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深青社《聲明》第4點的相關分析
自從深青社被網友揭露后, 3月12日深青社發表一則《聲明》,用理性、客觀等口號為自己洗脫罪名。《聲明》共有4點,有網友感覺很怪,建議大家推敲一下。鄙人不辭淺陋,僅對其中的第4點略作分析,以求拋磚引玉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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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青社聲明:
(前略)
4、攻擊言論認為凱迪網絡總經理牧沐先生和胡星斗先生是我們的顧問,他們的言論和想法與我們同出一轍。
事實是:我們雖對 牧沐 先生、 胡星斗 先生敬仰已久,但純屬神交,迄今為止我們的高管成員與他們從未見過一面,另外還需要告知讀者的是,大部分顧問都是幾年前聘請并一直延續至今,其中一些顧問很久都沒有聯絡過。至于凱迪網絡 和胡星斗 先生的文章,我們尚未能一一拜讀,暫不敢妄加評論。但與具有民主風范的人一樣,我們相信言論自由,無論誰持有何種觀點,無論他們的觀點是否正確,也無論我們是贊同還是反對,我們都給予充分的尊重。深青社顧問的觀點純粹個人言論,與深青社的宗旨、立場沒有任何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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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事實是否如聲明所辯解的那樣呢?是不是純屬神交,所有高管成員與牧、胡見過從未見過一面?是不是深青顧問的觀點同深青社宗旨立場沒有任何關聯性呢?根據深青社自我休整后目前所能打開的網頁,以及其他網站轉載的深青社舊貼,略舉三個事例加以分析。
事例一、2005年深青社正副常務主席劉建永 孫炳銀對牧沐進行一次專訪。
在網友天地論壇有一《采訪凱迪網絡創始人》帖,鏈接:http://www.xhclub.net/forum/viewthread.php?tid=27933。
貼文對于此次采訪的介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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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凱迪網絡創始人
深青社區"風云人物"欄目組
主持人:劉建永 孫炳銀
劉建永,深圳青年作家俱樂部常務主席,高級記者 作家.評論家
孫炳銀,深圳青年作家俱樂部常務副主席 作家,評論家
時間: 2005年9月17日 20:00
本期人物 :
牧沐 凱迪網絡創始人 總經理 著名評論家 作家
黎明 著名評論家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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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作于2005年,采訪者署名深青社區“風云人物”欄目組,主持人:劉建永 孫炳銀 ,并介紹二人分為深青社正副常務主席。劉建永是深青社連續五屆的主席,算不算深青社的高管?事已至此,聲明所說的從未見面神交已久的“事實”到底還是不是事實呢。不管如何,如果他們之間關系密切,卻努力撇清關系,難道這就是深青社所標榜的自由、公開、透明嗎?
事例二、深青社自編自導全球公選,選出“十大杰出網絡寫作者”。
深青社官網深青社新聞中心欄目下第8條新聞:
8、2006“首屆十大杰出網絡寫作者”評選揭曉,我社十名成員入選;(進入查看)
自從網上被橫議后,深青社關閉了《會員文集》等關鍵數據庫,目前已無法訪問。自然也無法查看了,但是標題中深青社成員包攬“十大杰出網絡寫手”的消息相當吸引眼球。用網絡一搜,居然在上文提到的網友天地論壇帖中仍然保留了最原始的數據,茲轉引如下:
深青首屆“十大杰出網絡寫作者”結果揭曉
經過一年來的全球公選,深青首屆“十大杰出網絡寫作者”結果揭曉,以下十人入選:
郭明虎、吳波、李桂枝、陳啟棠、劉建永、孫炳銀、肖增建、楊飛、陳永苗、李新德
………………
搞了半天,原來所謂的“十大”只是深青自編自導的“十大”。我就納悶了,深青內部選“十大”,還用得著“全球公選”,這個“全球公選”是不是比美國大選還隆重?更令我費解的是十大“杰出”中,正副常務主席劉建永、孫炳銀,“資政顧問”郭明虎、陳啟棠等也榜上有名,十大幾乎被領導層給MBO了。自己給自己評獎,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標榜自由公開透明的深清社,真是絕妙的諷刺。
我注意的事情是,《聲明》標榜顧問的言論同深青無關。但是郭明虎、陳啟棠等身份是“資政顧問”,而你們新聞里說是“我社十成員”,顯而易見,你們自己也是承認顧問是深青社成員的。其他的諸如公共知識分子、獨立學家、憲政學者等一大堆頭銜就不用說了,僅就這一件事而言,顧問們積極參與了分一杯羹的行動,又被深青內部授予“十大寫手”的榮譽稱呼,如果說這些“顧問”或者“寫手”的言論同深青無關,這不是明擺著欺負別人的智商嗎。
事例三、深青社顧問是深青新聞出現最頻繁的名詞。
如果上面顧問入選十大只算旁證,下面的新聞更能證明所謂的顧問同深青的關系了。還是來自深青社官方網站的消息。先將深青社新聞中心相關新聞條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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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社顧問張星水律師應邀訪問美國,接受美國總統布什接見;
