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五大保障的實現
石秋
五大保障分別指:
1、勞動權利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是不容剝奪的。若干年前工廠的廠長書記都不能開除國家職工,在八十年代有個詞形容這樣的現象,就是“鐵飯碗”。這個保障的指的具體現象就是,勞動者不會面對失業的壓迫,從而保障了勞動者勞動自由的權利。
2、健康保障。我們在談五大保障的時候,一再強調談的是保障,而不是保險。因此我們說健康保障,就絕對不是指簡單的醫療保險。舉例說明什么是健康保障,就是如果國家職工的孩子生病住院,那么在整個治療過程,甚至會包括治療前后的往返醫院的過程,不會對國家職工造成額外的經濟負擔。不僅僅是孩子的醫藥費全額由國家出,并且包括在期間國家職工到醫院照顧孩子,不會被扣工資,甚至還有補貼。還可以舉例說明,比如某工廠的職工生病住院,從決定送他去醫院開始,全程都由工廠負擔所有成本,甚至在其住院期間的陪護,都是由工廠派出的他的工友承擔,這些承擔陪護工作的工友不僅不扣工資,而且還有發補貼。我們說的健康保障,是惠及國家職工直系親屬的,以健康為目的的保障制度。這種制度不僅體現在醫療事件中,同時也充分體現在勞動過程中。
3、衣食住行生存環境保障。且不去解釋過去糧票,布票等等票據實現的分配保障功能,就看到今天最凸出的就是住房保障。
4、子女的撫養、教育、就業保障。在今天最凸出的問題就是勞動者子女的教育、就業保障。在若干年前,只要進入技校,就開始計算工齡,也就意味著已經成為了國家職工。在技校,不僅學費低廉到能夠保障絕大多數人讀得起,同時在期間每月都有津貼發放,學生不僅可以依靠津貼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甚至還能富余到可以補貼家庭。而讀中專、大學更是如此。不僅保障絕大多數人的教育能夠進行,而且保障了教育之后的就業問題。更重要的是,這個就業是享有五大保障的就業。
5、養老保障。我們一再強調我們談的是保障,而不是保險。在這點上舉例說明,養老保障就是,你不需要用你的養老金負擔你子女的教育、就業問題;你不需要用你的養老金負擔你的住房問題;你不需要用養老金負擔你的健康問題;你已經退休,更不需要擔心失業問題。
首先確認五大保障是保障社會人在社會生存中最基本的需求。因此當這些需求得到滿足的時候,作為人主觀道德力量將發揮最大限度的作用。五大保障所保障的五大生活基本需求,就像五座大山一樣壓迫著人民。因此推翻這五座大山,是人民得到解放的最基本前提。也是解放人民要實現的最基本的要求。
許多人在確認五大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后,會強烈的表達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實現?這是個重大的問題。但是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了解到,對這個問題的提出,事實上和對五大保障的理解有密不可分的關聯。如果沒有對五大保障理解到一定深度,是不可能正確的提出這個問題。對于五大保障如何實現,既有實現過程前的方式方法的問題,又有實現過程中方式方法的問題,還有實現過程中不同階段的需要考慮的方式方法的問題,等等。最后,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實現五大保障的目的。
對五大保障的理解,關鍵問題就出在對五大保障實現的目的的理解。首先五大保障是否是工人階級最基本的并且目前沒有的需求?顯然這是確定的。那么實現五大保障,應該說就是工人階級斗爭的最重大的目標之一。不說是什么主義什么制度,主義也好制度也罷,這些都不是工人階級直接的需求。而我們知道,滿足工人階級最根本最直接的需求,恰恰是工人階級斗爭的實質目標。如果我們的工作和工人階級斗爭的目標沒有一致性,那么我要說這是脫離群眾的。高談闊論什么主義什么制度,而脫離了階級群眾的實質需求,那么都是空談,瞎扯淡。
而如何實現五大保障,和對五大保障的理解,有深刻的關聯。五大保障雖然分列出五個項目,但是這五個項目是事實上不可分割實現的項目。比如說養老保障,其他四個保障項目不具備的前提下,還沒到退休年齡就失業了,怎么享有養老保障?或者說退休了還在還巨額房貸,還要負擔隨著年齡日漸增加的健康危機,還要承擔孩子教育就業乃至成家的前途風險,那么又哪來的養老保障呢?同樣再比如勞動權利保障,如果失去了其他四項保障的實現,那么要提供的勞動權利保障從勞動者主觀上就是不可能實現的。也就是說,任何一個試圖單獨實現的保障,都無法克服其他四項保障不實現所形成的客觀的不可逾越的障礙。
只有對五大保障的整體性有比較透徹的理解,才可能正確提出關于五大保障如何實現的問題。在沒有對五大保障所蘊含的深刻意義有所理解的時候,五大保障只是一個要求,而沒有實現方法。而事實上在討論五大保障具體內容的時候,就已經初步給出了現實方法。沒有看到或者意識到實現方法就包含在五大保障具體內容中的人們,就無法找到正確的實現五大保障的方法。說到這個問題,我們就需要更進一步分析五大保障的內容。
提出五大保障的順序是否有內涵?為什么是勞動權利保障第一,健康保障第二,基本生存環境第三,子女保障第四,養老保障第五。
我們說五大保障是面向全人類社會的,不是面向某個個人或者某個地區或者某個年齡段的人。那么對于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和建設,勞動是不是創造社會價值的最基礎條件?那么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是不是一切社會保障的第一前提?如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得不到保障,我們拿什么來保障其他四項保障的實現?
