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能病急亂投醫,財產公布未必是靈丹妙藥
宋公明
一、
對于腐敗,大家都深惡痛絕,就如毒瘤在身,一日不除,寢食難安。在下也經常想,如果能找到一個簡便易行的辦法,能一招割除這個毒瘤就好了。然而理智告訴我們,世界上沒有也不可能這樣的靈丹妙藥。
記得社會上曾經有過所謂健腦丸之類的藥,說給孩子吃了,他會立馬變得聰明起來,學習也就不用費力氣了。這讓一些為孩子學習成績不好而大傷腦筋的家長非常動心,于是就不惜化重金購來給孩子吃。不料,孩子吃了成績沒有上去,胡子倒提前長出來了。
所以,病急切不可亂投醫。對反腐也同樣如此。世界上沒有也不可能什么靈丹妙藥,可以一經采用就可以馬上讓腐敗消除。
二、
反腐敗問題,實際上就是治吏問題,用現在話來說,就是干部管理問題,包括選撥、考查、任免、監督、獎懲等等。現代干部管理,也是一個系統工程。第一,有一整套制度和法規,例如我國有《公務員管理條例》,有最近剛頒布施行的《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有各種禁令,還有黨章,憲法,等等。第二,有管理機構組成的管理系統。例如有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有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有各級財務、審計部門,有各級反貪部門,等等。組成了龐大的管理體系。第三,有社會監督和信息體系。例如有各級信訪部門,有各種媒體和網絡等等。第四,有大量的專業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裝備、器材及資金保證。這樣才組成了管理干部的完整體系。用精英們的話來說,要依法治國。當然,也要依法治吏。不能聽風就是雨,像墻頭草似的隨風轉。
就拿財產公布來說吧,即使是個好辦法,也要納入到法制的框架內,形成制度,才能發揮作用。
三、
近日網上刮起一股“全裸鄉”之風,說的是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白廟鄉政府在網上公布了2009年鄉政府財政決算情況,于是便有人大加稱贊,什么“全國第一”,“透明政府”,還把鄉黨委書記當成英雄請到人民網強國論壇來做嘉賓,給予熱烈歡迎,送上不少溢美之詞和贊揚之聲。
這個時候,怎么就不講法治了?怎么就不講依法行政了?一個小小的鄉政府,沒有相關的制度,沒有上級的指示或認可,就這樣獨樹一幟,標新立異?置法規制度和組織原則于何地?如果各級政府都這樣各行其是,豈不是要亂套?再說,他公布了一個報表,又能說明什么?這就是公開透明了?那還要各級財務審計部門干嘛?這不是笑話嗎?沒有經過上級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的審查認可,你怎么就知道這個報表是可信的?說得不好聽,這年頭,就是上級財務和審計認可,沒有其他可靠旁證,也不一定可信。看一個人,要看他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表現,不能以偏概全,一葉障目。這位鄉黨委書紀同志,公布了這么個報表,就成了反腐廉政的英雄了?那要組織人事紀檢部門干嘛?難道用不著經過法定程序進行全面考查了?你怎么知道他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以及在各方的表現和群眾的口碑是如何?
公開透明,陽光政府,當然很好。但是形式上東西是不可輕信的。這年頭,眼見都不能為實,何況是他自己說的自己公布的東西?有人對公開透明到了迷信的地步,有兩位省級大員對財產公布表了態,有人馬上就叫好。真是天真得可愛。就算了他真的公布了,又能說明得了什么?有人說,他自己說的不可信,那就讓公證處來做公證,如果是假的就如何如何處罰他。公證處公證了就能相信嗎?如果知道他是假的,紀檢委反貪局早就下手了,又何勞公證處?
