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的悲哀
北京警方25日在大興區老三余村召開現場會,試點推行城鄉接合部流動人口“倒掛村”的封閉管理模式。所謂“倒掛村”,是指流動人口數量超過常住人口。所謂“封閉管理模式”,具體措施包括建圍墻、設崗亭、封閉部分路口、安裝監控探頭、對村內人員和車輛實行持證出入、招錄近800名專職巡邏隊員配合警方全天候巡查防控等。
這些社區早6點開門,晚11點關門后,無特殊情況不得出入。
無論出于什么樣的“良好初衷”,無論對于維護首都治安有多么立竿見影的效果,都掩蓋不了這個舉措的荒誕不經。事關歧視是明顯的——專門針對流動人口進行封閉管理,其中隱含的邏輯是,流動人口是需要防范的“高危人群”,必須像盯賊一樣對其進行嚴防死守。
在文明社會,社會管理者出臺一切法律、規章、制度,都應以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為旨歸,而不是為了管理的方便去剝奪和限制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可以想象,北京大興區若干村落的居民從此將生活在圍墻高聳、出行不便、攝像頭密布的如監獄一般的環境中,連早出晚歸的權利都被剝奪了。我想不出除了被法律宣判有罪的人和犯罪嫌疑人,還有哪一類公民必須接受這種被監視居住的“待遇”。
在一個日益開放、人口大規模流動的社會,所謂“倒掛村”非北京所獨有,外來人口占絕大多數的深圳就是一個巨大的“倒掛村”,若依照封閉管理思維,深圳應該實施全城戒嚴,否則就會出大亂子。此外,你能想象美國會對唐人街實施封閉管理嗎?
流動人口聚居地“警情高發”有深刻而復雜的社會原因,并非流動人口天生都是作奸犯科之輩。這些外地人來到北京,無非對首善之區心存向往,希望在此找到一個安身立命之所。作為城市管理者,應盡可能為他們提供生存便利,而不是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思維,勝于防賊。建議北京警方學學《禮記》中孔子的名句:“大道之行,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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