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交到紹興某印染廠7匹布,今天我去取貨,變成了六匹布,還有一匹是別的品種。被廠里的業務員偷去了兩匹布,換了一匹別的他偷來的布。這匹布對于做外貿來講沒法用,用了貨就成了亂的了。顏色也不對。我氣憤已極,因在前不久我交給這個廠5000多米布去染色,扣去正常的縮率7%,就少了300多米布。而且有7匹布搞得臟兮兮的。我就只好拿這7匹布去改色,本來該廠里賠染費的,沒法讓廠里承認,只好我掏了。結果就這么7匹布他也要偷兩匹。今年四五月,有個蔣老板,因在染廠的20000多米布擱久了,臟了,廠里一業務員介紹處理給我,這個業務員從蔣老板的布中偷了約3500米賣給我。蔣老板賣給我6.5元/米,他賣給我五元/米。我賺了,我沒說。但我的貨交給這業務員染色,本來正常的縮率是7%,可交給我是13%的縮率。我的合伙人分析說是這個業務員把我們的布偷了1000把米來賣給我們自己了。就是說這個業務員賣給我的3500米布中有2000多米是蔣老板的,還有1000多米是我本人的。今年初,我在另一個染廠染布也是,60000多米,本該7%的縮率,交給我是13%的縮率,就是說偷了我3000多米布,每米3元,偷了我萬把元錢。我們是把我們的布一匹一匹的對染后染前的匹長米數,就能對得出來縮率和偷布的情況。我交給業務員100匹布他還給我105匹布但布的總米數少了,他偷了幾匹布,又把大匹的分成兩匹。由于偷布較緊張,就要搞錯。業務員染色看別的人的布也染相近的色時跟上去,不單獨染,就不向廠里報產量,收到的染費(現金)自己揣了,所以顏色染不準。
現在私有制,廠里因竟爭價格定得低,業務員是靠提成的,業務員收入不太高,總靠偷布來發財。浙江的農民,貪圖便宜,老想到價格低的廠去做貨。浙江的農民又無法律知識,也無正義感,遇到事情老是想息事寧人,甚至挨整了還想和別人搞好關系。就這樣風氣越來越壞。由于有錢人多了,攀比,不惜手段發財的人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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