有人會說了,那你說怎么辦?在下前面說了,還是要依法治吏。要依靠組織系統,依靠群眾,依靠科學的法律制度,依靠科學的工作方法,才是最可靠的辦法。
讓個人直接向公眾公布財產,例如這位全裸鄉的黨委書記張映上同志,向網友公布了自己有多少家電,多少工資等等,似乎是很陽光,很透明。但是這有什么意義呢?你自己說的,別人就相信了?是不是誰不相信都可以到他家去核實一下?那豈不是又要搞文化大革命了?那么由組織調查了解證實,以組織名義公布,這樣不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嗎?組織的調查,當然要依靠群眾,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路子。然而如果組織經過調查了解,發現有非法收入和非法財產,難道不處理嗎?有問題的處理了,沒有問題的公布出來,又有何意義?自己公布或向組織報告,是為了表明自己清白,組織上經過調查核實,明知沒問題,為何還要公布?豈不是又要人人過關打擊一大片了?再說,有些問題,很可能一時難以下結論,只能是組織內部掌握,這是工作方法問題,公開透明也不能絕對化無序化庸俗化,否則必然會適得其反。
四、
反腐敗,一要綜合治理,二要標本兼治,三要對癥下藥。要對癥下藥,就要知道病癥的所在。回顧一下近三十年腐敗的發生發展歷程,就會發現,腐敗之所以猖獗一時,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首先是在思想上解除了武裝,失去了控制。有人借解放思想之名,行解放獸性之實。為了瓦解公有制經濟,爭奪私有經濟的發展空間,不惜在思想上破公立私,鼓吹“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鼓吹“一私就靈”,“自私才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一切要與個人利益掛勾才能調動積極性”,等等。為了發展市場經濟,鼓吹“腐敗是市場經濟的發動機和潤滑劑”,制造腐敗有理,腐敗有利,適度腐敗之類的奇談怪論,對以權謀私采取放任縱容態度,官場中形成不以腐敗為恥,大家心照不宣、互不干涉、互相勾結掩護的潛規則。例如足球界,當年閻世鐸上臺時,曾其勢洶洶的說,對假球黑哨,要“殺無釋,斬立決”,怪嚇人的。然而直到他下臺,也沒見到他殺一個,斬一人。而假球黑哨賭球一直在暗流涌動,據說,有的女裁判竟然自愿獻身,男裁判竟然自愿戴綠帽子。在俱樂部老板、裁判、教練、球員、足協官員富起來的同時,足球水平從亞州一流淪落到二流以下,球市也火不起來了。最近終于大暴發,從南勇開始,自上而下一下子抓進去了一大批。這邊南勇一倒,那邊中國男足立馬就三比零大勝韓國隊,一洗20年逢韓不勝之恥。不是小勝,也不是險勝,而大勝,全勝,完勝,這就不能用偶然來解釋了吧?
第二,是經濟已經被腐敗所劫持。以天價香煙為例,如果沒有周久耕之類的貪官們消費,是不可能存在的。這類侈奢品,大款自己才不會去消費呢。官員們不抽,老板自己抽,有什么意思?只有共享“廳局的享受”,才會有心里上的滿足嘛。當年也曾為制止吃喝風開征過宴席稅,可是餐飲業立馬就發生了危機,于是也就不了了之了。現在的GDP,實際上是靠腐敗消費來支撐和拉動的。除掉黑色的和泡沫的雞的皮,所謂綠色雞的皮,還能剩下多少呢?所以反腐,也有投鼠忌器的時候。以前面“陽光政府”全裸鄉公布的報表為例,一張表上基本上全上吃喝的帳,工作就是請客吃飯,已經無人為怪了。有人說,只要公布就好。那好吧,繼續吃好了,吃出雞的皮,拉動消費,是不是腐敗就不用管了。其實看得見的只是一小部份,還有大量“政府請客,老板掏錢”的帳是看不見的。只看報表又有何用呢?
