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行華的死刑讓我們更知中國人的性命價值
何必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昨日上午就邱興華殺人案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法庭當庭宣布維持原判,判處邱興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邱興華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在12月8日的二審庭審中,控辯雙方主要圍繞此案兩大焦點,即對犯罪原因的認定和是否采納為邱興華做“司法精神病”鑒定申請展開激烈的法庭辯論。邱興華的辯護律師張樺當庭提請對邱興華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的要求,因其未提交出有說服力的證據,未得到法庭的采納。(2006年12月29日《東方早報》)
這又是我所在《首都經濟報道》未能把節目文稿發給我,只能從其他地方找些個素材。
邱興華被陜西省高院終審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這成了當天太多媒體關注的熱點。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等傳統的現代的媒體都一擁而上,對于這個連續殺了10人的罪大惡極的殺人犯進行了連篇累牘的報道,活生生把個邱興華給弄成了閃光燈下的熱點人物,而這種關注,似乎也形成了魯迅的看客情結,很多人巴不得邱興華是死是活都能夠再熱鬧點,就像現在如果有人爬上高樓威脅要跳下來自殺而招致太多人等在樓低下眼巴巴向上張望,時間長了就會有人大喊“快跳!等得脖子都受不了啦”這種中國特色那般,體現出中國人對生命的蔑視和欺侮。
昨天(28日),去鳳凰衛視錄制節目,與曹景行等談及中國的死刑現象時,曹景行還預測,邱行華很可能會得到死緩,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歲末,2007年1月1日起中國將會把死刑核定權收回到最高法院,而肖揚一再表示要對死刑采取慎重態度,因此對于邱行華的死刑判決可能會拖到來年,由最高法采取相對超脫而中立的立場,采納律師的意見而對邱行華進行精神病鑒定,最終會留邱行華一條命。
不想,事態的發展與人們的預測正好相反。陜西省高法在年底之前忙不迭地對邱行華進行了終審,而且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律師有關對邱行華進行精神病鑒定的要求,當庭宣判并直接將案犯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我在央視的同事從美國給我發來BBC有關中國死刑制度變化的報道。10月28日“中國稱死刑核準權歸最高法院行使”。中國是全世界死刑最多的國家。中國當局推進司法改革,宣布死刑案件核準權將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目前中國是死刑最多的國家。據官方新華社報道,按照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審議的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正案草案的規定,死刑案件核準權將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報道引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的話說,最高法院要著重抓好訴訟程序的完善,搞好死刑案件的二審開庭,確保死刑核準權的統一行使。肖揚表示,死刑案件二審開庭審理工作,是落實中央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實際行動,是確保死刑案件質量的基礎性工作,是2006年人民法院整體工作布局的重中之重。最高院擴編。據悉,為了逐步做到死刑核準與死刑二審開庭相分離,最高法院在原有兩個刑事審判庭基礎上新設立了三個刑事審判庭,這三個刑庭分地域負責死刑案件的復核工作。據報,死刑復核權的收回導致最高人民法院建院以來最大規模的人事擴編,中央已批準最高院新增數百名法官。目前從全國各地抽調的300余名法官已先期到位。死刑最多國家。國際特赦4月20日發表年度報告指出,去年22個國家有兩千多人被處死刑,其中近80%在中國。報告還指出,實際死刑數字肯定要高于公開數字。另外國際上要求廢除死刑的趨勢繼續增長,實施死刑的國家在過去20年中減少了一半。在中國一個人會因為非暴力犯罪而被處以死刑,其中包括逃稅、貪污公款和販毒罪。在中國有許多人擔心,由于出售死囚器官可以獲得高額利潤,這種做法有可能促使死刑懲罰繼續保留下去。
