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的民主觀自相矛盾
韓強
最近網上對俞可平的《民主是個好東西》進行了熱烈的討論,說老實話,看了這篇文章,我還是很高興的,如果只看這篇,我覺得是篇好文章,特別是其中的“民主最實質性的意義,就是人民的統治,人民的選擇。”我很欣賞。但是,看了俞可平的在《戰略與管理》1997年第1期《現代化進程中的民粹主義》,我才了解了他的民主觀的真正內容。俞可平說:“作為一種社會思潮,民粹主義的基本含義是它的極端平民化傾向,即極端強調平民群眾的價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眾化作為所有政治運動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終來源,以此來評判社會歷史的發展。”
我才有一個感覺:俞可平的觀點自相矛盾,說白了,他要的不是“民主最實質性的意義,就是人民的統治,人民的選擇。”而是精英民主,少數人的民主,因為這個民主必須和“端強調平民群眾的價值和理想”劃清界線。
《現代化進程中的民粹主義》從俄國的民粹主義說起,介紹了各種涂料的民粹主義,又說“民粹主義的基本含義是它的極端平民化傾向”這個判斷是否正確呢?有沒有一種“極端平民化”呢?當今世界,誰能做到呢?當然理想是一回事,做得到,做不到是另一回事。平民一般是指普通的百姓(以工農基本群眾為主體),也是社會的大多數,民主是對全體社會公民而言的。公民與平民是互相滲透的概念,公民的外延要大于平民,因為公民有不同階層,對于權、財、利的份額占有的程度不同。法律要保證全體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毫無疑問的。
現在,我要說的是如何保證工農基本權力,政治上的發言權、經濟上對公有財產(包括公益財產、國企)的知情權、監督權、分紅權(此紅利應該直接劃歸社保基金和文教衛生等公益事業)、勞動的生命安全、按照得到工資的權力。能保證工農群眾這些基本權力的民主才是好民主,才是“民主最實質性的意義,就是人民的統治,人民的選擇。”
所以,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保證人權,特別是保證工農群眾的基本權力。現代西方國家也有國營企業,這些企業都是受議會監督的,就是英國的那個私有化也要經過議會批準,哪一個官員敢賣,不經過議會就是違法。現代西方國家也有工會,工會是專門和資本家談判的,談漲工資,談不成就罷工,然后再談,直到雙方達成協議。
我們的一些學者天天喊學習西方,為什么不學議會監督國有資產,為什么不學依法保證勞動者工資。看看我們的民工討薪有多難。民主是與法制相聯系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保證工農基本權力的民主才是好東西。
來源:中國改革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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