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干凈的滅絕腐敗,這只能是人類的理想、美好的愿望,不要說目前的中國難以實現,依我看,即使當下最民主、文明的發達國家也未必能實現。
其它國家的國情、政策、民風、體制、文化我們知之甚少,即使某方面的專家學者,也只能算得上略有研究。是以,關于人類腐敗何故如此難以根治的問題,朽人就不好妄加評論了。
作為祖祖輩輩的中國人,說一說中國的腐敗難以根治的癥結,中國腐敗的個別特征,應該還是有發言權和資格的。
以朽人拙見——開門見山、一針見血:中國的腐敗難以根治的癥結不在中央政府,尤其是毛澤東和胡錦濤時代。那么這兩個時代腐敗的根子、源頭何在?說白了,應該在某些地方政府以及其領導下的職能部門。何出此言?本文僅舉兩個例子。
近日某省級電視臺報道,該電視臺所在地的省城,自今年五月一日將“強行”禁止燃油助力車上路。
這絕不是小問題,關系到民生問題,老百姓出行問題。黨中央、國家領導人屢次強調:老百姓的問題無大小。所以,這是個大問題。
該省城的政府或其領導下的職能部門,禁止燃油助力車上路的理由似乎很充分:一、因駕駛燃助車的市民素質普遍不高,因而不遵守交通規則,以至于經常制造交通事故,并以數據為證,某年、某年由燃助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占全年交通事故的百分之多少;二、燃助車排氣污染與環保要求極不合拍;三、燃助車占道行駛,擾亂了交通秩序。
僅此三條理由,就已經足夠有說服力的了;且實在是很“人性化”、極具“時代感”的理由。用這種種的“理由”為其禁行令鳴鑼開道,堵老百姓的嘴,實在是用心良苦。
可是,朽人卻要問一聲:做出此決定的官僚們,你們在此之前召開過聽證會嗎?你們是否站在民眾的立場上考慮過問題嗎?你們想過燃助車、電動車占道行駛、逆向行駛的“苦衷”所在嗎?
我們承認,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安全、交規意識淡薄的人,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絕大部分人都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這個道理。這也就是說,基本上沒有人會有意識拿自己的生命在道路上開玩笑。那么,為什么還會存在一些占道、逆向行駛的燃助車、電動車呢?是什么原因促使這些人違反交通規則的呢?我們那些制定政策的官僚們,思考過這些問題沒有?顯然沒有去認真思考。是以,作為制定政策的職能部門,在做出任何一項決策、決定、決議之前,還是應該多站在民眾的立場上、角度上想一想,唯其如此,我們的政府做出的任何決策……才必然會贏得民眾的擁護與支持,而不至于導致政府與民眾不和諧的聲音。
據朽人所知,燃助車、電動車、自行車占道行駛,絕大多數屬于實出無奈,因為他們的慢車道時常被汽車或商販的各種車輛給強占了,于是他們便被“逼”上了快車道。再說闖紅燈。因為有開汽車的“老大哥”做模范,他四個輪子敢闖,我為何不能效仿?此為其一。再者就是交通執法的力度不夠,對闖紅燈的汽車嚴厲處罰,而對非機動車闖紅燈則得過且過、馬馬虎虎。既然你的管理上有機可趁,我則能混就混——這種思想存在于一切在道路上行動的行人與各種車輛的駕駛者身上,而絕非僅僅存在于燃助車、電動車的駕駛者身上(既然我們已經意識到并承認,人的自覺性欠缺這一人性的弱點)。
說到底,還是管理存在問題。
最典型的例子:“酒駕”。倘若不是出了杭州魏志剛酒駕撞死17歲少女惡性交通事故,成都孫偉名酒駕重大交通事故,我們的交管部門會對“酒駕”現象引起重視,直至今天的嚴抓狠管嗎?
話說白了,還是地方政府以及其領導下的職能部門的管理沒跟上,存在諸多值得反思的問題。問題既然存在,就應該多做自我檢查并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從而不段完善自身的工作,使其做得更好,這才是抓到了點子上,而不能推卸責任,把“罪責”轉嫁到老百姓頭上,動不動拿老百姓開刀。
仍以酒駕為例。如今抓得嚴了,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明顯銳減,這說明抓與不抓,嚴抓與松抓不一樣。試想,當初杭州、成都二起酒駕事故以后,我們的職能部門不是嚴抓狠管,而是怪罪于開車人普遍素質底下,而是一律禁止汽車上路,那么,今天之中國的道路上焉有汽車行駛?中國的汽車工業之發展從何談起?
