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授予國內幾十所中學特殊權力,該中學校長有推薦優秀學生降低錄取線進入北大學習的權力。對這項舉措,北大和教育部都沒有認真思考,失之草率。
這項制度初衷據說是發現特長生,推薦杰出人才苗子,如果以這種形式,特長生、杰出苗子很難被吸收。能上這些中學的學生素質本身就很高,這些學校又是師資條件優秀,尖子中拔尖子,而且還經過高考,很難實現這個目標,沒有多大意義。
我認為,北大這項舉措的目標是潛藏的,是樹立北大在國內教育界龍頭老大的地位。
比如,十年前,北大圖書館面對國內繁多的雜志,全訂閱也不可能。自己搞了一個雜志目錄,也就是眾所周知的“核心期刊目錄”。結果,這以后就成了國內雜志的權威標準。進入該目錄的雜志都在封面標出“核心期刊”字樣,雜志身價立刻暴漲。評職稱、研究生取得學位,必須在這些雜志上發表論文。免不了的“文錢交易”,搞得這幾年來學術界烏煙瘴氣。
這次,北大賦予中學校長推薦權,也同樣如此,這是以推薦權為明,實際效果是給國內名牌中學搞排名。當北大公布這幾十所中學名單后,立刻引起沒有上榜各中學的不滿,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北京四所中學,可推薦名單是3-5名,而江蘇有十所中學上榜,每校只有一名,這分明是搞校際權衡。
這項制度推出后,會生出三種擔憂,其一是考生家長賄賂學校。不過這種危害影響不大,因為,畢竟都是尖子學校、尖子學生,想上好大學比較容易。其二是國內各名牌大學紛紛仿效,造成教育不公平的現象進一步加劇。其三是各地中學爭排名,行賄北大,被選上后,其擇校費自然水漲船高,這才是最有可能,也是最糟糕的。這和各地不斷出現的申請“世界遺產”現象異曲同工。
高考制度改革確有必要,我認為,自主推薦不應該采用這種方式。自主推薦本應是高考制度的補充。也就是另辟蹊徑發掘伯樂和千里馬,伯樂未必就是校長,千里馬未必就在好學校。通過現有考試制度選拔出的苗子,根本談不上對高考制度的補充。
值得推薦的方式是:由國內公認的優秀教師,德高望眾的人士負責發現苗子,直接保送到北大,經過必要的審查后錄取。這樣才是既公平又合理還服眾的方式。世有伯樂,然后有千里馬,千里馬要發現,伯樂更要有機會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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