BBC在11月1日又有報道:“中國死刑核準權統一收歸最高法院”。中國執行死刑次數世界最多。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死刑案件的核準權統一收歸中國最高法院行使。自從1980年代中國最高立法機關下放部分死刑案件的核準權給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法院行使,導致一系列的冤、假、錯案的出現。中國官方新華社說:“這是23年來,中國對最嚴厲的刑罰--死刑所作的一次最重大改革?!比藱嘟M織批評中國隨意使用死刑。人權組織國際特赦說,2004年,中國執行了3400次死刑,超過世界其它國家的總和。新華社說,這個決定將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中國人可以因為腐敗和搶劫等罪行而被判處死刑,但是已經有辯論在探討是否免除非暴力罪行的死刑處罰。中國媒體去年廣泛報道了兩起錯判的案件。一名屠夫在1989年被處死,后來證實他是無辜的,他的“受害人”仍然生存;一名男子坐牢11年后獲得釋放,“被他殺死”的妻子被發現仍然健在。新華社說,北京的法律界人士說,這個法律的修改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有利于從程序上防止發生冤假錯案,也有利于在死刑適用上貫徹“慎用死刑、少殺慎殺”的方針。據估計,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準權后,全國的死刑數量會明顯下降,下降幅度至少在20%。新華社說,長期以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希望中國廢除死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說曾多次表示,中國現行法律沒有相關條款規定要廢除死刑,現在的政策是保留死刑、慎用死刑。不過,新華社說,中國的法律專家們認為,中國最終會廢除死刑。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組成人員張毓茂說:“廢除死刑是中國的一個發展方向,但它需要一個歷史過程。”
現在我們看到的情況是,當地方法院的死刑核定權馬上就要失去的關頭,面對邱行華這么個涉及到精神病鑒定方面爭議的嫌疑人,陜西省高院急不可耐地容不得任何司法鑒定,直截了當地取邱行華的項上頭顱,一副殺人不眨眼的架式。
眾所周知的是,中國法院系統有年底結案一說,而結案時間全國都確定在每年的12月20日,通常的案件如果在這個日子之前沒有審結,就會轉到下一年。這也是中國特色的政績考量制度在法院系統的一個表現,判斷一個法官乃至法院成績的,就是要根據年度結案率和正確率來決定績效、收入、晉升、撥款額度等等至關重要的指標。
可邱行華的終審案件是12月28日開庭,并且當庭宣判,在法定的死刑復核程序上也顯得如此匆忙。顯然,這是要趕在死刑核定權上收到全國最高法的日子來臨之前,必須將此案搞定。
邱行華的律師在法院不予采納有關當事人進行精神病鑒定要求之后對媒體公開表示,這有違司法公正,剝奪了當事人的權利,是草菅人命。如此公開指責省高院審判程序,并進行這樣的評價,也算是折射出中國司法體系的公信力到底如何了。
媒體報道,邱興華:一直在微笑一共說了七個字——“到!”“聽清了!”“不后悔!”昨天的庭審現場,邱興華一共說了七個字。
面對死刑,邱行華做好了充分的精神準備,在法庭上與曾經就其殺人案進行采訪的記者頻頻點頭,不理睬旁邊法警注意法庭紀律的低聲警告,并在聆聽死刑終生判決后擲地有聲地“聽清了”;在被押上刑車之前被記者問一句“邱行華你后悔嗎?”時斬釘截鐵地高聲回答“不后悔”,這也是邱行華給眾人撇下的最后一句話。
我們能夠從其中看到什么?邱行華的不后悔,已經表現出對法律的嘲笑,和對法律懲戒后果的否定。
中國的法律中,死刑刑種之多,也讓人瞠目結舌,隨便什么行為都有可能被判處死刑。這時候,肖揚也不嚷嚷著與國際接軌了,這時候就中國特色了。什么特色呢?就是拿人不當人。人的最基本的權利就是生存權,而人在這個國家里,通過有名無實的選舉推選出了國家權力部門,而這個部門卻指定規則,可以輕而易舉地奪取選民的性命殺死國民,這是什么道理?
我不是說邱行華沒有罪過,他連殺10人當然是令人發指的行為。但是,法律的威嚴來自于法律的公正,而這種公正本質上是程序的正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著,即使是罪大惡極的人,也要平等地享有比如精神病鑒定這樣的權利,享有在無罪推定的審判原則之下犯罪嫌疑人的各種權利。
特別是在死刑案件審理過程中,面對一旦死刑執行將無法逆轉的景況,更應該慎之又慎,應該在死刑判決之前充分聽取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所有合理合法的意見和要求,并根據這些訴求進行操作。
作為現代國家里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甚至殺人的機構,司法部門已經將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性措施,限制其活動空間和行動自由,使之處于司法力量的嚴密控制之中,這時候,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譬如精神病鑒定等活動,并不會妨礙審判的有效性,更不會因為時間的延遲而導致犯罪嫌疑人的脫逃、以及罪行的認定。
陜西省高院如此倉促地對邱行華執行死刑,反映出高院方面做賊心虛,一旦拖到了2007年,邱行華案件將會由全國最高院來進行死刑復核,屆時可能會接受律師建議對邱行華進行精神病鑒定,如果鑒定結果表示有利于邱行華,那么將給陜西省法院的死刑判決帶來不利影響,并由于邱行華案件在舉國上下的廣為人知而讓陜西省法院方面下不來臺。
為此,陜西省高院才這么狼狽不堪地急促開庭,經過了走過場似的質證、辯論等過程,急急忙忙地當庭拒絕對被告人進行精神病鑒定的要求,當庭宣判,立即執行。
這個事件的進程如果出現在文藝作品中倒也罷了,可卻實實在在地發生在當前。為了自己的面子,不惜殺害人命,這就是現在的地方法院。
中國公布死刑了的人占全世界的80%,這大概也真交我們看到,中國人的命到底值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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