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刺在特權者青澀的苦膽
楚瀟云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從來只是“但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一部國際通行的陽光法案,在西式民主下已踐行了幾十年,但由于中外有差,內外有別,國情有異,在國外大行其道的號稱終極反腐武器的財產申報,在中國硬是“難產”了十多年了,按照某些官場達人和御用專家的說法,即便是在現在,“官員財產申制度的條件還不成熟”,但看中央的態度,即使條件還“不成熟”,便也要決心“剖腹產”了。
中國官員財產申報的剖宮,這無疑是順應民心的一件大事,然而,財產申報,正如剖腹產出來的嬰兒一樣,也面臨著一個存活、成長、發育的問題。財產申報,所面對的阻力,乃是中國改革開放三十以來,最為龐大的既得利益群體。讓他們公示自己的財產,其難度不異于讓他們揮刀自宮。正所謂“良法美策貴在執行”,財產申報,制度雖好,卻又如何讓既得利益者得以執行呢?
按照政治學的說法,一部法規,如果其出臺得不到執行,有法不依,比沒有法規更壞。如果一項法律,多數人都不去遵守,那么少數遵守者的利益就會受損,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導致法律的廢馳。因此,我以為,所謂財產申報制度,最重要倒不是他的出生,而是他的成長,他的執行。
前幾年,中國整出了一個極好的制度,官員問責制,開創了中國打造責任政府的先河。其設計之初,未始不有著良好的意愿和精妙的設計,但現在看來,一切精妙的設計,都極大地消解于中國官場這個無物之陣中。因為我們缺乏關于“問責之后”的審問,我們缺乏“后問責時代”的探討,如今的官員問責已經疑似蛻變為被問責者金蟬脫殼的馬甲。官員復出,就跟民眾躲貓貓似的,極為無序與紊亂。官員問責制的真實效力,已被中國官場獨有乾坤大挪移化為無形。
我們的財產申報制度,即便設計的再精妙,又如何能夠保證其不會步問責制之后塵呢?我以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至于官員財產申報的主體、申報的范疇、申報的漸進式抑或申報的一次到位式,都是一個比較枝節的問題,都是在以后可以逐步完善和修訂的問題。財產申報最核心的問題,應是如果官員不申報怎么辦,瞞報又怎么辦?
這里面就涉及到財產不申報,或者財產瞞報的成本與產出的問題。如果官員財產不申報大于他申報財產所能夠帶來的利益,那么官員就會選擇財產隱匿。官員若不申報財產,你毛都不動他一根,他肯定不會鳥你。反之,官員若不申報財產,其付出代價超出了他隱匿財產所能帶來的收益,那么,乖乖就范倒是可能的。這里就要看中央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政治高壓線了。
在各個國家實行財產申報的時候,都免不了出現一些“刁官”。中國也許地大物博之故,刁官不但品類繁盛,而且也人數眾多,不下幾帖猛藥,還真的很難說。像美國,不申報才罰款區區一萬美元,即便是故意提供虛假信息,也只不過最高罰款25萬美元,或者5年監禁。我倒是真納悶,罰款那么點錢,美國官員怎么就那么“小樣”地把財產就申了報了。就這點罰款水平,要是放在中國,某些官員寧可罰款25萬美元,再送你25萬美元,他也不愿意申報。
當然,財產申報還涉及到另外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新中國一直以來的政治教條與現實境況的沖突問題。這也是很多大言“財產申報不成熟”專家的擔心。新中國建國以來,從教義上講,一直是“為人民服務”,“毫不利已,專門利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但如今的情況卻有點反諷。筆者曾聽過于建嶸在2006年做過一次講座,他提到一個內部調查數據,即東南六省廳級干部財產調查,平均資產在600-700萬之間,房子是2.5幢。如今這幾年的時間過去了,廳官們的財產按增值的幅度計算,估計有突破千萬的勢態。因此,我們的學者就此有擔憂了,在中國這樣一個轉型的時期,舊的政治教條已然崩潰,新的政治信條又還沒有建立起來,民眾會不會陷入一種信仰的危機?會不會引起社會的騷亂?會不會被西方反華勢力所利用?
