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2006十大假新聞哪個忽悠了您?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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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國導演起訴《吉祥三寶》抄襲
【刊播媒體】《華商報》
【發表時間】2006年3月12日
【作者】高詠梅
【“新聞”】內地樂壇近日抄襲傳聞不斷。前日有知情者從法國傳來消息,法國電影《蝴蝶》的導演菲利浦·慕勒已經了解到《吉祥三寶》抄襲一事,并在仔細聽過網絡上下載的《吉祥三寶》一歌后,認為該歌的確抄襲了《蝴蝶》主題曲的主要旋律!菲利浦·慕勒向法國媒體表示十分憤慨這種剽竊行為。北京時間前日上午,菲利浦·慕勒正式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訴訟,而《吉祥三寶》的演唱者布仁巴雅爾也將于近日接到來自法國的正式書面文件通知。
【真相】《世界新聞報》駐法國記者李茜為了弄清所謂“抄襲”事件的真相,與菲利普·慕勒取得聯系,慕勒說他本人并不了解“抄襲”一事,更談不上告《吉祥三寶》的創作者了。此前,《吉祥三寶》作者布仁巴雅爾演藝合同代理公司———北京飛樂唱片總經理鐘雄兵告訴其他記者:早在1997年,布仁巴雅爾和朋友們就湊了兩萬元,制作了以布里亞特民歌為主的500盤蒙語版的磁帶在蒙古國發行。這盤磁帶B面第一首就是由布仁巴雅爾和愛人烏日娜以及女兒共同演唱的《吉祥三寶》。從時間上推算,《吉祥三寶》在前,《蝴蝶》在后,鐘生氣地說,“前者怎可能抄襲后者呢?”
【點評】正所謂“人怕出名豬怕壯”,2006年的春節晚會讓《吉祥三寶》火了一把,豈料卻有好事者出來潑臟水。實在想不明白,這法國歌曲為何與蒙古族民歌較上了勁,非得打一場國際官司?看看新聞報道,還真像那么回事:又有知情者,又是北京時間,又是正式起訴,新聞諸要素似乎俱全,但消息源卻語焉不詳。正如菲利普·慕勒所言:“直到現在我也不能理解這件事,一點都不明白,這件事對我來說是個‘謎’。”其實,中國讀者更不明白,真正明白的恐怕只有始作俑者,只是他未必敢說出真相。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假新聞評選的候選篇目中,娛樂新聞數量仍然名列第一,“吉祥三寶”事件只是其中一個典型而已。在近幾年的假新聞評選中,我們愈發深切地感受到,許多“娛記”已經不再以探求事實真相為職業追求,而是以報道傳聞、丑聞、緋聞為能事;不再以實事求是為價值底線,而是以嘩眾取寵吸引“眼球”為成功目標。這不但從整體上敗壞了新聞工作者的形象,也已經引起了受眾的普遍反感。難道,傳媒真的要“娛樂至死”嗎?
