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應承擔更大的責任
鄭明懷
4月28日4時41分,由北京開往青島的下行T195次旅客列車,運行至山東省境內膠濟鐵路周村站至王村站間,發生列車脫線事故,機車后第9至17位車輛脫軌,其中尾部車輛侵入上行線,被上行線由煙臺開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車碰撞,造成5034次列車機車及機車后第1至5位車輛脫軌。死亡人數已達六七十人,我們只能祈求上天保佑不會有更多的人死亡。
事故發生后沒多久,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黨委書記柴鐵民均被鐵道部免職審查,由鐵道部副總工程師耿志修、鐵道部總工會副主席徐長安分別擔任濟南鐵路局局長和黨委書記。只是因為發生了嚴重的事故,頭上的烏紗帽就沒有了,是不是有點冤呢?而且來得也實在太快了?;鹚賹擅I導干部免職審查,火速任命兩名領導干部,這難道符合干部免職、任命的相關規定嗎?
表面看來,鐵道部是要對承當責任的人嚴懲不貸,這一點是非常好的,誰出了問題,誰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處罰。
可是問題也就出來了。雖然目前現場初步查明,膠濟鐵路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是一起人為責任事故,但具體的原因還有待查明。原因還沒有查清楚,就對兩名官員問責,是不是有點唐突,萬一事故的發生也被免職的干部沒有多大的關系呢,到時怎么辦!
事故的發生,但到底誰要承擔最大的責任呢?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黨委書記柴鐵民固然要承擔責任,那鐵道部的領導要不要承擔責任,中央有關部門是不是應該在發生這種特大的交通事故之后,而免去鐵道部相關領導的烏紗帽呢。
難道鐵道部的責任就比濟南鐵路局的責任少嗎?鐵道部千萬不要把責任全部推到濟南鐵路局身上,自己該承擔的責任恐怕還是不要推脫為好。
不要有功自己受,責任則有下屬承擔!這樣的官場游戲規則也該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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