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現在開始擔憂“一旦得逞,中方將喪失對娃哈哈的絕對控股權”了。但在11年前,正是這個人,與外方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將大量國家利益廉價賣給達能,并最終使娃哈哈陷入今日這種進退兩難的困境。
一句“當時對商標、品牌的意義認識不清”,解釋不了這位商界老手的損己利人反常行為,因為娃哈哈本身就是從商標、品牌起家的。唯一合符邏輯的解釋是:當時利令智昏,急于借外資之手將國有資產私有化、把娃哈哈變成宗氏祠堂,所謂不惜以答應外方“看似不經意”、實際上明顯對中方不公平的條款作為代價。有評論指出:娃哈哈本是一個國有全資公司,在宗慶后引進外資后,一步步提高了自己和家族的股權比例,設立了許多與本公司同業競爭的私人公司,而且其中有許多是無需承擔信息披露義務的離岸公司。
所以,宗慶后不是“無知”,而是算盤打得太多;如果要說“罪”,宗慶后早已經犯罪了,而不是什么“現在再不亡羊補牢進行補救,將會有罪于企業和國家!”
當年對外方的委曲求全,今天對達能的憂心忡忡或橫眉怒目,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個人與家族利益的最大化。自始至終,宗慶后忠于和熱愛的東西只有一個,那就是他自己的錢袋!為此,他并不介意和外資瓜分國資這塊蛋糕。
正是這種人,最擅長在必要時扯出“民族”、“愛國”之類的大旗,好象他們不是滿身銅臭的逐利之徒,而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仁人志士。這種人當然不只一個宗慶后,僅娃哈哈一事中,凡在11年前有權干預、管理、監督這一塊國有資產的人,都有漢奸之嫌疑。這些漢奸們會根據情節的需要,不時變幻手法與面孔,或與外資聯手,或與外資為敵;有時候高唱全球化、與國際接軌,有時候高擎民族經濟、愛國主義的大旗,而他們的目的始終只有一個,那就是盡多、盡快地把國有資產納入私囊,剝奪全民大眾所有。
漢奸們,請不要用你們的贓手觸摸民族的良心,不要用你們的贓口玷污“愛國”這樣圣潔的詞匯,因為你們實在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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