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革劃分為十年是恰當的
一般來講人們習慣上接受的觀點是把文革看作是十年的,但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文革只有三年,即從1966年的通知開始到1969年的黨的九大召開為止。那么這后一種觀點是否恰當呢,這里將作一些分析。
按照辯證法唯物論的觀點,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同時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又有反作用。一般來講,是經濟決定政治,繼而經濟和政治又決定文化,這是一般的邏輯。一個社會的經濟和政治發生了變化后,就必然會對文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推動文化發生相應的變化。
一般來說,文化的變化特點是與經濟和政治的變化特點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說經濟生產,只要工廠里有了更先進的機器,就會提高生產力,這是即時就能看到的效果。又比如說政治,推翻舊的統治階級,確立新的統治階級,社會制度就相應的會發生變化。但是文化則不同,它的惰性更強烈,對人們的影響效果會更持久,也是經濟、政治、文化三大領域革命中難度最大的方面。
現在就說說將文革劃分為三年的不妥之處。文革的前三年,從啟動到奪權,改造了部分國家行政機構,到黨的九大召開,意味著這部分政權機構改造基本結束。這是急劇變化的三年,持文革三年觀的人就是把政權機構的變更作為劃分文革時期的標準。那么這里就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奪權是不是文革的目的呢?如果把奪權當作文革的目的,則就會得出文革三年的觀點。所以說,關于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將帶來不同的結論和觀點。
文革的全稱是文化大革命,注意是文化而不是政治,不是政治大革命,國家的國體和政體是不變的。文革前三年的奪權斗爭,改造的只是部分的國家政權行政機構。根據前面對經濟、政治、文化三者間的辯證關系可以知道,要進行文化革命,就必須先對政治機構進行一定的改造,為的就是掃清進一步進行文化革命的障礙,因為原來的行政機構方式對文革有阻礙作用,所以必須先進行奪權斗爭,完成了奪權任務后,才能進一步推動文革的深入發展。也就是說,奪權僅僅只是文革中的一個前奏,只是一個任務,完成這個任務是為了進一步進行文革開辟前進的道路的。這就是說,奪權只是一個階段性任務,而不是文革的目的。
那么,文革的目的是什么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著眼在文革兩個字上面。既然文革叫做文化大革命,著眼點當然應該重點放在文化二字上了。
鑒于對文化進行革命的特殊性,由于傳統文化對人們思想意識的禁錮具有長期性和持久性這樣的特點,所以要進行文化革命就不能指望一夜之間就能完工,而必須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奪權可以一夜之間就改換門庭,簡單到只要換一塊牌子就行了,但文化的革命就不這么簡單了。
文革的目的是什么?文化革命的對象是文化,目的就在于改造人們的思想觀念。結合中國的歷史特點和建設社會主義的需要,中國進行文化革命主要目的就在于,改造傳統的封建官僚主義意識為社會主義民主意識,改造傳統的私有觀念為現代的公有觀念。
文革初的三年,完成了奪權這一任務,初步部分改造了行政執行機構,這就為繼續推行人們的思想意識改造打下了基礎。對于新產生的行政機構來說,出現的一個主要的新的特點就是將其徹底的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這是與傳統的行政機構的工作方式有很大不同的地方。對于傳統的行政機構來說,雖然人大有權對其進行監督,但實際上一方面很多監督不能到位,另一方面很多方面其實難以進行監督。而進行文革后,不僅政府機構被徹底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而且在經濟領域的各個生產工廠商業公司的行政機構也被置于廣大的工人群眾的監督之下,而農村的行政機構則置于農民(社員)的監督之下。這也就是文革的大民主,真正的大眾政治模型。
經過文革初三年的奪權斗爭,建立了新的行政機構工作方式。這個新的機構就是人們常說的革命委員會。在各級革命委員會的帶領下,開始對中國廣大民眾進行持久的民主意識和公有觀念的熏陶和培育。現在有些嘴里喊著民主的人嘲笑文革的會議多,說這樣效率低云云。既然要搞民主,當然就要開會了,不開會怎么進行民主呢?一個人說了算當然看上去有效率了,但就不夠民主了嘛。
總的來說,文革的目的在于培育中國人民的社會主義民主意識和共產主義公有觀念,而文革初三年的奪權斗爭則是為這一目的開辟道路,在新的行政機構的領導下,對中國人民的民主意識和公有觀念進行了持久的熏陶和培育。總的十年時間,也就是人們常常說的一代人的時間,文革十年終于在中國社會播種下了民主意識和公有觀念的火種。文革不僅訓練了一代人,其歷史作用和意義將是深遠的,將影響到其后無數代的人。通過批判和破除傳統的封建官僚主義和私有觀念,而弘揚社會主義民主意識和公有觀念,這就基本實現了剔除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糟粕,而給中華文化注入新的因子和活力的目的,這就為中華文化重造開辟了道路。所以說,將文革劃分為十年時間是恰當的。
今天,進入到新的二十一世紀,中央提出和諧理念,這正是宣告中國文化和中華文明重生的標志性宣言。二十一世紀成為中華世紀,由此將展開全新的歷史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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