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采訪無需任何行政許可
—— 新聞出版總署報紙期刊出版管理司有關負責人的發言違反法律
近幾日以來,新聞出版總署報紙期刊出版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聲稱:“新聞機構自己的網站采編人員可以按規定申請、領取記者證。而門戶網站等普通網站不是新聞機構,沒有新聞采訪權,其工作人員不能申請領取記者證?!边@位負責人強調,沒有持記者證的人員不能從事新聞采訪,不能組織報道。國家有關部門將取締像李凌、中國投訴網這樣的違規、非法采訪報道活動,對有關單位進行處罰。
姜煥文先生的《簡評新聞出版總署有關普通網站有無采訪權問題的發言》一文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普通網站擁有采訪的權力。
本文就進行采訪是否需要批準和審查問題,就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作一闡述,希望能夠對此問題的研究作一引玉之磚。
采訪權,說白了就是一種知情權。采訪,其原意就是:“采集訪問”,作為新聞工作術語,是指:“為搜集新聞事實和新聞背景等新聞報道材料而進行的觀察、訪問、調查、錄音、錄像等活動?!保▍⒁姟掇o?!罚?。如果把公民的“觀察、訪問、調查、錄音、錄像”這些權力統統取消了,無疑是在殘酷的剝奪人的基本權利?!冬F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則是:“搜集尋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二款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如果公民沒有采訪權和知情權,怎么行使這個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p>
如果公民的采訪權和知情權被剝奪了,“觀察、訪問、調查、錄音、錄像”就隨之被剝奪,公民又怎么行使這兩個自由?!難道只允許當記者的享有出版和文學藝術創作的權力??
2000年11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布的《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綜合性互聯網站(以下簡稱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具備本規定第九條所列條件的,經批準可以從事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的業務,但不得登載自行采寫的新聞和其他來源的新聞。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聯網站,不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
所謂“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其實就是我們說的“門戶網站”,象新浪、搜狐、網易、雅虎等等。這些網站大多以新聞為自己的主業,通過新聞來聚籠人氣。多年來,門戶網站在轉載他人新聞內容的同時,也在采寫一些自己的“獨家新聞”,以至采用一些網友的來稿,用以突出自己網站的內容特色。然而,《暫行規定》宣布了這些網站為非法。
事實是,《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在自2004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施行后,就失去了它應有的約束作用和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四條規定: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必要時,國務院可以采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實施后,除臨時性行政許可事項外,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
第十七條規定:除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外,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布的《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屬于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
也就是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采訪權在我國還沒有納入立法規定。再進一步講,記者這種職業,在我國還沒有統一考試的規定,從事記者這種職業無需象司法人員、醫師等那樣有專門的準入和許可。目前只有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管理暫行規定》(第26號令),它對非廣播電視系統的編輯和記者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而且,此暫行規定并沒有取消不具備資格的人的采訪權,暫行規定第十五條二款規定:“未取得相關執業資格的人員,應當在持有相關執業證書的人員指導下從事實習等輔助性工作。”
這位新聞出版總署報紙期刊出版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不知是一點不懂法還是其他原因,如此不負責任的對外宣稱這個“沒有新聞采訪權”,那個“不能申請領取記者證”,實在太有損我國全國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尊嚴,也實在太不負責任,你還是認真學一學再來講吧??!要學會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我們有權批評你的錯誤言行,你拿的工資和享受的辦公條件花費畢竟是我們大家繳的稅。你不象我們,隨便放兩炮沒有人當一回事,你可是代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啊?。。?!
不當之處,希望各界仁人志士指教!
2006-12-5星期二21時55分完稿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