第三,是以權謀私失去控制。日前媒體報導,南京某知名幼兒園招收80名新生,可是園長收到800張走后門條子。這種現象,在一切資源緊缺或有利可圖的地方都會發生。不管是什么左派右派,你自己碰到這種情況,例如兒子孫子入托,入學,找工作,或是要辦出國手續,要打官司,恐怕都要想盡一切辦法找關系吧?自已這么大年紀了,無所謂了。可是耽務了孩子的前程可怎么好呢?幼兒園所在地的派出所,教育局,衛生局,街道辦事處,這些單位的職工子女,你能不優先照顧嗎?這些單位的上級,上級的上級,加上關系單位,各方領導的親戚朋友,只要有可能,就都會來打招呼。這已經是司空見慣的現象。在這種現象的背后,可知有多少錢、權、色的多重交易?足球界是社會的縮影,在謀生竟爭的壓力下,女裁判獻身,男裁判戴綠帽子,社會上償不是如此?女大學生在求職中飽受欺凌,職工怕下崗只好委曲求全,否則,你就去掏大糞,去賣肉,或者凍死在立交橋下。于是逼得你不得不背叛理想和道德,而向“人不為已,天誅地滅”俯首稱臣,加入到腐敗的行列中去。
列舉上面三點,只是為了說明腐敗的癥結在何處。要針對腐敗的病因下藥,才能取得成效。如果不對癥,再好的藥又有何用呢?
五、
有人把財產公布說成是“遏制社會腐敗是一種最有效的機制”,是“陽光法案”和“終極反腐”的手段。據說,1883年英國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官員公開申報財產的法律,現在世界上目前已有包括我國香港、臺灣、澳門在內的近百個國家與地區推行了此項制度。因此有人就認為,這就是反腐靈丹妙藥,恨不得馬上就拿來實施。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世界上的事情是復雜的,我們頭腦也要復雜一點才好。
在下頭腦一向簡單,但是,前面寫過幾個帖子,是對財產公布持否定態度的,雖然也有若干網友表示贊成,但是也有一些網友非常反感,認為你這家伙平時看上去也像是反腐敗的急先鋒,怎么對這么好的反腐靈丹妙藥竟然看不上眼,還要說三道四?就算療效不是那么神奇,那總比沒有強吧?有點進步總是好的吧?你在一邊橫挑鼻子豎挑眼的,豈不是站到對立面去了?在下只好用簡單的頭腦再來分析一下這個靈丹妙藥到底是個什么玩意兒。
第一, 雖然這個辦法問世已一百多年,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實行了這個辦法,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至少,沒有起到根治的作用。資本主義世界各個國家,都發生過驚天腐敗大案,而且一直沒有杜絕。腐敗的典型產物黑社會以及與之不可分割的黃賭毒,也遍布資本主義世界。臺灣的陳水扁的腐敗大案,不是正在受審嗎?
第二, 從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看,其統治集團只能資產階級及其代理人,而這種統治集團必然是腐敗的。在資本主義世界,政治經濟賄賂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見之于各種報導和現實主義文藝作品中。
第三, 資本主義社會的統治集團,表面看,是通過竟選產生的。但是實際上,竟選是要化錢的,從來就沒有干凈的選舉,幾乎每次選舉都有反對派不肯承認。而當選的只能是資產階級或者是其代理人,窮鬼們是不可能上臺的。西方的政客,都有家族的背景或者靠山。西方政客可以自己的產業、莊園和別墅,他們公布財產,不是看如何寒酸,而是看如何富有。和我們是兩個概念。
第四, 資本主義社會當然也要維持社會安定,也需要政治清廉。但是他們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資產階的統治,所以他們的清廉,只是把資產階級統治集團的特權和利益法制化。例如王室的特權就是法定的。例如臺灣的領導人有所謂“特別費”。例如所謂高薪養廉。即使如此,仍然不能避免腐敗的產生。