勞動權利能否得到保障,有主觀和客觀的條件,現在人們想到勞動權利保障的時候,往往只考慮到客觀的因素,比如不能開除或者辭退勞動者。那如果勞動者主觀原因無法繼續勞動呢?那么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比如勞動者健康出問題了,勞動者主觀上要求勞動,但客觀上不具備條件,這個時候要保障勞動者勞動權利,則必須先保障勞動者的健康,這就是保障了勞動者主觀的勞動權利。任何時候討論到勞動者勞動權利保障,都不能只從主觀或者客觀單方面去考慮。保障之所以稱之為保障,就應該是全方位的。也就是說,不僅在客觀上為勞動者提供不能被剝奪的勞動權利,同時在主觀上,也要提供勞動者實現勞動權利的保障。
保障是方向上的絕對值,不是個別現象上的絕對值。就例如我們說到健康保障。是提供實現健康所需要的一切可能的條件,而不是保證一定能夠解決個別的具體病癥。很多人在想到健康保障的時候,往往都直觀的聯系到了醫療。而忽視了一個問題,之所以要提供健康保障,不僅僅因為這是人的生存最基本需求,也是和勞動權利保障的實現有密不可分聯系。為什么要聯系到勞動權利保障,因為全社會的健康保障所需要的一切物質條件,都肯定來源于勞動者的勞動。因此,健康保障在順序上排到勞動權利保障之后,是有原因的。
那么在健康保障和勞動權利保障產生聯系的同時,我們也可以發現,健康保障的含義絕對不僅僅在醫療問題。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問題,也是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同時,和勞動者息息相關的家屬,也同樣必須享有健康保障,這就和前面說到保障勞動者主觀的勞動權利的道理一樣。健康保障,不僅僅是客觀因素的保障,同時也必須是是主觀因素上的保障。全面的健康保障就是,被保障的個體,不會因憂慮家庭成員的健康問題而產生健康問題,不會因勞動過程而產生健康問題,同樣不會因生存環境和年齡等等因素而產生健康問題。這里指的健康問題,不是指傷病的絕對值,而是問題的絕對值。這里指的保障不是指現象上的絕對值,而是指方向上的絕對值。
哪怕僅僅是談論到個體的健康問題,我們都不可避免的聯系到生存環境的因素。這在前面也有提及。生存環境因素和勞動者的健康有密切的聯系。因此,在考慮健康保障的時候,衣食住行等生存基本環境的保障也就自然而然被提到。健康保障是全方位的保障,基本生存環境的保障是實現健康保障的必要條件,當然也是實現勞動權利保障的必要條件。
我們說的保障對象是全人類社會,那么基本生存環境就成了一個很龐大的問題。衣食住行,這是生活最基本方面,大多數人都認為到今天最凸出的就是住房。其實結合最近幾年的食品健康問題來談,吃何嘗不也是個凸出的問題呢?僅僅就住房問題而言,如何去保障大多數人都擁有住房保障?那么這就涉及一個社會資源分配的問題。有可供分配的資源,就必須有勞動者的勞動。然后分配勞動成果最基本的標準,就是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衣食住行基本生存環境的保障,就不簡簡單單是個住房分配的問題了,這其實涉及到了全社會資源的分配問題。也因此我們在公開談論這一項保障的時候,往往會刻意忽略解釋其中更多的含義,而僅僅抓住現今最凸出的住房問題來談。通常認為,居住問題是勞動者組成家庭實現安定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但其實衣食住行基本生存環境的各項要素都是勞動者安居樂業的必要條件。食不果腹衣不遮體的歷史讓大多數人自然而然的講衣食住行基本生存保障誤以為了人類唯一的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事實上要實現這些基本生存環境的保障,就如我們前面說的,必然需要有物質條件具備的前提,而物質條件具備與否取決于勞動者的勞動。有了勞動者的勞動才能產生可供分配的勞動價值,才有可能實現大多數人的基本生存環境保障。
回過頭來說,沒有健康保障的時候,我們又何談基本生存環境保障呢?保障勞動者主觀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環境的實現,健康肯定是前提。有了基本生存環境保障和勞動權利保障和健康保障的這些聯系,我們知道了這三項保障的不可分割性,和提出順序的含義。那么僅僅這三項保障中所涉及的根本性問題包括哪些?