二、垃圾場驚現兒童殘肢
【刊播媒體】《蘭州晨報》
【發表時間】2006年4月4日
【作者】唐遠知 魯進峰
【“新聞”】兩條煮熟的兒童胳膊及碎肉、骨頭摻雜著生姜、朝天椒等調料驚現蘭州市城關區陽洼溝垃圾場!4月3日,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及轄區派出所的百余名公安民警全面介入調查,并在東崗、雁灘、和平一帶展開重點排查工作。記者獲知這一消息后迅速趕到事發現場,在垃圾場一藍姓工作人員的指引下,記者來到垃圾場西北側的一堆垃圾旁,在一個白色塑料袋旁,放著兩條小孩胳膊,塑料袋里裝有碎肉、骨頭,以及生姜、朝天椒等調料,現場沒有發現小孩軀體的其他部位。辦案人員從現場情況分析,這是一起殺人碎尸案,小孩被殺害后肢解煮熟,被害人年齡在5歲~8歲之間,性別難以確定。
【真相】4月5日下午4點,蘭州市榆中垃圾場發現人體組織警方調查結果新聞發布會舉行,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胡義就警方的調查經過及結果進行了詳細匯報。經公安局民警廣泛走訪調查,最終核實:兩截人體上臂及碎片組織,系甘肅中醫學院基礎學實驗室標本制作室于3月31日在制作人體標本時所切除的碎片,屬于正常教學尸體標本。有關人員將其裝入塑料袋中,放在標本實驗室門口,準備次日入庫。4月1日早晨,學院清潔工清掃衛生時,誤將此袋當作生活垃圾清理,送到前來運送生活垃圾、醫用垃圾的清潔車上,拉到陽洼溝垃圾場傾倒,直到4月3日被拾垃圾的群眾發現報警。
【點評】事后,蘭州晨報社對該報道進行說明:“報道寫好以后,蘭州晨報編輯部按照四審制度進行了審稿。在審稿過程中,相關主任就報道中的一些細節詳細詢問了記者,但記者當時隱瞞了采訪的部分細節,以至于在修改稿件過程中沒能及時發現稿件中與事實不相符的一些情節。如稿件中提到的所謂現場有‘生姜’、‘朝天椒’,還有對案件性質的分析等等?!睘榱藝烂C新聞宣傳紀律,杜絕新聞宣傳中的虛假新聞,《蘭州晨報》對采寫失實報道《垃圾場驚現兒童殘肢》的兩名記者予以開除,并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仔細分析,這篇報道之所以嚴重失實,關鍵就在于記者在采訪時沒有進行深入調查,而是道聽途說,主觀猜測,看到殘肢等,就聯想到肢體被煮熟,并由此推斷是一起殺人碎尸案,從而造成了惡劣影響。其實,同屬于甘肅日報報業集團的《西部商報》也有相關報道,只說垃圾堆里發現兩只小孩手臂,既沒有發現所謂的生姜、朝天椒,也沒有斷言被煮熟,更沒有推斷是殺人碎尸,而是說“就孩子的具體死因,警方正在進一步的調查中”。兩者比較,高下立判。
三、掃墓祭祖燒“別墅”將被查處 【刊播媒體】《華西都市報》 【發表時間】2006年4月24日 【作者】杜成 【“新聞”】“今后發現燒‘別墅’、‘轎車’、‘二奶’等亂七八糟的祭奠品,民政部門將會同國土、林業等對當事人予以查處和處罰!”昨日上午,國家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成都召開的全國殯葬工作會議上透露,國務院正著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進行修訂,今后,有關部門查處清明祭祖中的這些封建迷信現象將有法可依。前些年,部分市民在清明祭祖時,燒紙別墅、紙轎車,這兩年竟有人去燒“偉哥”、“安全套”,去年發現有人燒“三陪小姐”和“二奶”,今年清明節更“升級”了,有市民祭祖時竟然燒“超女”! “掃墓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去燒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不但帶有濃厚的封建迷信色彩,而且顯得低俗下流!” 【真相】中國殯葬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張洪昌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民政部領導根本沒有講過政府要查處燒“別墅”、“二奶”等行為的話,而且,該報對會議名稱的報道也是不正確的。