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比天大嗎?
我們主流媒體、右派精英們天天在高唱我國是法治國家,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可是我們國家的一些個人和部門卻不斷地違法。按照憲法,“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可是現在那么多的違法事件,我們追究了嗎?沒有。如“家庭聯產承包制,50年不變,以后也不會變”、 “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加入資本主義體系的WTO“、“出賣國有企業,讓國家主人下崗”、“不爭論!--不允許左派發聲”、“把幾萬億人民幣買了美國國債”、”把600屯黃金存在美國“ 、大型噴氣式飛機‘運十’被下馬等等,這些大事經過人代會討論嗎?有法律依據嗎?要求老百姓遵紀守法,精英們卻在那里隨便違法。
胡德平在回答記者如何看待民營企業初期的違法現象時說,“改革開放應故在一個特定歷史階段來考察,放在一個國家生死存亡的角度來研究。你說改革開放當時就合法嗎?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實行家庭聯產責任制,引進外資符合當時的憲法嗎?這不是違反當時的法律嗎?” 他說:"民企真正的法律地位只在1988年才確立。就是中共十三大對民營經濟的肯定,那也不是法啊,難道民營經濟全都不能發展了7 " 胡德平講的這些話,表面上看沒有無道理,但是他說了真話,“無法無天”是真話,“法比天大’是假話。革命也好、改革也好,特別是大的改革都是“無法無天”的,革命要成功,改革要成功,必須捅破舊的天、打破舊的法。
右派精英們老說毛澤東“無法無天”,實際上他們也是無法無天。關鍵是要看毛澤東要捅破的是什么樣的天、要打破的是什么樣的法?右派精英們要捅破的是什么樣的天、要打破的是什么樣的法?毛澤東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領袖,他要為無產階級打出一個無剝削、無壓迫的社會主義晴朗的天;為了人民利益,為了人民幸福,他領導人民捅破壓在人民頭上的天,領導人民打破緊箍在人民身上的法,他要建立為人民造福的天,要立為人民謀利的法。沒收地主土地、沒收官僚資產階級的生產資料,允許民族資產階級存在,但有個政策,那就是“利用、限制、改造”,然后達到逐步消滅,而絕不能讓它發展壯大,這些做法都是不合過去法律的,毛澤東把它破了,立了為人民謀利的法,鞏固人民統治的法。這就是破法和立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所以不要簡單地說守法和違法。關鍵是要看統治階級是代表的是那個階級利益。為了統治階級的利益,沒有法可以立法,違法可以變成合法,資改派對《憲法》的修改,從生產資料所有制、勞動制度、分配制度以及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等方面,一步一步推進了中國社會的演變,演變到了中國今天這個樣子。 就是把過去違法的修改成了今天合法的。看清楚了法律是為統治階級利益服務的,什么都好理解了。毛澤東一切為了人民,所以在毛澤東時代的法律里,你找不出一條法律或一個主張是損害人民利益的。如果為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以這樣的路線為指導,那么制定憲法和各種法律都會依此為出發點和落腳點。“WTO”、“物權法”都是為這部分人服務的。為什么老百姓最希望立的“干部財產申報法”,過去十幾年了,就是立不起來,為什么?不符合少數人的利益?毛澤東采取的政策是逐步消滅私有制,為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創造條件,而資改派采取的政策是逐步消滅公有制,為全面復辟資本主義創造條件。所以不同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就要制定維護、鞏固本階級統治和利益的法律。誰是這個社會的統治階級,誰就可以主宰這個社會,他說,“合法就合法,不合法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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