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有之鄉按]盡管翟文言辭不免有些激烈,但基于文章觀點有重要參考意義的角度,發出來由廣大網友來斟酌。
烏有之人
2006.11.30
駁冼巖:中國新法家不會作西方自由民主的注腳
文/翟玉忠
近日首先從國外多維新聞網上出現了冼巖的文章,名曰《新法家之謬》。很快,國外自由民主人士一個大的群發郵件就轉發給了國內讀者,還加了編者按,大意是對于新法家這樣的新寡頭主義、新法西斯主義,連“冼巖也不可按奈憤怒”,中國“儒”“法”之道,已為中華民族的歷史所證明,無一可取,所以只有“三權分立”才能救中國云云。
楊雙月·鳥!
讀者有權力了解,冼巖先生并不是文章真正的作者,冼巖也沒有憤怒,憤怒的是國內外自由民主派。因為冼巖是在重復一位國內自由民主人士的話,這些話是在前兩天一個小型研討會上那個招集人講的,招集人最近改了個奇怪的名子,叫“楊雙月·鳥”。
也曾勸楊先生,我說父母給我們取的中國名子也挺好聽,再說最近您還注了老子,注得很好,怎還叫這個名子。楊雙月·鳥立刻反駁說,我注《老子》是為了證明西方自由民主的偉大,中國早就有自由民主的根,我回答說《老子》是中國自然主義世界觀的代表作,證明了和西方超然主義文明血脈的不同;楊先生于是乎憤怒了,說美國人中的名子全是這樣寫,如“喬治·W·布什”,我的名子關你鳥事!
聞者愕然。
但我怎么也叫不慣“楊雙月·鳥”,我還是習慣叫他楊先生。
楊先生說(就是冼巖文章中那些話)中國人曾經輝煌,現在不行了,行的也都是非制度性的東西,如中醫和京劇。不承認今日中西之差距,就是無視現實,昧于理性。
我什么時候不承認今天中國的落后了,但我們落后就要政治經濟體制西化嗎?十八世紀的時候,盡管中國已經進入了柏楊先生所說的“大黑暗時代”,但當時中國的政治經濟優勢還是很明顯的。當時歐洲大陸有兩個主流觀點,一是全盤中化,二是學習上升中的英國。那時中國在歐洲人心中的地位就如同今天美國在中國人心中的地位一樣,但人家全盤中化了嗎,沒有啊!人家還是在復興古希臘羅馬文明的基礎上實現了強大。
研討會上你們舉例說鄰居會武術,打敗了自己,我們即使受氣、下脆、挨耳光也要向人家學習,你們還說毛澤東說中國想學西方這個老師,老師總是欺負學生如何荒唐。我看你們比毛澤東還荒唐!鄰居會猴拳,我們就只能學猴拳嗎?即使你向他學得再好你最終還是打不過他啊?你為什么不去學醉拳、甚至是學會用手槍呢?
小時在鄉下,鄰居老奶奶的故事影響了我的一生——
古時候,村子里有一個力大無窮的惡霸,他欺男霸女,無惡不作。一個窮孩子發誓要為鄉里除掉這個壞蛋,可他什么都沒有,沒有錢學武功,也沒有時間學,更不會有人教他,最后他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每天在給豬喂食的時候把十幾頭小豬抱出來喂,而不是把他們趕出豬圈。
就這樣,不分寒暑,隨著小豬的長大,他的力氣也越來越大。幾窩豬出欄了,他也成了大力士。最后這個窮小子終于制服了那個惡霸,為老百姓除去了一個大害。
我小時候聽過太多的故事,大抵全都忘了,只有這個事故我忘不了。它告訴我什么才是尊嚴和獨立,力量和強大來自何方!
蔣介石心里很敬服日本人,迷留之際還一直喊“馬、馬喂了沒有……”,因為他青年時在日本軍隊中喂過馬,他學日本是用心極苦的,但還是打不敗日本,也戰勝不了毛澤東;還有薩達姆,一位曾在聯合國工作的朋友對我說,薩達姆實際上很崇拜英國,我想這是對的,他入獄也還是要找英國律師嘛。可面對英美國聯軍時,光那樣學行嗎,他還不是被照樣被判處死刑。
楊先生 ,你說我們“于現實的生疏,與時代的隔膜,對想象之對手西方社會及西學了解的片面,令人咋舌”,還說你在對西方民主的了解至少比我多些(這句重要的話冼巖先生忘了記下來,罪過!)。
這里我想說:
十多年前,作為一個自由民主主義者,當我讀著美國大使館印的大部頭西方政治的資料時,您還在元謀人居住的地方!
今天,在我已經找到了人類文明中唯一一個建立在自然主義世界觀,自然主義人性觀和自然主義社會觀上的政治經濟結構時(即中華法家原文明,這才是中華文明與自然和諧相處,綿延不絕的根本原因),您卻在一個環境研究所里混飯吃!