張洪昌指出,掃墓祭祖時燒“別墅”、“二奶”等行為,不符合政府倡導的破除殯葬陋俗,提倡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殯葬習俗改革方向,社會各界對此早有批評和指責。對這些行為,中國殯葬協會將通過宣傳和教育,引導人民群眾以崇尚科學和健康向上為榮,以愚昧無知和低級庸俗為恥,自覺破除喪事活動中的封建迷信和殯葬陋俗,文明節儉辦喪事?!度A西都市報》隨即于4月26日刊發《更正》,表示由于該報記者對會議名稱(應為中國殯葬協會理事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而非“全國殯葬工作會議”)和民政部有關領導的講話理解有誤,作了不準確的報道,造成了不良影響,故向民政部有關領導及廣大讀者致歉。 【點評】這些年來會議報道常常出錯,問題就出在記者要么沒有到會場,要么就是到會場后拿了材料就走,要么就是在會場打瞌睡,要么急于使會議新聞“出新”,真正能坐定下來、靜下心來從頭聽到尾、認真記筆記,更認真思考的記者少之又少。當然,板子全打在記者身上有失公允,“把關人”也難脫干系,因為這條新聞太荒唐:老百姓祭祖,民政部憑什么非要認定哪些可當祭品哪些不能當祭品?如果不涉及修建祠堂、毀林修墓,國土部又憑什么去管別人如何祭祖?至于林業部門,最多也只能管燒祭品別燒著了森林,又怎能管人家燒什么?退一萬步說,即使真要管,又如何去管,管得住嗎?……但令人驚訝的是,這樣一條一看便知其假的“新聞”,居然連闖三關,端上報紙版面。這才是讓人最想不通的地方。
四、銀監會擬發退市令三城商行受警告 【刊播媒體】《上海證券報》 【發表時間】2006年6月6日 【作者】唐昆 【“新聞”】近幾年來,銀監會將風險分類中的五、六類行確定為風險處置工作重點關注行,明確風險處置的指導思想、方式以及目標,要求有關銀監局對重點關注行建立風險提示制度。在此次會議上,唐雙寧點名批評了三家城市商業銀行,目前衡陽、秦皇島、珠海三家城商行均被劃分為第六類行,據悉上述三家銀行不良資產率尚在50%以上?!皩τ陲L險狀況不斷惡化,地方政府無力或無意救助的銀行,要研究其市場退出問題。”銀監會負責人在會上如是表態。 【真相】上述報道刊出后,引起擠兌風波,兩天半的時間里,衡陽城商行被支取現金1億多元。后經調查證實,這是一起媒體報道失實,加上個別另有所圖的人散布虛假信息并以訛傳訛,導致少數不明真相的儲戶提前支取存款的風波。不過,值得慶幸的是,衡陽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在不到3天的時間里,及時消除了負面影響,維護了市場金融秩序的穩定。 《上海證券報》2006年6月8日予以更正:“本報6月6日A2版‘銀監會擬發退市令三城商行受警告’一文中涉及衡陽市商業銀行的部分表述有失誤之處,劃入‘第六類行’應為‘第五類行”,謹向該行致以歉意?!? 【點評】銀監局衡陽監管分局辦公室主任賀嵐峰對《中國經濟周刊》說:“據反饋回來的信息,該報道是根據錄音整理后寫成,把其他行誤聽成了衡陽城商行。”由此看來,這只是媒體一次小小的失誤,但是,正是這個小小的失誤,卻釀成一場擠兌風波?!昂p輕地舞動一下翅膀,可能導致系統最終發生極大的變化?!焙鲜°y監局的相關負責人用“蝴蝶效應”來解釋此次風波。從這個比喻中,我們的媒體是否意識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責任?我們的記者是否意識到自己手中那支筆的分量? |