第五, 從人類進化發展的趨勢看,公有制社會必然要代替私有制社會,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轉移客觀規律。只有公在公有制的條件下,才能最終消滅一切腐敗現象。
這樣分析下來,應當可以清楚看出,外國的財產公布制度是不能生搬硬套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是由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共產黨領導的,是代表最廣大勞動人民利益的,政府的官員是人民的公仆,政府公務人員必須忠于憲法,忠于黨,忠于人民,而不能謀取私利。無論是公務員管理條例,還是黨員領導干部廉政準則,都有明確的規定。
由于社會主義還處于初級階段,社會處于轉型期,干部中出現了腐敗現象,而且還很嚴重。當然就需要治理。國外的經驗和方法當然也可以借鑒,但是這不等于照搬照套。如前文所述,還是要經過分析研究后,納入到我國的法制框架之內,成為治吏體系的組成部分。而不能見風就是雨,說公布,馬上就把所有公務人員的家里東西全亮出來,他本人還不行,還要把他的所有親屬家里東西都亮出來,這還不夠,還要把他本人和他的親屬每天的消費都亮出來。這還不行,還要經過公證處公證。這還不行,還要允許百姓隨時到家里查看,以示公開透明。這可能嗎?有必要嗎?有用嗎?本文前幾個部分已經分析過了,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更不會有好的效果。
有人一定要說這是靈丹妙藥,并以此劃線,凡是贊成者就是好人,凡是不贊成者就是和腐敗站在一邊的家伙。這就讓在下有點不服氣了。把一個并不靈驗的方法凌架于現有法制框架和干部管體系之上,強調到嚇人的高度,迷信到胡涂的地步,這到底是為了什么?如果不照辦,就是違背了民意。如果照辦呢?明擺著不會有好結果,勢必更加要失去民心。那么出路只有一條,就是放棄社會主義制度,去搞資本主義,或者說,去搞所謂的民主社會主義。這不就是某某憲章派的企圖嗎?
腐敗當然要反,但是要對癥下藥,千萬不要病急亂投醫,千萬別聽人家乎悠,有什么靈丹妙藥。一不留神,病沒治好,好好的腿反而被人家乎悠瘸了,豈不是得不償失?
在下寫了這么多,連我媳婦都說我,關你什么事呀?人家范廚師就是要聽大乎悠的,誰會聽你的?你一片好心人家不領你的情,還說你做人的差距怎么這么大呢?他被人家乎悠瘸了還要謝謝人家呢。
是的,在下自作多情了,吃飽了撐的,就當自娛自樂吧。
2010-3-18
附一:
公布財產,是逗你玩還是金蟬計?
宋公明
昨晚看到央視播出的一個相聲節目,其中有這么一段(大意):
甲:你去問問他,他是不是壞人?
乙:哎—,有這么問的嗎?
甲:你就這么問,看他怎么回答。
甲:你是壞人嗎?
丙:我就是壞人呀。
甲:他說他是壞人。
乙:好!,他承認自己是壞人,說明他很老實,他的話一定很可靠!
甲:這是什么邏輯?
相聲,就是逗你玩。哈哈一笑,也就罷了。
不料今天上午,在強國論壇看到了現實版的相聲對話。
請看:
回答網友兜風的海浪:嘉賓好。政務公開是否意味個人財產的公開?你有行賄受賄的現象嗎?務請回答。
張映上:政務公開和個人財產的公開,應該是有著緊密的聯系。行賄受賄從來沒想過,我們的領導也不允許我去給他行賄。我自己也沒想到過。
問的是一本正經,回答的是嚴肅認真。還有人大為稱贊:真乃清官也!
是可笑,還是可氣、可悲?
有誰會在論壇當嘉賓時會對網民承認自己受賄貪污?要承認也是到紀檢委反貪局自首吧?很多貪官,到了反腐局,也要裝模作樣,百般抵賴,在論壇上自己說沒有行賄受賄,就能說明他是清官了?據說有人看到警車停在樓下,嚇得趕緊自首,不知是真是假。至少,沒聽說過貪官被網友提問就自動承認的。如果比“此地無銀三百兩”還要弱智,還怎么出來混?
當然,在下并不是懷疑張映上同志就是貪官,而是認為這種問答太過荒唐。
然而,下面還有更精彩的:
回答網友看西南:張書記,現在社會對公布官員財產呼聲很高,你能率先在人民網公布一下你的財產嗎?
