點也不為過的。至于說這個處理結果是否公正合理,死者家屬是否真的滿意,是否迫于施工方的淫威而不敢不同意也未可知。
關于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筆者聽一位農民工代表說,他們為了要2005年的工資,到現在還沒有著落。這幾年省政府、建設廳、勞動與社會保障廳、公安廳每到年終開展的集中清欠活動,他們每次都參加了,每次都滿懷希望的遞上了反映材料,可每次都讓他們失望了。今年又快到年終了,他們計劃還來繼續折騰。筆者問他們為何不到法院起訴,這位農民工代表則用老于世故的口氣回答:“省政府清欠辦還奈何他們不得,我們起訴有什么用?雞蛋怎能碰得過石頭?”言下之意,他們所面對的公司太厲害了。筆者有句話想說卻無法說出口;只有農民工集體以跳樓或者跳立交橋的舉動來示威了。可萬一發生了什么不測,筆者可是吃不消的。
大家都知道,在偌大的城市里,農民工的勞作確是無處不及,臟活、苦活、體力活幾乎全部由農民工來操持。可在他們親手建立起來的大廈里,卻很難再見到他們的身影。有時可能也會有機會見到——那就是在他們到有關機關討薪時。同時見到的,還有他們那無奈的、無助的、憔悴的面容和乞求的目光。
農民工是一個貧困的階層,有人把農民工干活的工地戲稱為第二勞改場。試想,如果有一點辦法,誰想到勞改場去干活?城市的高速發展,也的確離不開農民工的貢獻。可是,所謂的一些城市人對農民工的歧視何曾停止過?筆者在此說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事。
有一次筆者乘鄭開公交從開封返鄭,同車的有幾位帶著行李的農民工。行至中途,農民工們要下車,就喊司機師傅停車。可這位司機師傅卻不高興了,嘴里嘟囔道:“要下車早不喊?”但車并沒停下來。這幾位農民工又說了好幾句懇求的話,這才停下了車。因為農民工都帶著姓李,下車的速度慢些,這位司機師傅又不耐煩了,喊道:“在下不來,就開了啊!”說完,車輛就徐徐啟動了。這時,筆者忍無可忍,就對司機師傅說道:“人沒下完,你能開車嗎?我是記者,再不停下,我就曝你的光。”這位司機師傅一聽筆者說是記者,也就停了車,讓農民工下完才又重新啟動。筆者只是想,這次敢于對農民工歧視、不屑的還只是個司機,真不知那些有錢的、有權的所謂的城市人要把自己的身份和農民工相比要高出多少倍了,或者認為根本就沒有可比性。
2007年夏天的一個早晨,筆者到鄭州市某公園去散步,發現一名環衛工人很明顯的有些老態龍鐘,就到跟前詢問一下。這位老人稱他今年已72歲了,為了減輕兒子的負擔,不拖累兒子,就主動來鄭州打工。筆者問他每月工資是多少,他回答剛來時是每月500元,現在已漲到700元了,說到此處,面容上顯現出對領導的無限感激。對于這位70多歲的農民工來說,他要求的并不高啊?而他的工作可是不管五冬六夏,每天在公園里清理垃圾、撿拾垃圾,就是這樣堅持不懈地勞作著。根據他的年齡,說不定那天那時就會在工作崗位躺下來,和正式職工的待遇則又是天壤之別啊!筆者當天為此事寫了一篇小文章,準備在工作的報社的報紙上發表,不料卻被主編拿下了。
農民工不但為了生計,還有為了其他的原因進城務工的。筆者認識一名女孩,十年前她考上鄭州一所大學,父母為了照顧女兒,就拋開貧困的家,帶上兒子來鄭州了。母親在一家洗衣店幫人洗衣服,父親到一所學校打工。女兒大學畢業又考上了研究生,畢業后還準備攻讀博士學位,現在女兒是邊打工邊學習。兒子也已大學畢業參加了工作。今年暑假期間,這位女孩來見筆者,說起她的父母的辛苦,不禁嗚咽出聲。
筆者還認識一名去年才畢業的大學生,畢業后找了幾個工作都不理想,有時還會被老板欺騙不給工資。所以他的生活時常拮據無著。他的父親知道后,就隨著家鄉的建筑隊來鄭打工。每月從工資中為兒子送一些錢,可他自己卻不舍得多花一點。每次來給兒子送錢,按說需要倒一次車,可他每次為了省下這一元錢的公交車費,不惜步行五六里路。因為他們的老家是一個貧困的小山村,兒子如果返回老家,更沒有出路,所以他期盼著兒子能在鄭州混出個樣子來。
農民工,對城市的發展真是付出的太多太多了,可他們的回報與他們的付出總是不相適應,這其實又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如果說他們辛苦一年,還不夠為子女交學費的話,是一點也不夸張的。
說著,說著,話題又扯遠了。但筆者目的只是想讓讀者明白,農民工的付出和所得是不平衡的。城市人不愿干的活由他們來干,城市人不想吃的苦由他們來吃,對于農民工應得的待遇應重新審視和認識了。而對于農民工待遇的保障問題,真希望不要再像以前那樣一陣風過去就算了,是否應堅持常抓不懈呢!
公民話語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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