五、腰圍1.75米松原孕婦至少懷了五胞胎 【刊播媒體】《新文化報》 【發表時間】2006年6月12日 【作者】任飛霖 【“新聞”】松原市寧江區出了個“超級孕婦” ―――懷孕3個月時肚子大得就像待產孕婦,去醫院做檢查時被告知懷了三胞胎;兩個月后再查,又被告知至少懷了五胞胎!據了解,她可能是我省首例懷五胞胎的孕婦。昨日中午,記者初見喬玉波時,著實被嚇了一大跳:她坐在炕上,穿著特制的孕婦裝,肚子最前端已經超過了膝蓋,目測其腹部至少有半米多高。懷孕前喬玉波的腰圍約為72厘米,近半個月,她的腰圍平均每天都會增加9厘米左右,目前,懷孕5個月零5天的“腰圍”已經猛增至1.75米,比她身高(1.67米)還長8厘米,而她的后腰到腹部最頂端足有0.62米。由于肚子太大,家人不得不專門為她特制了一個小布兜,用來托住其腹部。 【真相】正當各媒體記者為“超級孕婦”喬玉波腹中五胞胎的安危擔心時,喬玉波卻在松原一家賓館悄悄邀請了長春電視臺《城市速遞》的記者和長春普濟醫院的李姓院長,當面自述懷有五胞胎一事是假的。喬玉波躲到一邊把肚子里的東西掏出來:竟是三條棉被、十幾件棉衣、毛衣、單衣、棉坐墊、帽子等物品,整整20件。“用手拎一下,足足有七八公斤?!? 【點評】這條假新聞著實害人不淺,竟讓一家權威新聞機構也跟著“吃藥”,居然向全國發出專電。其實,問題就出在最初采訪的記者聽信一面之詞,未作進一步核實,從而釀成一條假新聞。不過要說記者采訪不仔細,怕也未必,因為記者不僅給那個假孕婦量腰圍、算體重,還了解到為假孕婦做一件合適的孕婦裝需要4.5米的布料,“細節”不可謂不“細”;報道時還不惜篇幅加上相關鏈接,告訴讀者目前全世界報道的五胞胎僅有36例,概率為六千萬分之一。更令人發噱的是,新聞中寫道“喬玉波懷孕三個月時,腹部兩側2平方厘米的面積就已被撐得近乎透明”??杉热贿B孕婦的肚皮都看見了,怎么就沒看到塞在衣服里的棉被、棉衣? 事發后,《新文化報》刊文誠懇地向讀者致歉:“輕信,不止是對事件當事人說辭的輕信,更為致命的是對自己工作態度、認識水平和判斷能力的輕信讓我們鑄成大錯!如果我們多一分冷靜科學的態度,如果我們多一些質疑核實的努力,如果我們對自身悄悄滋長的輕慢保持足夠的警惕......”肺腑之言,發人深省。
六、廣州市面出現注水西瓜 【刊播媒體】《信息時報》 【發表時間】2006年7月19日 【作者】黃熙燈 【“新聞”】“明明汁液很多,可吃起來卻一點都不甜?!庇浾呓鼇斫拥讲簧偻对V,稱所買的西瓜,瓜相不錯,切開汁液也很“豐富”,但一吃卻寡然無味,有些甚至有股酸餿味,他們懷疑西瓜被注入了水。在某醫科大學上班的楊女士告訴記者,她買的西瓜切開一看都是污紅色的水,她取了樣叫同事化驗,這才知道西瓜被注射了紅藥水。對此,市場方面回應,不排除有不良瓜販給西瓜注水,甚至紅藥水,但這樣西瓜容易變質腐爛,風險極大。 【真相】8月4日,國家質檢總局出面辟謠:廣州市面并沒發現注水或藥水西瓜,之前有媒體報道的“廣州市面出現西瓜被注射紅藥水根本不能吃”嘩眾取寵,造成了廣東、河南兩省部分地區的西瓜賣不出去,而實際上給瓜注水如同“殺雞取卵”,瓜農不可能做這樣的傻事。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后,立即要求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對今年以來供港西瓜的檢驗檢疫情況進行了調查,今年1~7月份共受理供港西瓜報檢1042批1.16萬噸,均經檢驗檢疫未發現西瓜被注水或注射紅藥水等異常情況。 值得回味的是,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經濟半小時》欄目記者曾就此事采訪作者本人:“你什么時候想出要作這樣一篇報道?”黃熙燈回答:“我買到一個西瓜,發現不那么好吃,就想做關于這方面的文章?!敝醒腚娨暸_記者又問:“那你報道中的楊女士現在在哪里?”黃沉默一陣答:“事情過得太久,忘記怎么聯系了?!敝醒腚娨暸_記者再問:“那有電話嗎,她電話號碼多少?”黃再次沉默一陣回答:“忘記了。” 【點評】據專家分析,根據生物學常識,往西瓜里注水或注射紅藥水不可能使西瓜的顏色變得更鮮艷,相反還會造成西瓜很快腐爛并帶有異味,反而不利于銷售。但不知為何,該記者卻深信瓜販會做這種傻事,簡直難以理喻。而深信這種傻事的結果,卻使開封市西瓜批發大市場西瓜價格跳水似地暴跌,一連五六天,沒有往香港發一車貨。一篇子虛烏有的報道,卻讓瓜農實實在在地蒙受了巨大損失。作為有職業道德的記者和媒體,于心何忍? |
