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望貪腐們在牛年牛不起來
——王兮之瑣語(5)
多年來,黨中央反貪腐的力度不可謂不大,但似未達到預期效果,有人描述如今是“反復反腐反復腐”。我分析個中原因,一是黨組織不純,二是機關公司化,三是潛規則難破。這三者又互為因果。馬太效應和帕金森定律繼續發揮著作用,通過權、錢、人的交易,財富匯聚到有權方。
中央反貪腐重拳,面對無形的“潛規則”,就好像打在棉花堆上,其力基本被消解掉了。當前,明處的貪腐易抓,最難抓住的是“潛規則”這只無形的手。現在中國社會不缺“有才的”,就缺“有德的”。一些單位用人上的商業化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無德無能之人的心思用在琢磨人上,吹牛拍馬,用錢開路。有的領導干部假“改革開放”之名行貪污腐敗、打擊異己之實……旨在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在一定程度上嚴重損害了“改革開放”的名聲。
腐敗表現在政治、經濟、生活三個方面:政治腐敗主要表現在對中央陽奉陰違,經濟腐敗表現在貪污受賄行賄,生活腐敗表現在聲色犬馬……
中央政策不可謂不正確,正確路線確定以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按照現在各級領導干部的文化程度,理解中央的精神和政策應該完全沒有問題,但許多人的智慧卻用在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上——對中央陽奉陰違,中央精神在逐級往下貫徹時就“按需傳達”——按自己所需要的傳達。
個人利益最大化帶來的后果就是“就看誰的拳把公大”。現在各單位、各部門實質上都已經公司化了,于是合謀瓜分國家利益——國家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單位化,單位利益圈子化,圈子利益個人化。這樣一來,一些單位的管理模式竟像黑社會的管理模式,必然出現用人上的商業化——對上級的“尊重”就看服從程度和上貢的多少上了。目前民主投票方式作用十分有限,不少單位的“一把手”有足夠的辦法實現他的投票意圖,并可借機把不聽話的人“末位”淘汰掉。
以歷史的眼光看,給我們黨拯救自身的時間不多了,也許只有四年,即十七大這一屆。
反腐任務極其艱巨。治國之道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利者,義之和也,靠制度,更靠理想信仰,“金錢”的作用總的看來還是有限的,應該有一批道德高尚的人、舍生取義的人挺身而出。我理解的共產黨人的本質歸于一點就是舍生取義——為了人民的利益和國家的富強連生命也在所不惜,還有什么個人利益不能拋棄的!中央出臺的反腐倡廉措施我都支持,現補充幾點供參考。
1.改變“升官發財”的機制。現在人們普遍認為入黨可以升官發財。這樣一來,既侮辱了真正的共產黨人(有許多同志真的具有獻身精神),也使那些假共產黨員真的發了財。希望建立這樣一種機制——能夠體現“共產黨人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徹底斷絕入黨升官的發財夢。古巴的做法值得借鑒,我們黨在戰爭年代的優良傳統值得光大。同級黨員應比非黨員待遇要低、黨政辦公設施標準不得高于其他公共設施,如醫院、學校,等等。
2. 只有純潔隊伍才有戰斗力和凝聚力。全國7000多萬黨員中不知有多少真正合格的?我們黨建黨時只有50多人,卻打出了一個新中國。如今執政了,需要多少共產黨人才能保住紅色江山?才能強國富民?從理論上講,隊伍在于精而不在于濫。因此,有必要嚴格按照黨章來純潔黨的隊伍,吐故納新,寧缺毋濫,把不合格的黨員和愿意退黨的人清理出去。讓“共產黨員”稱號重新成為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譽。但愿不久的將來能再現一個純潔的黨,使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更強更大。
3.掀起反腐颶風。腐敗分子即是犯罪分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拯救黨。不管犯罪分子逃到世界上哪個角落都應想方設法緝拿歸案,對利益獲得者要實行連坐,就像以色列對付納粹分子一樣,不能遣返的就地正法。貪污、挪用、瀆職的,嚴格按金額大小判刑,目前10萬元就能救濟一批窮人,或救活一個重病人……那么,貪污10萬元就意味著在間接謀財害命,就該“殺”。又如因偷工減料制假造成安全事故的所有參與者更是該殺無赦!
4.赦免退賠者。大部分同志還是不錯的,考慮到種種原因,他們為了自身生存和家中生計不得不臣服于“潛規則”,因此對凡屬向組織交代了的、退賠了的同志可網開一面予以赦免,并視為隱私為其保密,另行安排工作,戴罪立功,以觀后效。
5.建議搞一個或若干個廉潔特區試點(縣級或鄉級)。上世紀80年代初大學畢業來京不久,我們一批老鄉聚會時曾動議回家鄉去建設一個政治清明、經濟繁榮的地區,但經過一兩年商議,覺得太困難了,整個舊機制很難撼動,不得不各奔東西了。
……
牛年到了,向反貪腐戰線的勇士們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讓反腐風暴來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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