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華雜博】36:從“人民來監督政”,到“人人起來負責”
孫先生的《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和錯誤性》第一句就告訴我們“什么是民主”。他說:“國家是為人民謀利益的,國家一切工作人員都是用納稅人的錢為人民辦事的人員;人民參與國家事務,通過這種參與以實現自己的目的,這種政治方式就是民主。”在尚未知道“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之前,我們已經看到了孫先生的狹隘的民主觀。
“國家是為人民謀利益的,國家一切工作人員都是用納稅人的錢為人民辦事的人員”,這就告訴我們,在孫先生眼里,國家是納稅人的國家,“為人民辦事”就是為納稅人辦事。從《就毛澤東的“民主”問題答燕山客等網友》看到了他不贊成毛澤東講的“人民這個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各個國家的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但是實際是他并沒有超出這個觀點。在孫先生的民主觀里,老百姓要民主,得先交錢成為納稅人。資本主義國家就是這樣的。可見孫先生的“現代民主觀”來自從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制度,他的“人民這個概念”的內容是“納稅人”。我不否定這也是一種民主,社會主義民主也可以說是從這種民主發展過來的,所以馬列主義講,民主首先是占有生產資料。但是就人民的內容只是“納稅人”來說,在我們國家的13億人中大概只有3億人吧?農民是不納稅的,待業者無可納稅,絕大多數城市勞動者也不納稅,如果只是納了稅的人才能當人民,才能民主,這人民的圈子就太小了,這樣的民主是小民主。所以我說,孫先生的民主觀是狹隘的。
“人民參與國家事務,通過這種參與以實現自己的目的,這種政治方式就是民主。”但是看孫先生講的“它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征”,不過在表述資本主義國家制度,人民有選舉權,有表達要求權,還有一定的監督權,卻完全沒有提到參與國家事務。其實孫先生的民主觀是資產階級民主觀,人民不參與管理國家,所謂“民主的核心問題是權力來自人民,人民通過國家來實現自己的愿望”,不過是資產階級民主觀的虛偽說法。
孫先生認為:“在國家這個政治機器消亡之前,直接的人民民主都是不可能的,只有國家消亡了,才會有直接的人民民主。”這就是說,他的民主觀是主張“間接民主”,即人民只能“依照民主制度”通過國家這個“政治機器”來“參與和決定國家事務”,實際就是,人民只能選舉某些人來管理國家,所謂“參與和決定”不過是選舉什么人來管理自己而已,人民根本挨不了“國家事務”的邊。
我無須對孫先生表述馬克思主義的民主觀,闡述任何階級的民主都是這個階級組織成為國家,是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專政。當國家消亡之后,民主,無論間接民主還是直接民主,都一同消亡。我只問:如果人民不組織成為國家,而賦了國家權力,只是“通過”國家來實現自己的愿望,那么,當這個“集體領導”的、從而居于人民之上的國家不實現人民的愿望時,人民怎么辦?
我們知道,毛澤東回答黃炎培的問題時,講民主不是象孫先生那樣給民主下定義,而是指出:“只有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可能沒有人注意到,毛澤東這里提出的民主不是死的僵化的概念,而是一個發展的東西:人民實現民主的第一步,主要的是監督政府,這還是在資產階級民主框框內,只能使政府不敢松懈;隨著人民自身的發展,民主就從人民來監督政府,進而發展到人人起來負責,實現社會主義民主,那時才不會人亡政息。還要請注意,民主可以解決人亡政息問題,但不能消除這個問題,只有民主消亡了,人亡政息的問題才不存在。
毛澤東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的筆記的“關于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的權力”一節里說:“社會主義民主問題,首先是勞動者有沒有權力來克服各種敵對勢力和他們的影響的問題。”這句話的意義,孫先生和一些人可能不清楚,但是,應該明白毛澤東講的“勞動者管理國家、管理各種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力,實際上是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這是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個權利,就沒有工作權、受教育權、休息權等等”,指出“總之,人民必須有權管理上層建筑。我們不能把權利了解為:國家只是由一部分人來管理,人民只能在某些人管理下面受勞動、教育、社會保險等等權利。”這是資產階級民主與無產階級民主的根本區別。資產階級和為統治者服務的知識分子歷來奉行“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的法制,贊成少數人統治的小民主,反對絕大多數人管理國家的大民主;他們可以允許監督,但是決不會允許勞動者管理國家和一切上層建筑。這就是孫先生等人的民主觀的狹隘性。