別人批評也沒有什么,這是新法家進步所必須的;可為什么是在那個研討會上后,我們明確拒絕您“融合別人的思想,換取別人的資源”后,你就迫不及待地拋出了冼巖的文章?
尊敬的楊雙月·鳥先生!你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翟玉忠一點點自由和民主好不好!
是的,新法家沒有任何資源的支持,整天陷在財政危機之中,甚至因交不起網絡公司的服務費而被關閉過。
但中國新法家永遠不會為取得“資源”而放棄自己的理想,這里我可以明確告訴您,中國新法家決心堅持下去,就算砸鍋賣血也要堅持下去——中國新法家不會作西方自由民主的注腳!永遠不會!!永遠!!!
這里我想表達中國新法家對自由民主的基本態度:
我們主張汲取西方民主政治中一切優秀的部分,但中國的民主政治必須建立在社會(國家)功勛制的基礎上。簡單說,就是擔任任何公職的先決條件是為社會立功勛,只有獲得社會功勛的人,才能成為自由選舉中的侯選人——從村長到國家最高領袖都是這樣——我們就是要以這種方式恢復中國公元前十一世紀至公元前一世紀中國千年大黃金時代的社會功勛制。
按這個標準,石油富商布什先生永遠當不了總統侯選人,“思想先進”的楊先生也當不了,仁義含量達80%以上的冼巖也不行。
鳥先生,不,楊先生,談到西學我想再說兩句。您知道嗎,西方國家常常有意識地向中國輸入對他們有利的政治、經濟思想,而西方真正的富強經驗,他們卻常常怕人談起。
北大一位朋友寫了一本關于汽車工業的書,內容主要講的是西方汽車業成長的奧秘。日本人馬上找上門來,要和他合作,言外之意,只要你不再寫真實的東西,錢就大大的有;還有我曾幫在日本的鐘慶先生出版了《刷盤子,還是讀書——反思中日強國之路》一書,中國有人馬上就坐不住了。
就在去年末,我還寫信給美國喬治頓大學的Pietra Rivoli女士,希望在中國出版她的新書《The Travels of a T-Shirt in the Global Economy》,Rivoli女士回信說該書要在上海出版,現在這本書該出版了吧。
我這個不懂西學的人還要引入德國的經濟學呢?瑞典環境保護主義者的書呢?楊先生,我不知道這令不令你咋舌。Sir 楊雙月·鳥,請注意保護你的鸚鵡之舌——別咋壞了!
我當時不反駁你是因為你們對西方太無知。比如我說全民監督,你們就說西方也有;我說社會功勛制,你們說西方有;我說萬里長城,你們也說西方有。你們知道嗎?類似中國古典政治學的全民監督是富蘭克林所拒絕的;社會功勛制,西方只在威尼斯共和國時有過相似制度,一百多年前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還為它的消失感到遺憾呢?
你們像大猩猩一樣拍打著胸脯,笑我空喊中國偉大,那是因為你們對東方政治經濟學的無知啊!你們竟說商鞅解像林肯一樣解放了奴隸,你們知道你們的錯誤從哪里來嗎?就是當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第一眼看到金字塔的時候,他斷言那是奴隸建造的。
可現代考古證明,建造金字塔的是待遇很好民工啊!西方人自己有奴隸社會,就斷言別的文明中都有過奴隸社會,你們不能對西方人的錯誤太迷信啊!中國社會的主體實際上一直是農民,直到今天!
再說美國人也在用中國古典經濟學的平常倉制度啊,你們怎么不取笑TOM大叔。美國1933年《農業調整法案》(the 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保證了美國農業的持續發展,產業的平衡與社會和諧,當時的農業部長華萊士明確指出他在學中國的常平倉制度。美國人能學中國,中國人就不能,哪有這個道理,也要講學術民主吧!
我再說一遍,用“封建專制”這四個字概括不了中國古典政治學,用“傳統落后”這四個字也概括不了中國古典經濟學!中國是偉大的,中國古典政治經濟學是偉大的,中華文明制度不是空的——中國自由民主派的靈魂才是空的!
駁“新法家之謬”
至于楊先生說的新法家之謬,其一是哪里去尋“法君”。新法家實際上是將社會功勛制延伸到了國家最高領袖層次,這也是她的“新”處之一。西周初年時社會功勛制應用才開始,也講進賢、使能、保庸、達吏(見《周禮·天官冢宰第一·大宰》),商鞅將社會功勛制推廣到了除皇族以外的全社會,今天我們要把這一制度推廣到國家最高執政階層上去。
這里我想問,您的超然具體的群體利益之上“法君”又在哪呢?對了,是“喬治·W·布什”,瞧我這記性,您跟我耳語過的,我咋忘了!