七、大雨襲杭百舸歸 【刊播媒體】《今日早報》 【發表時間】2006年7月23日 【作者】包敦遠 【“新聞”】該新聞圖片刊于該報頭版,圖片說明是:“昨天下午,眼看一場大雨就要襲杭,西湖上的游船紛紛回碼頭躲雨?!? 【真相】據《中國記者》(2006年第9期)披露,這是一張經過電腦后期制作、將影像復制組合而成的照片。只要仔細觀察,就能發現照片中有兩組影像是相同的,只不過前后位置有所變化而已。 【點評】在本刊連續6年的假新聞評選中,假新聞圖片還是第一次入圍。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張假照片開創了歷史。當今世界,數碼攝影技術、電腦圖像處理軟件的革新,是一把“雙刃劍”,它同時為新聞攝影和圖片造假提供極大便利。雖然假新聞照片是第一次入圍年度假新聞,但在中國新聞界早已不是什么新聞。最著名的就是那幅曾獲第47屆“荷賽”日常生活類三等獎新聞攝影作品《非典時期的愛情》,最后被查實是請模特擺拍。2006年年初的“華賽”評選,也爆出獲金獎照片造假的新聞。當然,新聞圖片造假并非中國新聞界的特產,在西方新聞界也時有發生。2006年8月6日,路透社宣布,由于發現黎巴嫩籍攝影記者阿德南·哈吉提供的一張關于黎以沖突的照片曾用電腦軟件修改,今后不再播發哈吉提供的照片。在此,建議新聞同行讀一讀《<華盛頓郵報>圖片處理之15條軍規》(《中國記者》2006年第9期),或許有所裨益。
八、鐵道部醞釀火車票中加鐵路建設費 【刊播媒體】《中國經營報》 【發表時間】2006年11月6日 【作者】柴瑩輝 【“新聞”】鐵道部正嘗試尋求一種方法來“堵” 住我國鐵路建設資金的龐大缺口。近日本報記者獨家獲悉,今后火車票價有可能效仿民航的機場建設費概念,在票價中引入“鐵路建設基金”。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就此事進行市場調研。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今后建設基金的模式可能被沿襲到鐵路客運中,“票價改革有可能分步實施,新建的客運專線首當其沖,之后普通線路的客運也會涉及。”據悉,這種借鑒民航機場建設費模式,在鐵路票價之外額外收取的“鐵路建設資金”,在高速列車和普通列車、新建線路和原有線路會有所區別,建設基金定位在不同數額。 【真相】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王勇平表示,他注意到《中國經營報》發布的所謂“獨家”新聞,這條看不出來源和依據的消息,在社會上引起了一定范圍的誤傳。至于報道中有關鐵道部醞釀在火車票中加收鐵路建設費,火車票將要漲價的消息純屬空穴來風。鐵道部從來沒有提出過這方面的議題,更談不上正在醞釀這樣的方案。鐵道部尋求通過這種方法來堵住我國鐵路建設資金缺口的說法,更是毫無根據的,也是不負責任的。鐵路票價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票價調整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點評】這條廣為傳播的新聞被鐵道部新聞發言人指為“空穴來風”之后,有不少評論提出質疑:這會不會原本是鐵道部故意放出的“政策氣球”,但看到輿論洶洶,就翻臉不認賬了呢?但不管幕后情況究竟怎樣,從新聞業務方面加以探討,就能發現問題不少。新聞中說“本報記者獨家獲悉”,故而無疑是一條獨家新聞,但是,風險也由此產生。正因為是獨家,其他媒體也就無法證實你的報道。況且,新聞源只是一個不知姓名、不明身份的“知情人士”!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權威部門加以否認,記者和媒體百口莫辯??陀^報道的準則之一,就是必須要有兩個以上各自獨立的新聞源相互印證,方能成為新聞報道。其實,這不僅是新聞報道的技巧,更是保護媒體的良策。而現在《中國經營報》沒有嚴格遵循這條準則,就只能獨吞苦果。 |
