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篡改案件關鍵情節,像被刺官員“辯護律師”
媒體稱湖北巴東警方像被刺官員“辯護律師”
2009年05月19日
來源:新華網
[提要] 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3名工作人員在賓館消費時,與女服務員發生爭執,被服務員用水果刀將兩人刺傷,其中1人死亡。5月11日,鄧玉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偵查中,偵技人員發現鄧玉嬌隨身攜帶的包內有治療抑郁癥的藥物,目前此案尚在進一步偵查中。[新聞回顧] [抑郁癥有轉移視線之嫌]
湖北巴東女服務員刺死官員案有了新情況。5月18日中午,巴東縣公安局在互聯網上通報了“510”案件的一些細節和警方的處置情況。
用當地警方的話說,這是一份情況通報。看了這份所謂的情況通報后,相信大多數人會和我一樣出奇地憤怒。其原因在于,該通報與早期媒體報道的情況有很大的出入,而且是事關案件情節輕重的關鍵地方。
如此一來,只要稍有生活常識,不需要法律常識,我們就可以知曉,整個案件性質全部變了,更關系鄧玉嬌今后的命運走向。前后矛盾,給人的感覺是一頭迷霧,公眾究竟該信誰?
按理,“洗浴服務”與“特殊服務”有著天壤之別,重要的是,前者是“洗浴中心”最起碼的服務項目,只要客人愿意消費,根本用不著索要,女服務員鄧玉嬌不會不“識相”到這種地步,除非是賴皮的常客,而從被刺死的官員鄧貴大拿錢砸人舉動來看,這也是可以排除的。公眾不傻,有人會相信在“洗浴中心”連“洗浴服務”都需要“索要”嗎?
索要“特殊服務”的可能性倒是很大。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嚴,也都深知尊重別人和愛惜自己生命的重要性,而對女子來說“貞潔”最重要,引發一個女子“動刀”反抗,不到被逼無奈,或者為保“純潔”地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顯然,這份通報的味道確實很怪,不由得令人浮想聯翩。要知道,鄧玉嬌只是普通家庭的女孩,而被其刺死的人卻是公職人員,且還頭戴“烏紗”!難道……!?
在這樣的背景下,巴東警方的“情況通報”,不如說是“辯護書”更貼切。看來,巴東警方的立場值得懷疑,我們也有理由質疑:是不是扮演了被刺官員“辯護律師”的角色?
我覺得,客觀公正辦案固然重要,這也是警方執法的底線,但沒必要急于這樣表態,首先端正態度最為關鍵,如果連最起碼的態度與立場都不具備,還有什么資格談客觀公正辦案,又怎么可能做到呢?(云南植予) (來源:揚子晚報)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5/19/content_113991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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