好在我們那些制定政策的官僚們,還沒有顢頇到這一步,還知道中國的汽車工業的份量比摩托車、電動車工業要重一些;還知道通常開四個輪子的要比開兩個輪子的人的身份要高許多,于是就只好去整一整開兩個輪子的。
以上這個例子,朽人用一句修改了兩個字的民謠,來體現一下老百姓的心情:“當官不為民著想,不如回家賣紅薯”!
再借用一句成語,來諷刺一下這個“禁行令”的幼稚——“因噎廢食”!
最后,朽人用自己的大白話作個總結:黨和國家領導人一再強調“老百姓的問題無大小”,可是執行者的狀態是,左耳朵聽,右耳朵出,全當耳邊風。這種“狀態”的核心問題是:他們心里壓根沒有黨和國家的利益,沒有老百姓的利益!
再以一樁實例為證。
我認識的一個熟人,幾年前曾借給他的一個生意伙伴十二萬塊錢,到期以后,對方以種種借口拖欠不還,一直拖了大半年,我的這位熟人被逼無奈,只好寄希望于法律。借債還錢,自我們的老祖宗起始,即堅持這個原則,此乃天經地義的事。“禿頭上的虱子”明白不過的民事案件,法院自然是判我的那位熟人勝訴。接下來就是借款人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還錢。誰知對方根本不拿判決書當一回事,拒不執行。我那位熟人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接受了申請。問題就出在執行上。照理,這是法院應盡的職責,屬于你份內的工作,就像農民的工作是耕種產糧,工人的工作是生產產品,教師的工作是教書育人……然而某些執行法官則不這么認為,他把自己擺在“救世主”的位置上,十二萬不算個小數目,你把我服侍滿意了,我就抓緊給你執行,也讓你滿意,反之,我拖泥帶水的給你一點一點執行,而且絕不會到期主動執行,非讓你三番五次上門或打電話賠笑臉,說好話。我那位熟人畢竟做過幾年生意,多少知道一些法院執行難的內情。于是,執行書一下來,立馬就擺了一桌高規格的酒席,本來只請了執行法官和這法官的頂頭上司,結果兩個法官不僅帶著自己的老婆孩子赴宴,又叫來七七八八朋友白吃白喝,從酒席上撤下來,還理直氣壯點名要去某某某桑拿、打牌。僅這一次,我那位熟人就開銷了兩千多。
如果這一次就能解決問題,我那位熟人的心里也可能會稍稍好受一些。事情卻沒那么簡單,每一次執行,你多多少少都必須出血,每一次到了執行的日期,你都必須上門去賠笑臉請求他抓緊執行。如今我那位熟人已經賠了三年的笑臉,出了三年的血。等到十二萬加上其間的利息,還要好幾年才能執行完。看來我那位熟人還將繼續賠笑臉,繼續出血。
對于司法腐敗,黨中央和國家領導人始終在堅持不懈地抓,可是下面的態度是:你抓你的,我行我的。
有這樣一大批蛀蟲存在,中國的腐敗當然無法根治!
腐敗絕不僅僅是指貪污受賄、以權謀私、腐化墮落。現在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一再強調,一切以人民利益著想。可是中央的精神到了下面,則變成了“有令不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山高皇帝遠,大王我做主”……凡此種種都說明了一點:黨中央懲治腐敗的決心再大,可是到了具體部門那里執行起來,與黨中央和國家的步調一致起來,就是另一碼事了!
這是中國腐敗難以根治的原因之一!
毛主席早就指出過,我們共產黨和共產黨的干部的使命是“為人民服務”。是以,凡是不為人民服務,不為人民利益著想的行為,就是最大的腐敗!
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絕大多數老百姓都不富裕,一兩千塊錢的血汗錢購置的燃油助力車,你大紅印一戳,說給禁就給禁了,你替這些老百姓想過沒有,難道他們的錢不是錢?他們以后的出行困難誰來解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法院匡扶正義、揚善除惡、主持公道、強制執行都屬于自身的工作職責,應盡的義務,憑什么一邊拿著老百姓的納稅錢,一邊還要訛詐老百姓?!
不為人民利益著想的行為就是中國最大的腐敗特征之一!
以上僅僅舉了兩個例子,提出了兩方面的問題,旨在舉一反三。
劉杰文竹(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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