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國際2月4日貼文:“西方通訊社2月1日報道說,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戴維·基爾戈爾和人權律師戴維·麥塔斯繼去年攻擊中國普遍存在死刑犯的器官移植后,星期三又發布報告,惡毒攻擊一些中國軍醫院參與了類似行為。他們說,中國軍醫院的此種行為并未得到政府的監管,其中有些器官賣給了外國人。基爾戈爾和麥塔斯宣稱,曾赴多國‘搜集證據’,并妄言中國軍醫院‘參與器官移植非常普遍’,目的和農村醫院一樣,是為了‘彌補經費不足’。”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2月1日嚴正指出:“在中國,利用死刑犯器官是十分慎重的,我們有嚴格的法律法規。具體來說,就是必須經被執行死刑的犯人本人書面同意,必須經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和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其他相關部門在這方面也有嚴格規定。”
事情很簡單。我想外國友人對中國的人權方面進行監督我們當然是歡迎的,但事情又事涉中國軍方,所以外交部正式地予以反駁也實屬必然。但事后我一想,一個外交部的嚴正聲明還不一定能說服外國人,因為人家外國人完全可以把這當成普通的外交詞令予以看待,人家會認為無論基爾戈爾說得是否屬實,中國外交部的“嚴正聲明”都會是一樣的。那么西方對中國的看法對不對呢?我認為,有是可能會有的,因為任何一個國家只要是人做的工作里面都可能出現貓膩,但說到“普遍”就不會是真的了;同樣是由人掌刀的軍醫院,道理也是一樣,并且中國的擁有著最先進技術和設備的軍醫院在二十年前就已經對地方開放了,更談不上缺錢。我今天主要就從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上反駁一下西方相關人士的無知。
從改革開放之初中國才有能力開始開展的器官移植的價格——當然是指重要的體內大器官的移植的價格就是與世界接軌的,所以從一開始能獲得器官移植的人中的絕大多數就不會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了,貧富間差距越拉越大,我們應當看到的現實是:一方面在中國有絕大多數的人得了大病沒有錢治病那是只有等死的,能化得起錢移植得起器官的人恰恰只是占有中國社會財富絕大部分的那極少數的人;另一方面由于市場的需求導致為了治病或生存而走投無路的人會積極地出賣自身的部分器官以求生存的現實。這樣就自然產生了“財富過于集中與疾病不分貧富之間的矛盾”所引發的“人體器官供應相對過剩與人體器官需求相對降低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這個矛盾?器官不能降價,那就只能走出去。
對于中國這個有著十三億人口的特殊的發展中國家來說,與國際接軌的器官價格及器官移植價格必然導致中國有著大量的剩余器官流向海外,這是市場規律使然!那么中國的相對“剩余”的人體器官不但填補了海外西方發達國家器官不足的狀況,同時由于中國的貧富差距的極端化所引發出來的走投無路的人自愿賣掉自己的器官以求生存的現狀更是還從客觀上平抑了國際人體器官市場的價格。所以我們完全可以斷言:流向海外的中國的人體器官中的絕大多數都是正常的市場經濟行為所導致的一個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的“貢獻”。那么西方媒體還有必要把一個天生就是人口大國的出口人體器官這樣一個正常的市場經濟行為上綱上線到政治和人權高度嗎?
(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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