2006年十大假新聞 九、深圳中級法院的日常工作由深圳市紀委代管 【刊播媒體】《民主與法制時報》 【發表時間】2006年11月6日 【作者】田加剛 龍良卿 【“新聞”】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先后有5名法官被中紀委、最高檢“雙規”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長、3名庭長、1名已退休老法官,卷入調查的法官、律師多達數十人,調查還在逐漸向基層法院滲透。據透露,目前,深圳市中級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師被調查,另有幾名律師“出國”,調查面在不斷擴大,并涉及深圳基層法院法官。深圳中級法院的日常工作,由深圳市紀委代管。 【真相】針對有關報道內容,《深圳特區報》記者隨即采訪了市中級法院有關負責人?!坝嘘P報道中‘深圳中級法院的日常工作,由深圳市紀委代管’一說是完全失實的。這一不負責任的報道在社會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該負責人開門見山地向記者表明了態度。這位負責人還向記者表示,今年6月以來,市中級法院個別領導和幾名法官因涉嫌違法違紀問題,有關職能機關目前仍在偵(調)查中,個別媒體所描述的一些違法違紀事實缺乏依據。 【點評】不管深圳法院有多少法官卷入違法違紀案中,也不論這些人的犯罪事實究竟如何,但作為常識判斷,怎么可能由紀委來代管法院的日常工作呢?這豈不成了天方夜譚?如果是其他專業領域的報紙出此差錯,或許尚情有可原,但作為以報道民主法制為己任的法律專業報刊,犯此低級錯誤,實在是說不過去。
十、投資50億美元中國企業擬在韓國濟州島建唐人街 【刊播媒體】《華聲報》 【發表時間】2006年11月26日 【作者】佚名 【“新聞”】濟州島被稱為韓國的“海南島”,保存著完美的海景,又享有特別待遇。負責濟州島開發的濟州國際自由都市開發中心十分渴望中國的資金。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金其洪等一行,日前訪問濟州島政府,聽取了對投資環境的介紹,提出了他們的唐人街構想。該構想提出由中國企業在濟州地區建立IT和高科技研究所、外國教育機構、中醫院、科技交流展覽館、土特產品飲食商街、酒店、轉讓式別墅、高爾夫俱樂部和文化藝術中心等,屬密集式的唐人街。金其洪表示,若條件合適,中國國有資產監管委將研究在340萬平方米的土地上,投資50億美元,建立一個地道的唐人街。 【真相】2006年11月27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新聞發言人杜淵泉針對“中國擬在韓國濟州島建唐人街有意投資50億美元”的消息發表聲明:該消息不屬實。在國資委官方網站上“委領導”欄目中,并未有金其洪的名字。事實上,金其洪只是國資委機關服務中心(國資委下屬的局級機構)副主任,而不是國資委副主任。至于報道稱中方提出將投資50億美元建設唐人街,金其洪認為這是歪曲了事實。“濟州的確已經劃出了一塊324萬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吸引中國企業,并計劃引資50億美元。但這些動議都還只是濟州方面的設想,對方在會談中提出后,我表示條件成熟時愿意從中牽線。而實際上這一設想的招商還處于起步階段。”他強調,自己在濟州期間從未代表中國政府作出任何承諾或簽署任何協議。 【點評】經查實,這篇報道是從境外中文媒體“移植”而來,而境外中文媒體又是從韓國媒體的報道翻譯而來。經過這三轉兩轉,國資委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升格為國資委副主任,韓國的設想變成國資委的投資項目,韓國濟州島上就冒出了一座耗資50億美元的地道的唐人街……這篇假新聞的出籠過程,正是當今層出不窮的假新聞的縮影。(賈亦凡 陳斌/文 阿仁/圖) |
事件回放
2006年07月19日,《信息時報》刊登了記者黃某的報道《廣州市面出現注水西瓜》,報道稱不少廣州市民向該記者投訴,懷疑西瓜被注入了紅藥水。該報道還援引一位在某醫科大學上班的楊女士的“遭遇”,稱該女士一次買到一個“里面都是污紅色的水,一股難聞的酸餿味直沖鼻子的西瓜,楊女士懷疑西瓜有問題,就取了樣叫同事化驗,這才知道西瓜被注入了紅藥水?!?
