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為什么取代“小康”?
六中全會幾乎全部圍繞“建設和諧社會”展開,這是不同于五中全會“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部署”的最大變化。當然,這個施政綱領具體落實情況如何,要看明年十七大的人事安排布局,而且這還很關鍵。
為什么只有一年時間,中央全會的公告措辭會有如此巨大的變化?在博覽分析員看來,這和中央政府在最近的中央地方博奕中,權威獲得再次強化、特殊利益集團再次遭遇重挫,有著直接關系。
從字面意思來看,“和諧社會”和“小康社會”是有區別的。“小康”更多的是從財富擁有的總量角度出發,還是效率優先,而“和諧社會”則不同,富庶或者說效率只是“和諧”的一部分,更關鍵的在于財富的擁有是否公平。簡單的說,和諧社會要比小康社會的內涵和外延,更為廣大。“小康社會”主要談發展,“和諧社會”則在發展的基礎上更多的側重公平。
因此,六中全會公報中“全會充分肯定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以及《人民日報》在翌日的社論:“實踐再次有力地證明,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深得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信賴”,這種肯定別有一番風味。
我們再來仔細體會“和諧社會”和“小康社會”在目標排序上有什么不同。
五中全會公告中,對“小康社會”特別是“十一五”的藍圖規劃,擺在頭幾位的全部是經濟問題:人均GDP翻番;單位GDP能耗降低20%;自主創新。而六中全會對“和諧社會”的規劃,擺在第一位的是政治、社會問題:民主法制建設。第二是區域發展、收入分配的和諧,第三是就業和社保,在五中全會公告里面位置靠前的GDP、能耗、自主創新等等純經濟問題,位置都排到后面。
說白了,五中全會的基調還是個經濟(至少從公開信息來看),政治、社會的色彩相對不濃,這個“天平”在六中全會上發生了明顯的轉向。
由此,未來的改革政策出臺,將不會繼續集中在經濟領域,而是擴展到政治管理體制、社會經營體制的全面開花,因為本屆中央的號令槍已經打響。“社會公平正義”是中央黨校周天勇提交中央的政改報告核心詞之一,在六中全會公告中,這個詞出現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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