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要與幾個小販打交道,
每天都要幾次與小販打交道。
所以:
每天都要心隨小販而動而憎恨幾次城管,
每天都要因憎恨城管而憎恨幾次城市的管理者,
每天都要因憎恨城市的管理者面憎恨制定城管制度的人,
盡管城管制度能養活紛繁復雜的城管,
盡管干部們都說城管是文明社會的產物。
當然,俺的意思并不是指城管天天在街上打人這件小事,
因為他城管既便天天打人只要不亂收費不砸、搶小販,
小販寧愿挨打也心甘情愿,
不信你問他們。
俺指的是整個城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
俺愛小販,
因為俺少年時期做過幾年搬運工人;
俺也尊重法律,
因為俺下崗早,
所以俺現在因企業有成,
因而俺事業有成。
城管制度當然是合法的,
因為應該有相關的法律存在,
也許只是有相關的政策存在。
政策是怎么來的?
是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下經民主再集中而來的,
這大家都知道。
法律是怎么來的?
通俗地說,
也是民主集中制的產物,
因為由民主而選出了集中的人,
然后由這集中的人利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再民主又集中而產生了法律。
在中國有多少小販,
和因“現在的生意不好做”而渴望成為小販的人?
俺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是十三億人的半數以上。
那么這“半數以上”又有幾人能被集中成為制定政策或法律的人?
俺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是參與制定法律或政策的人中的一半以下,
因為如果要是半數以上,
城管法或城管政策就不會出臺!
所以俺說:所謂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集中制。
什么時候(民主)集中制的括號才能被去掉?
最后俺順便說一下,俺認為:城管制度是形式主義的最突出體現!
民生比天大啊,俺的同志哥!
(20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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