注水西瓜的稿件迅速被搜狐等各大門戶網站轉載。緊接著香港大公報、文匯報等香港媒體次日也分別撰文報道廣州“紅藥水西瓜”事件,其中東方日報7月20日的報道中,引述內地網站報道時又為這則傳聞添枝加葉,寫成:“廣州近日發現一批‘加料’西瓜,全部瓜圓皮綠,切開汁液豐富、果肉鮮紅,入口卻淡而無味,甚至傳出刺鼻異味。”
香港幾家媒體隨后的轉載,引起香港食品環境衛生署和香港消委會的重視,專門提醒香港市民謹防“食瓜中毒”。同時,“西瓜注紅藥水”的謠言在內地傳開,導致各地市場西瓜價格暴跌,有的地方甚至幾分錢一斤都無人問津。本該有個好銷路的西瓜因無人收購,大片大片的爛在地里。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這則謠言僅給海南瓜農帶來的損失就高達3000萬元。
隨后的事實證明這是一則虛假失實的報道。先是深圳檢驗檢疫局對轄區6家供港西瓜企業、加工廠進行了突擊檢查并抽樣送檢,均未檢出有糖精鈉、人工色素和紅藥水(汞溴紅);緊接著,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對市場上的西瓜組織抽查,也未發現注水或藥水西瓜。同時國家質檢總局也正面回應“注水西瓜”事件:今年1-7月受理供港西瓜報檢1042批1.16萬噸,均經檢驗檢疫未發現西瓜被注射紅藥水的異常情況。
新聞素材與新聞事實
新聞真實性雖是個老話題,但又是新聞工作的一個永恒的課題?!暗厍蛉硕贾馈毙侣劚仨氄鎸?,每個新聞從業人員更是明白這個“起碼的要求”。然而,從“中國少女改寫牛津大學800年校史”到中科院資深院士陳家鏞兩度“逝世”——假新聞已經讓我們見怪不怪了,但是,像這樣一個造成幾千萬元經濟損失的假新聞卻是不多見。因而筆者認為有必要再從新聞傳播學的角度對這個問題進行一些探討。
回顧歷年來的假新聞,大多是經國內知名新聞機構報道才產生惡劣影響的,而這些新聞單位應該有較為嚴格和完善的審稿制度,主觀上也不愿刊播假新聞。那么假新聞為什么還會屢屢出現呢?撇去記者因各種目的制造假新聞的情況不論,筆者認為主要是新聞從業人員對新聞素材和新聞事實之間的關系沒有辨證的認識而造成的。
從新聞學的角度來看,新聞事實是一種客觀存在,是客觀的、現實的、第一性的東西。新聞素材則是新聞事物和事實的各種形態、表象、表現、反映和記載的總稱,它既包括新聞事物和事實的表象、表現這類直接性的材料,也包括新聞事物和事實的敘述、轉述、記載等這類間接性的材料。在這些新聞材料中,不僅間接性的材料常常不能準確反映事實,就是在那些直接性的表象材料中,有的也可能是假象。了解“新聞事實”離不開“新聞素材”,但是把“材料”與“事實”完全等同,顯然也是不妥當的。
新聞素材的類型與處理方式
一般來講,新聞素材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第一手新聞素材,即新聞記者親眼目睹的新聞信息。
相對來講,記者親眼目睹的當然是最可靠的。不過也有一些例外。心理學家告訴我們:由于許多因素的影響,如基于以往經驗的假設、暫時的緊張以及內心的期望等,一個人在觀察過程中往往非常容易扭曲事實,有時甚至完全弄錯。相同的一件事情,不同的人觀察,觀察的結果可能千差萬別,他們看到的常常還是他們想看的,問題的癥結在于一個人的偏見會不知不覺地影響他觀察的準確性?!坝浾咭苍S真誠地相信他們是在客觀地考慮一個問題的所有方面,然而事實上他們不過是以證實所望或所信的方式來獲取信息罷了”。