7、祝賀我社顧問張星水律師承辦的“陽小青含冤入獄一案”勝訴,陽小青獲釋;“記者無國界組織”聲援;
33、我社法律顧問張星水被亞洲周刊、中國法學會、法制日報評為“中國十大風云律師”;
43、我社顧問張星水接受法國費加羅報采訪,并獲“2003年度全國十大法治人物”稱號;
53、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香港南華早報采訪;并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采訪;被譽為“中國學者的良心”;
57、祝賀我社顧問胡星斗赴美國交流勝利回國;并接受美國《華爾街日報》采訪;
101、祝賀我社顧問張星水赴歐洲交流勝利回國;
111、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
122、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前沿電視講座采訪;并接受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采訪;
134、我俱樂部顧問胡星斗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并接受京華時報采訪;
142、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正義網采訪;
147、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新華社《了望東方周刊》和科技日報采訪;
149、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香港星島日報采訪;
150、我社顧問牧沐接受時代人物周刊采訪;
151、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信息時報采訪;
152、我社顧問牧沐接受人民網專訪;
153、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
155、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中國評論雜志采訪;
157、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香港商報采訪;
159、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新周報采訪;
162、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香港明報采訪;
168、我社法律顧問張星水、主席劉建永、副秘書長姚立法獲得“2008年度網絡公民”稱號;
174、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新周刊采訪;
175、我社顧問張星水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
177、我社顧問張星水接受美國《時代》周刊采訪;
182、我社法律顧問張星水被《亞洲周刊》評為“亞洲風云人物”;
184、我社顧問謝亞非教授有17項成果分別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山東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二等獎,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192、我社顧問胡星斗接受香港鳳凰衛視采訪;
192、我社顧問張星水接受巴爾地摩太陽報采訪;同時接受《遠東經濟評論》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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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粗瀏覽一下,在各條新聞中,出現的深青社身份主要是正副常務主席、顧問、法律秘書、社員。其中社員的很少,出現頻率最高的竟然是顧問,其次才是常務主席、法律秘書。我想請問深青會,既然“深青社顧問的觀點純粹個人言論,與深青社的宗旨、立場沒有任何關聯性。”,那憑什么當初大張旗鼓地把顧問的活動作為深清新聞的主角四處炫耀。當顧問們受美國總統接見的時候,他們的言論代表深青社,當他們畫皮被人揭穿后,你們就一口咬定他們的言論就與深青社無關了,有這樣的便宜事嗎?
顧問當中,牧沐在深青新聞里出現1次,胡星斗出現20多次,很明顯胡星斗同深青社關系極不一般,還能用“從未謀面”,“很久都沒聯系”把關系推得一干二凈嗎?
以上所有材料都是出自深青社自我屏蔽后殘存的信息,還有就是網友天地論壇網站里轉帖的深青社舊文,算不上誹謗吧。《聲明》最后一句:“建議您今后注意有關措詞,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訴訟或不便。”看起來令人莫名恐懼,非常不安。“客觀而理性”、“坦誠而光明磊落”的深青社精英們,如在下言語不慎,稍有冒犯,還望多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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