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富人的笑話就別攔著物權法通過
我總覺得把物權法抬得太高了,其實很不正常。有人說物權法是一個支架性的法律,當然,如果能夠制定出一部正確的物權法,那當然是一件好事。但問題是,人的主觀認識常常與客觀現實是無法完全吻合的,常常會鬧出一些自以為播下的是龍鐘,結果卻收獲了跳蚤的笑話。尤其是當前對這部物權法的爭議聲音還比較大的時候,更是誰都難以預料今后會發生什么事。
在這里不妨提出一種假設吧。有人聲稱物權法會導致國有資產合法的流失,比如說,國有資產被張三轉移給了李四,則李四作為第三人就善意占有地合法擁有了原來國有資產的物權,合法地化公為私了。把這個現象抽象一下,用甲、乙、丙來表達就是,甲的資產被乙轉移給了丙,于是丙就善意占有地合法擁有了原來屬于甲的資產。好的,如果這個公式成立的話,那么,在這里把國有資產(甲)換作私有資產的話,大家能夠看出什么毛病嗎?好像沒有毛病吧。據有關數據統計現在全國大部分財富已經被少數人占有,在這種現實情況下,這不是明著要拿富人的私有資產開涮嘛。
改革二十多年來,一些知識精英成天吃飽了飯沒事干,就琢磨著折騰人,比如給老百姓搬來新三座大山呀,把小資們變成房奴呀,這不都是精英們的戰果嗎。好了,現在也該輪到折騰富人了,而且還專門搞一部法律來折騰,架式不小呀。也許知識精英們的本意也是好的,可是好人不也常常辦錯事嘛。這二十來年給人們的感受不就是,知識精英越是吆喝什么,什么就越是背道而馳。
有人用窮人的打狗棒與富人的金馬桶來作比喻諷刺物權法,這大可不必嘛,既然窮人一無所用,這物權法也就和窮人無關嘛,既然與窮人無關,窮人又何必在意管它物權法通不通過呢。既然物權法與富人關系密切,那就讓物權法去折騰富人吧。誰知道富人一夜醒來,他的金馬桶也許就被第三人善意占有了呢。
一般來說,不出意外的話,法律都會在人大通過的,這沒有什么好大驚小怪的。就算萬一物權法真的在人大闖關失敗了,那也沒有什么不得了的嘛,反正已經來來回回搞了六七次了,再多幾個回合也沒什么了不起的嘛,也不需要大驚小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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