刻板成見制約著人們對信息的選擇、理解、解釋和記憶。面對這類新聞素材,新聞記者在運用過程中應該牢記在心的是:記者必須具有宏觀意識,不要將注意力集中在典型的壞人壞事上,而忽視了問題產生的大背景;必須具有宏觀審視社會態勢的能力,媒介工作人員在知識和思維深度方面必須高于普通公眾。
2、第二手新聞素材,即事件的參與者提供的新聞信息。
由于是與事件有利害關系的人提供的,這類新聞信息最容易缺乏公正性,最不可靠,尤其必須核實。在《廣州市面出現注水西瓜》一文中的事件便是如此,某醫科大學上班的楊女士是西瓜交易雙方中的一方,即事件的參與者,因而,單靠楊女士的一面之詞是很難判斷真假的。這時記者一方面必須親自到市場去核實一下,另一方面可以聽聽一些權威部門以及專家的意見??上У氖牵浾唿S某接到市民的投訴后既沒有親自去市場核實,也沒有請教專家和聽取質檢、衛生等權威部門的意見。“你親眼見過被注了紅藥水的西瓜嗎?”“沒有?!秉S某在接受中央電視臺的電話采訪時坦然說道。而所謂的楊女士,也只是跟他通過電話,并沒有見過面。在后來的中央電視臺的報道中,專家稱:給西瓜注射紅藥水,簡直就是一種“殺雞取卵”的事情,所以,瓜農根本不會去做。因為在高溫條件下,西瓜如果被注射了紅藥水,就會很快腐爛變質。再說給畝產上萬斤的西瓜注射,一樣的價格再加上紅藥水費用及注射勞務費,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是根本不合算的。顯然,當時哪怕是該記者僅僅分別調查一下紅藥水和西瓜的價格,也不會出現這樣一個不實的新聞報道,也就不會引起這么大的經濟損失了。
3、第三手新聞素材,即與新聞相對人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提供的新聞信息。
這類信息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由一般的公眾提供的新聞信息,這種新聞信息雖有一定公正性,但可靠性較差,一般也不宜輕信。對于這類缺乏權威性的一般新聞源提供的新聞信息,新聞媒介一般也不能只滿足于如實報道新聞源提供的內容,必須通過其他各種渠道進行核實,否則就有可能造就虛假新聞。另外一種是權威部門發布的新聞信息。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規定了新聞媒介報道國家機關公開的文書和職權行為的特許權。例如公安部門宣布對特定人刑事拘留,檢查部門宣布對特定人逮捕、立案、偵查,新聞媒介可以不需要另行核實、搜集證據,直接予以報道。即使事后發現這些措施有誤,新聞媒介也不應該承擔責任。各級黨委及其紀檢部門發布的特定人犯罪嫌疑信息,如將某干部撤職,開除黨籍送司法部門查處,也屬于這一類。(作者單位:湖州師范學院人文學院 周小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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