前三項保障在現實中其實并無先后實現的順序問題。他們基本上是同步的。而第四項,子女撫養、教育、就業保障。多了個和前面三項保障不同的前提,是勞動者必須是有了子女的前提下,才出現的保障。在這項保障中,部分內涵在前三項保障中已經提供。比如健康保障,比如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環境保障,都是惠及家庭的。這部分主要集中體現在子女的撫養權利上。
那么現如今談論這一項保障的時候,更多人關注的和引起共鳴的是,教育和就業保障。而這兩個問題,都直接有關一個問題,那就是勞動者勞動權利的問題。或者說,這其實是勞動者勞動權利的延續問題。教育是提高勞動者勞動素質的必須途徑,教育的根本目的服務于勞動權利保障的實施,也服務于五大保障其他各項保障的實現。而就業保障則是更直接被包含在勞動者勞動權利的保障中。同時在后代的教育和就業保障中,還包含了解除勞動者現階段家庭責任的負擔。
同樣的道理,要實現子女的撫養、教育、就業問題,則必須具備一些客觀條件。撫養問題上,必須具備可供保障大多數人公平分配的資源,教育問題上不僅僅是可供分配的資源,還包括教育的目的,為什么需要教育,也就是教育的方向問題。那么就業問題,最直觀被理解的必須具備的客觀條件,那就是崗位,或者說是勞動需求。
關于教育保障除了資源分配的問題,為什么需要教育可能才是真正需要重點理解的問題。通俗的說法,教育是為了就業。而今在現實中充分體現了這一點,接受教育的目的在于獲得一份較好的工作,也就是就業目的。我們知道就業也可以說是勞動,那么,勞動的目的是為了什么?顯然我們認為大多數勞動者的勞動目的是為了獲得五大保障。這樣說可能還有些人不容易理解。換個說法,大多數勞動者的勞動目的是為了解決生存需要,當然最直觀的就是所謂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環境的需求。在還沒有五大保障的時期,大多數勞動者不可能有更高的勞動目的。因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他們都還沒有解決,怎么會又超出現實的更高的勞動目的呢?因此,教育的目的就是勞動的目的,就是為解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對社會大多數人而言,亟待解決的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不就是五大保障么?
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就業。那么就業的保障自然也是教育保障的延續。同時,新的勞動者的勞動權利保障,也就是就業保障。因此,理解就業保障的時候,必須回過頭來對勞動權利保障有深刻的理解。如何保障大多數人的勞動權利,保障大多數人的勞動權利的目的是什么,大多數人的勞動權利得到保障的后果是什么,這些問題都必須思考到。
教育的目的或者方向是為了就業,那么就業的目的和方向我們也談到了,歸納說是為了獲得五大保障。而如果保障就業,可能是許多人有疑問的地方。隨著適齡人口的增加,有沒有那么多崗位提供?這個問題其實在我們勞動目的的時候就已經有了答案。勞動者的勞動目的,是為了需求。因此,隨著需求的提高,勞動的要求也隨之提高。這也是為什么說,教育保障必不可少。不斷增加的新勞動力的就業保障是依托于整個五大保障實現的環境下,才能夠得到保障的。為什么要下這個結論?因為我們這里談的就業保障,是指具有五大保障的就業,而不是大多數人通常概念里的沒有五大保障的就業。
因此回頭說,在討論子女撫養、教育、就業問題的時候,我們都將不可避免的回顧到前面談及的前三項保障內容。并且需要加深對前三項內容的理解。這樣,我們才可能理解子女撫養、教育、就業保障的更具體含義。因為撫養、教育、就業這三個具體對象,都是有豐富內容的,什么樣的撫養,什么樣的教育,什么樣的就業。分別是有健康保障和基本生存環境保障的撫養,有就業保障的教育,有五大保障的就業。每一個環節都有相關性,都有必然聯系。
最后一項,養老保障。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之前已經提及一些具體的內涵。也就是說,養老保障是指,勞動者退休后不需要用養老金負擔子女問題,不需要用養老金負擔住房等最基本生存環境保障問題,不需要用養老金負擔健康問題,這一切的前提都是,他作為勞動者已經完成了社會化生產的勞動義務,退休了。
而養老保障要實現,同樣是具有必備前提的。沒有勞動者的勞動,就不可能具有可供分配的養老保障所需的資源。這里面涉及的一個根本問題,其實前面也曾談到,那就是資源分配的問題。資源產生,到分配,所依據的原則性問題。我們一再強調,保障的對象是社會大多數人們,這就決定了資源分配的原則,是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原則。因此回到第一個保障項目,那就是勞動者勞動權利的保障。只有在勞動者勞動權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實現五大保障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同時勞動者勞動權利的保障,必須是和其他四項保障同步實現的。否則根本體現不了“保障”的真實內涵。
說到這里,五大保障的實現辦法,是不是呼之欲出了呢?
然后還有一個問題可能是相當多頭腦復雜的人們會提出疑問的。就是如何保障這五大保障的貫徹實施。我想這個問題留到以后再談吧。因為我的觀點是,我們在闡述五大保障內涵的時候,就已經間接的回答了這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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