新法家之謬之二是“傾天下之力為一人”,讓人們放棄自由、獨立、尊嚴。法家講自治,商君書甚至不 厭其煩的重復,反對法家的荀子看到秦國大治,人民富足安康的情形是沒有自由、獨立和尊嚴嗎?我的同事有紐約人,他說紐約的治安不好,可能西方法制永遠也達不到路不拾遺。
事實上法家主張的君主很像英國的虛位君主,這就是在法家治下少昏君的原因,但那種最高領袖的血緣世襲制仍很落后的。我什么時候主張“傾天下之力為一人”,我在研討會的開頭就說,韓非子(見《問田第四十二》 )不是為秦始皇在寫書,他知道自己寫那樣文章的危險,是要消滅特權階層,可是為了普通百姓他才要寫啊!你們說韓非子是“大傻B”,你們自己才是“聰明A”,這不對啊!你們不是在為中國的未來奮斗嗎,是不是要學一學韓非子那種直道而行的精神呢?
在研討會上,出于美國的戰略目的,你們要寫一個關于朝鮮問題的文章,就推來推去,都怕發表在美國資助的媒體上而丟國內的飯碗,我看你們這些“聰明A”遠遠不如“大傻B”。
兩年前,美國國家安全局前雇員約翰·帕金斯寫了著名的《一個經濟殺手的自白》一書,約翰·帕金斯告訴世人,美國派出的“經濟殺手”無所不為,常常通過操縱選舉、賄賂、敲詐、色情和暗殺等手段拉攏別國的政治經濟精英,從而控制別國的經濟命脈和自然資源;中國潛伏著多少美國的“政治殺手”啊!又有多少中國人知道這些呢?
對于基于自然主義人性觀(人皆趨利避害)的全民監督,連帶責任制度和秦國滅亡的原因,我在其他文章中已經論述很多了。你們是真正繼承了兩千年的儒家思想,看看兩千多年前西漢鹽鐵會議上關于這一切的爭辯吧!你們不是反對“故紙堆”嗎?你們怎么老是在故紙堆里翻這個問題?
新法家之謬之三是“重功利,輕仁義”。法家主張法生德,反對德生德。法家不反對道德,比如助人為樂,秦律中有專門法律規定,百步內看到別人受傷害不去救助要受到法律制裁;現在老子貪污兒子都不用去舉報,還可以到美國去自由享樂,根本沒有公共事物中連帶責任這回事,這就是你們所說仁義嗎?
告誡冼巖先生
我以前不認識冼巖先生(那個研討會上是第一次見面),出于善意我想說,以后不要作別人的槍手了,你那位“從現實危機出發,遍覓良方”的儒家大哥曾親口告訴我,你一天不寫文章都受不了。
我想上了寫文章癮,即使學無所本(個人意見,可能不對,只是看到您腕戴佛珠,有儒者文質彬彬,滿口自由民主才有此感),也是好事。但一定要注意,一個學者不能作別人的“槍手”,這對自己的發展是很不利的!
如果您真的想作“槍手”,您也一定要注意,美國政府支持的中文網上常常都有不低的稿費,但那些自由民主派太不講自由和信譽,去年約我寫法家的東西,說是上了網就給錢。我寫了,也上了網,那些人發現我的思想傾向不對頭,到今天還沒給錢呢?要不是去美國的路費太高,我一定要到聯合國告他們去!姥姥!!(楊先生考證認為這個國罵就比西方“Fuck”先進,西學目前沒有涉及到國罵領域)
冼巖先生,要是這次他們說話不算數,我們扒火車也要到自由女神她老人家那說理去。
說笑話了;楊雙月·鳥辦事,我放心!
最后我必須向全世界聲明,在那個國外群發郵件中冼巖文章的標題被改為:《冼巖也罵###:新法家之謬》,略去的三個字是中國一位現任國家領導人的名子。楊先生,你們罵新法家可以,別罵人啊,對人家不滿意也要講道理,誰說講民主就可以隨意罵人了;研討會上,冼巖當時多是傾聽,只說了三五句話,沒有生過氣,更沒有罵過誰。我可以手按光榮、正確、偉大、神圣、永恒、阿彌陀佛的……《獨立宣言》起誓。
——冼巖先生!您對新法家不理解主要是大家交流不夠,也是由于新法家自身的理論闡述不夠,這一切都需要時間。
后會有期。
附冼巖原文:新法家之謬
毫無疑問,中華民族曾經擁有輝煌的古代文明。以千年為度觀之,任何頭腦正常的人都會因身為中國人而自豪。但是,近代以來,西方確已后來居上,以科技、工業、市場橫掃天下,所向披靡。挾此蓬勃之
勢,西方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有長足進步,迄今已居當代文明的巔峰。當下之世,中國并非沒有長于西方之技、之術,但主要都是在那些因傳統差異而西方未有涉足之領域,例如中醫之上工治未病,道家之久視長生,儒家之禮儀教化(且不論其褒貶)。不承認今日中西之差距,就是無視現實,昧于理性。
當此之時,國內有新法家出,聲稱中國祖于黃帝的法家之術,優于西法,可為治世之良藥。新法家之出世,與新儒家頗有不同。當代儒家如康曉光,是從現實危機出發,遍覓良方,最后歸于儒家。今之新法家,則大多從崇尚古賢出發,極力尋覓、論證中優西劣。其于現實的生疏,與時代的隔膜,對想象之對手西方社會及西學了解的片面,令人咋舌。
觀其學說主張,新法家之謬,大致有三:
一,到哪里去尋“法君”?