張映上:謝謝這位網友。真的沒想到有這個問題。我非常高興、非常樂意將我的財產進行公示。有五個部分:第一,我有一臺筆記本電腦,是聯想的,價值6000多。第二,有一臺海爾空調,掛式的,價值2000多。第三,有近千元的床套、床被兩套。第四,有一百至一千元的衣服六七套,上千元的有兩套。第五,每一個月有2600塊錢的工資和津補貼。就這五個部分的收入和財產。住房是寄住的岳父的住房。
回答得真的是很認真很誠懇很具體,于是又搏得了一片喝彩聲。
難道到了君子國了?說什么都可以相信?
即便這個回答是完全真實的,又有何意義?如果這種公布就能說明一切,就能一招制腐敗于死地,那么還要專門的組織部門紀檢部門干嘛?考查干部,是全方位的長時間的專門工作,而不是某一項手段就能代替的。
如果所有的官員都公布財產,會是什么結果?是不是所有貪官把非法收入一五一十的全都公布出來,而且自動到紀檢委反貪局排隊等候處理,腐敗立馬消滅,反腐大獲成功?這不太可能吧?
某位省級大員也說,我現在就可以公布,因為我沒有多少東西。這個話,誰不會說?如果公布出來,都是像張映上同志這樣,都是像這位省級大員一樣,沒有多少東西,也沒有任何非法收入和非法財產,是不是就能證明沒大家都是好人,根本就沒有貪官存在?這也不太可信吧?
既然貪官不可能自動公布非法收入和非法財產,而公布出來的又不能相信,那么公布財產又有何意義呢?
在下不是反對公布財產,而是認為,作為一種反腐的手段,要通過專門機關和群眾相結合的方法去加以研究,而不是聽風就雨,跟著瞎起哄。
百姓是主人,專門機關是公仆。百姓叫公仆去打醬油,怎么打是公仆的事,他不會就不能當公仆。同樣,百姓有權要求反腐敗,用什么方法,百姓可以提建議,但是最終還是由公仆來決定取舍,責任也要公仆承擔。百姓沒有必要非得讓公仆采用什么方法,更不能替公仆承擔責任。只要公仆真的愿意反腐敗,那么他自然會聽取群眾意見擇善而從,自然會依靠群眾打人民戰爭,一切困難都會迎刃而解。而真心要反腐敗的公仆,當然是存在的,而且也在進行努力之中。
現在有人把財產公布吹得神乎其神,似乎財產一公布,就可以一招致腐敗于死命。誰愿意公布,誰公布了,就是好人,就是清官。誰不同意公布,那就是害怕,就是不肯反腐敗。于是就發生了上面的訪談。
財產公布作為一種方法、措施,其作用和效果是不難預見的。特別是中國的腐敗有中國的特色,不能照搬外國的辦法來對付。是否采用和如何采用這個方法,可以討論研究。但是把這個方法絕對化,甚至糾纏于方法的爭論上,并以此劃線,轉移人們的注意力,其用心就值得懷疑了。如果不采用這個方法,似乎就是不尊重民意。如果匆忙倉促之間采用了這個方法,但是又不能取得效果,甚至適得其反,豈不是更加失去人心?
所以,世界上的事情是復雜的,我們的頭腦也要復雜一點。見風就是雨,什么“總比沒有好”,什么“有一點進步也好”之類,恐怕就是太天真了一點。如果人家僅僅是在逗你玩,那倒也算了。如果是讓貪官金蟬脫殼,還外帶暗渡陳倉,直取你的咽喉,后果可就嚴重了也。
2010-3-16
附二;
熱衷于財產公布的目的是什么?