這個問題直接回答倒真有點為難人,但參考西方財產公示所引起的官場“臨時性”混亂,似乎也不是一個大問題,至于民眾而言,官員財產隱匿帶給民眾的傷害無疑會大過官員財產公示帶給民眾的沖擊。對中國的百姓,公民韓寒都說過了,“我去哪里找,像你這么好”,中國的老百姓,確實是為中國民主政治的哪怕是些許一點進步而鼓舞,而歡欣。因此,這種公示即便是給老百姓以巨大的情感沖擊,但只要是中國的民主進程走在行進的路途上,老百姓還是可以接受的。
而至于財產公示會不會引起西方反華勢力利用的問題,這個就恕我沒有那么高的政治覺悟而無言以對了。但,我想,反華勢力反了幾十年了,大約只要中國人不禍起蕭墻,西方所謂反華勢力,再反也反不哪里去。所以,對當前中國而言,最迫切倒不是反華勢力反不反的問題,而是屬于我中華民族的特權階級對我中華民生的傷害問題。而這種特權階層如果不加制約的話,那么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必將產生無法估量的傷害。
蘇聯,曾經作為一個強大不可方物的社會主義龍頭老大,最終落了個邦分崩離析不能守也的悲慘境況,其中極為重要的一條原因就在于,蘇聯特權階級的形成導致民心盡失。史家在論蘇聯之亡,曾有哀嘆,蘇聯之亡,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復哀后人矣。
后人哀之而鑒之,特權階層的自我約制就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而財產申報制度的形成,成長與成熟,將是刺向特權階層苦膽里最精準的一刀。如果針對官員個體的財產申報制度能得以“有效地”實施,那么,我相信,針對官員群體的“三公消費”的財政公開將會指日可待。也許到了那個時候,我們才敢侈言,我們看到中國政治清明的春天。
公道與公權較量后的精神錯亂
楚瀟云/文
河南漯河林徐東,喜好打抱不平,因看不慣鄉政府欺壓一家都是殘疾人的鄰居,為了替鄰居討個公道,仗義出手,相幫著寫了些材料,并到各級部門反映問題。2003年,不堪徐林東“找麻煩”的大劉鄉政府,把正在北京上訪的徐林東抓回來,將其送到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關起來。在精神病院,林徐東被電擊55次,兩次逃跑、幾度自殺。
“有種精神病叫上訪”,這只不過是中國特色的基層病種而已,對中國民眾而言,早已不是什么奇聞了。而林徐東之所以還能夠在中國的新聞版塊中占據一席之地,也許是因為其上訪的起因吧!一般上訪者,都是在自身利益極度受損的情況下,在公民權利被剝奪的體無完膚的情況下,踏上漫漫的上訪路途的。而 林 君,卻是在事不關已的情況下,僅僅是出于一種古道熱腸,一種對于弱勢的憐憫,一種對于世間自有公道的信念,踏上上訪者之路,也開啟了他的精神病之旅。然而,當“公道”與“公權”狹路相逢, 林 君的義舉,最終只不過換來了兩個耳熟能詳的結果:一個是上訪結果的無效性;一個是上訪后果的嚴重性。
作為一個上訪者,因為一線希望不肯破滅之故,不愿坐以待斃,相信天下還有公理,還有清官,而作困獸之斗。然而,清官的有無,實在是很虛無飄渺的事。幾千年中國的歷史早已證明,清官,盼是盼不來的,而幾十年中國上訪的歷史也即將證明,清官,尋是尋不來的;所謂的清官,惟一有出現的可能,倒是在制度的高壓下,在民智民權覺醒的情況下,給逼出來。但在如今溫柔敦厚的中國式治吏制度下,我們所習見的是權力的肆虐和民生的受損。即便是還殘存著幾個有著良知的“清官”,在如此大的行政氣候之下,也不免于蟄伏,甚至被逆向的淘汰。
因為清官論證的不可求解,于是作為上訪者,品嘗上訪后果的惡之花,那簡直就是從一開始就注定了的。既便是偶爾有幾個上訪成功的案例,不但不會讓我們釋懷,更讓我們覺得沉重。還是在河南,上訪人 葉 君娥矢志不渝的上訪14年,終于成功息訴。她給省檢察院送錦旗上,寫了八個燙金大字:接待熱情,依法辦案。 于葉 君娥而言,這真是一種苦澀的美滿,14年啊,抗日戰爭都快打上兩個來回了。而 于林 君而言,即便是這種美滿的“苦澀”,也是想望而不可得。
在精神病院里, 林 君被電擊55次,這就是一個尋求公道者的下場。在“強權即是公理”的情況下,所謂的精神病的判斷和診斷,都在公權上下雙唇的閉合之間,更何況,作為公權所有者的大劉鄉政府,每年都還要送來不菲的精神病治療費,以及不少的作為醫療資源的上訪精神病者。
而此次河南駐馬地精神病院,對上訪者的精神治療法似乎也有了不少開拓,也許是我孤漏寡聞吧,以前治療上訪偏執癥,只不過想要對癥下藥,讓上訪者服一些鎮定神經的藥物。而在 林 君一事中,我們很淡定地看到了“電擊”,這是近代發明的,能讓滿清十大酷刑羞赧于無地時代之科技。但既然有了電擊,辣椒水,老虎凳也該陸續隆重登場了吧!或許,這些已是早已存在,只是不為那些未曾上訪者所知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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