新法家的全部制、術設計,都依托于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依法而治的法君。此人須六親不認、寵辱不驚,一切行為遵循已頒之法,無人我、親疏之別。且不說此一假設在道德、人性方面的困難,如此“法
君”,意味著其權力基礎不能是任何一種具體社會力量的支持,這樣他才用不著與任何社會群體發生利益交換,才能在制訂、執行法律上一視同仁。要建立這樣一種權力,不是君權神授,就須本人成神,近
代以來,唯毛澤東能當之。
在利益分化的背景下,任何權力都需要籠絡支持者,誰人能做到不偏不私?茍有法君,法不必苛如秦律,只要象臺灣對待陳水扁、馬英九一樣,恐怕各級政府就都要“舊貌換新顏”了。這種殺伐果決,唯毛
澤東能為之。毛倒確實曾有意成為這樣的法君,但即使以毛的威望,也差點被人掀翻在地,何況其他?
法君權力的另一來源是民選,民選確實有可能使執政者超然于具體的群體利益之上,成為全社會整體利益的代表,在全體國人中普行法治。但一旦引入民選程序,法制也必然發生系列變化。那時的法治即非法家之治,而是憲政民主了。
二,傾天下之力為一人
法家的一切設定都是圍繞法君,唯一目的是怎么幫助法君治世。自韓非子以來,將復雜問題簡單化是法家的思維特征;歸萬千于一,是法家治術的基本思路。全社會只能有一個目標,所有人都必須服務于一
個方向。所以法家認為“連坐”理所當然,國民對違法行為的監督并非是一種權利,而是一種責任。
這種傾天下之力為一人的設計,在物質條件匱乏、人身依附及等級關系大量存在的先秦時代問題不大;在列國爭雄的背景下,還有著集中資源、力量奪取戰爭勝利的好處。但秦之一統,二代即亡,說明秦制
只在特定條件下具有優越性。在思想多元、利益多元的當代,不同人有著不同的價值追求,怎么可能要求他們為了法君的治世需要而放棄其它?法家所要求人們放棄的自由、獨立、尊嚴等等,可能恰恰是今
人最為珍視的。在物質條件已大為改善的開放時代,法君不可能壟斷所有的利益資源,它所擁有的獎懲手段也不足以調動一切人的行為。
確實,如果存在名副其實的法君,人們為了全社會的利益作些犧牲,也不失為一種“次差選擇”;在貪腐橫行的背景下,如果“連坐”不是向下、向左右而是向上,也不失為一種澄清吏治的問責之法。現實
多缺陷,即使以法家之局限性,茍能嚴行于當世,于時局也不無小補,但這并不構成法家優越性的證明。換了任何一家學說,如果能夠嚴格落實,都能改善現狀。從這種意義上說,中國的問題不在于無法,而在于其法不能自行,無人愿意落實。
三,重功利,輕仁義
自古以來,法家即嘲笑“腐儒”教化之說,這是法家歸萬千于一的簡單化思路所致。仁義教化沒有儒家所說的那么玄,尤其在當代,由誰來教化?誰可教化誰?還真不好說;但它也沒有法家所論之不堪。
一種社會現象的形成,其原因往往是復雜的,改善也應從多種途徑入手。僅靠八榮八恥建不成和諧社會,沒有榮恥觀的社會也絕不是和諧社會。法家視功利為唯一價值,將獎懲作為驅動社會的唯一杠桿,這
在特殊時期簡單而有奇效,但在大多數時期難免掛一漏萬、捉襟見肘。
四,結語
往者西不如中,而今中不如西,再百年后,未必中國不會重占鰲頭;從中國文明傳承及現實經驗中,也未必不可孕育出引領未來潮流的新文明、新范式。但是,這一切只能待之于歷史的自發演進,待之于千
年血脈的幸運。企望從故紙堆中覓得玄機,指引未來變幻,古今中外,從未之有。國人不如以開放的心態,求實的精神,踏實做好今天的事,積累點滴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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