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是鐵道部的“中華之星”。
曾經轟動一時的中國自主研制的“中華之星”高速機車,曾跑出320多公里時速,卻突然間銷聲匿跡,在其后的所謂招標中被國外品牌取代。
另一件是財政部和環保總局聯合發出的政府采購“綠色清單”。
一般采購清單都出現在招標評選之后,但這兩個部門卻未見招標評選過程,突然就推出了“采購清單”,而且其中最大宗的轎車一項竟然是清一色的國外品牌(其它也大多是國外品牌)。
這兩件事都牽涉到政府采購,過程都不明不白,結果又都是國外品牌一統天下。
人們不禁要問,難道中國沒有“政府采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明文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
難道這幾位部、局長都是法盲?還是根本就無法無天?
雖然鐵道部也提出“國產化率”多少年后達到多少多少,但人們應該知道,“國產化率”和“本國貨物”根本不是一個概念!
如果是外國的品牌,外國的知識產權,即使“國產化率”達到100%,也依然是外國貨!不是“本國貨物”!
我們不是看到,日本的商品有馬來西亞生產的、有菲律賓生產的、有中國生產的,但通通都是日本貨!
中國的“聯想”雖然收購了美國的IBM,并且在美國生產,但卻沒有人把它看做是美國貨,根本進不了美國政府采購的門檻。
政府采購法之所以要求選擇“本國貨物”(這是政府采購法的核心內容,其它都可以招投標法等取代),就是為了保護本國民族產業,這可是“國際慣例”!
政府需要采購的并不是什么“先進”的洋玩藝(清政府買來“先進”的北洋艦隊有用嗎?),而是能促進中國產業發展,能促進中國自主創新,能促進中國技術人才高端就業,能為中國創造財富的經濟適用的中國貨。
用“技術先進”或“環保”之類的概念來取代“本國貨物”(只能在“本國貨物”前提下考慮“先進”和“環保”,不能倒置),完全違背了政府采購法的宗旨。
而且奇怪的是,就轎車而言,環保要求也就是歐二、歐三排放標準,所有中國上市的品牌都已經達到這樣的標準,憑什么只選一部分洋品牌?而把其它品牌包括所有中國品牌排除在外呢?
轎車發動機是環保能否達標的關鍵,目前國內比較先進的轎車發動機莫過于吉利的cvvt發動機,奇瑞的發動機也已經出口國外,中華轎車還出口到德國,而財政部、環保局“清單”上列舉的外國品牌在中國生產的轎車大多使用的老發動機,這些已經落后的老發動機轎車當真能更環保嗎(有檢測數據嗎)?
鐵道部的奇怪之處是,空軍花20年造出了殲十,鐵道部這20年造出了什么呢?難道造機車比造飛機還困難?鐵道部的“自主創新”成果在哪里?
“中華之星”不用,得說出個不用的理由(或者技術上確實不行,或者有更好的自主創新品種取代),就憑報道說的什么“軸瓦發熱”,是不能用來做為理由的(這樣的小問題對于新品研制根本不算問題)。
我們都見過美國航天飛機凌空爆炸,不是也沒阻擋住美國的航天腳步嗎?
鐵道部定出300公里時速的高速鐵路標準,根據是什么?是不是為某洋貨“量身定做”(民間傳說)?
中國的鐵道部,為什么不能堂而皇之的為“本國貨物”量身定做一個標準呢?時速200或者250公里有什么不行呢,自己的東西總有辦法升級提高,別人的可就難了。
美國不是也沒有時速300公里以上的鐵路嗎?
這背后有什么貓膩?老百姓不得而知。
但有“沈圖”(原民航局長,為個人私利出賣國家利益,扼殺本國大飛機產業)的前車之鑒,有牽涉違法違紀(違反政府采購法、違反自主創新國策)、危害國家的嫌疑,在商業賄賂仍在盛行的今天,對這樣“部”一級的大事,對這樣關系民族產業前途的大事,對這樣關系中央政令暢通的大事,中央立案查一查還是很有必要的。
人大代表如果就此事對這幾位部、局長提出質詢,讓他們給出一個交待,也是很有必要的。
否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還有什么用呢?豈不成了廢紙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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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