附三:
公布個人財產不如管好公有財產—再談公布財產問題 宋公明 用公布官員個人財產的辦法來反腐,是個熱門話題,很多善良的人們熱切盼著這個辦法早日出臺,一舉成功。不過根據過去以往的經驗教訓看,這個辦法也未必能起到多大作用。 財產已經到了人家手里,再想拿回來,就如倒撥蛇一樣,難度可想而知。一來是財產合法非法難以分清,根據物權法,不動產經過登記,動產的實際占有,就取得了所有權。取得財產所有權的渠道有千萬種,你如何能分清哪些是合法所得,哪些是非法所得?只怕是公布了之后,非法也變成合法了也。二是財產的數量無法查清。不動產只要沒有登記在他名下,就不能算他的個人財產;動產是動的,可以任意改變實際占有人,這就更難查了。三是對每個人都要查一遍,那得動用多少人力物力?而且今天查了確實沒有,明天他又有了,你能天天跟在后面查嗎?成本太高了,可能很不合算也。四是即使查出來了,又能追回多少?損失已經造成,也無法挽回了。所以對財產公布也并非良策。令人擔心的是,萬一這個辦法果然不幸沒有起到作用,會不會有人說,不是照你們的意見了辦了嗎?你們還有什么好說?以借此推御責任。也許有人根本無心反腐,只不過借此來實施所謂民主社會主義而已,那就更得小心了。 與其財產被貪污之去查,倒不如事先管好財產。就如糧食被老鼠盜走之后,你找到老鼠洞,挖開一看,里面有大量的糧食,那又有什么用?那糧食還能要嗎?財產已經被貪污,即使查出來,能追回的又有多少呢?能與破案所化費的人力財力相抵就不錯了。所以糧食不能到被老鼠盜之走后再去查,而是要事先把米缸蓋好,讓老鼠偷不到才是根本。對公有財產也應是如此,要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并切實加以貫徹執行,使貪官想貪也無法下手。只要一下手,就會被及時發現制止。現在被揭發出來的貪污案件,往往數額驚人,而且是屢見不鮮。這就奇怪了,貪污為何如此容易?國家一再損失巨額財產,為何總是不能及時發現?這老鼠該抓,那管理米缸的人不也該打嗎? 也許有人會說,管米缸的本身就是大老鼠,監守自盜。例如機關單位的領導,國企的廠長經理,他一個人說了算,要貪污豈不是太方便了?那么這又奇怪了,明知會有危險,為何不采取防范措施呢?明知防范措施不嚴密,為何不改進呢?為何要給政府國營企單位有什么“預算外資金”“自籌資金”和小金庫?為什么不對國有企業資金的流向加以監控?用肉包子打狗,把美女剝光了送到人家的被窩里,難道是故意考驗別人的心理素質嗎?不是太不人性化了嗎? 把米缸蓋好,這是屬于讓貪污“干不成”的層次。光有這一層當然是不夠的。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著。因為防范總是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因此無論怎么防范,總是會有漏洞的。所以在此之外,還要有“不敢干”的層次。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鋌而走險的人總會有的。那么只要有人敢越過雷池一步,就會及時被發現制止和嚴懲,讓貪官偷雞不著反蝕一把米,因此造成高壓態勢,使貪官心驚膽顫,望而卻步。所謂腐敗成本太低,豈不是助長腐敗嗎? 當然,防范和懲罰都需要很高昂的社會成本,只能用來對付少數人。對于多數人,還是要有不想干,不愿干,不能干的層次。也就是說,在思想上要有免疫力,有更高尚的人生追求,而不屑于紙醉金迷,如柳下惠坐懷不亂,不會產生攉取不義之財的念頭,自然也就想不到去貪污。當然,能做到這種程度的人畢竟只能是少數。然而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只要形了這樣的社會風氣,對大多數人也就形成了無形的約束。當然,對大多數人來說,也不具備貪腐條件。 所以總括來說,要反腐,就必須建立起一個使得官員們對腐敗不想干,不愿干,不能干,不敢干,干不成的防控體系,從而實現對腐敗行為的全面有效控制。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搞形式主義花架子,是不會有好效果的。 2009-3-12
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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