孫先生接著批判“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和錯誤性”。他摘錄了幾句毛澤東的“民主這個東西,有時看來似乎是目的,實際上,只是一種手段。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民主屬于上層建筑,屬于政治這個范疇。這就是說,歸根結蒂,它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等三條語錄后,便批判說:“毛澤東認為民主只是一個‘方法、’、‘手段’,那么是誰的‘方法’和‘手段’、它的目的是什么呢?它的目的是‘為經濟基礎服務’,解決‘思想性質的問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則它顯然就是領導者即執政者的‘方法’和‘手段’了。從毛澤東的論述和其實踐來看,他把‘民主屬于上層建筑,屬于政治這個范疇’ 似乎就是理解為民主是上層政治者運用的東西了,是個自上而下的東西。”“初生牛犢不畏虎”,因為不知道老虎是什么東西,無知者無畏。孫先生不了解馬克思主義,甚至連“上層建筑”、“經濟基礎”這樣一些術語的概念都不清楚,卻來向我們大講“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和錯誤性”!
“上層政治者”是孫先生生造的名詞,大概是指政治家們,用來和基層民眾相對應的,但是“上層政治者”與上層建筑不是一回事。上層建筑是由一定的經濟基礎產生出來的并為之服務的政治、法律、宗教、藝術、哲學的觀點的,以及同居于統治地位的這些觀點相適應的政治、法律等制度的總和。通俗地說,。人首先要吃飯,要活著才能活動。要吃飯就要生產。凡群眾性的生產,哪怕是象狼那樣的野獸的圍獵,都需要一定的組織協調,而人的組織協調與野生動物的組織協調的本質區別,就在于動物是出于本能,人則是有自覺性,這種自覺性是不知多少萬年實踐進化的結果。這種自覺性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就逐步產生了前面說的那些觀念和制度。這些觀念和制度的產生,首先是從人類社會的生產和交往等經濟活動的需要中產生出來的,是為了規范和維護社會經濟活動我想這樣說,孫先生可以基本明白上層建筑是由一定的經濟基礎產生出來的并為之服務的觀念和制度的總和了。如果還需要更通俗地解釋,就有點侮辱他了。
這里有一點要特別指出,不是任何觀念都屬于上層建筑。比如我的觀念現在就只是一種社會意識,不屬于上層建筑,因為我的觀念不是主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也一樣,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已不再是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不是為現在的經濟基礎服務的。而孫先生的觀念卻屬于上層建筑的,因為它和居于統治地位的主流思想是一致的,是為現在的經濟基礎服務的。但是,孫先生可能和我一樣,都不是“上層政治者”。這也說明上層建筑和“上層政治者”不是一回事。
當我們明白上層建筑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之后,也就明白了民主實際上只是一種手段,真正的或最終的目的,是用來維護社會生產關系和統治階級的利益的。孫先生反對這個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但是看他講的民主“它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征:1國家的領導者由人民決定;2人民有權要求政府干什么;或者反對政府干什么,要求其改變;3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4目的達成的多數和目的沒有實現的少數應該相互尊重”,無一不是為了實現“要求”、達成“目的”的方法、手段,要求是什么,要達成什么目的,孫先生沒有說。
資產階級總是大講“要民主”,好像民主就是目的,而把他們“要民主”的背后目的隱藏起來不說,因為這不可告人。共產黨人則毫不隱瞞自己的目的:無產階級要民主,就是無產階級要組織成為國家,這看起來的目的,其實是手段,真正目的是用無產階級專政的手段去達到消滅剝削階級和一切階級差別,達到消滅雇傭勞動制的生產關系,和私有制社會的傳統觀念徹底決裂,一句話,就是為了達到共產主義社會,一旦共產主義社會實現了,民主這種手段沒用了,國家就自行消亡,人亡政息的問題不再有了。
孫先生說:“毛澤東認為民主只是一個‘方法’、‘手段’,那么是誰的‘方法’和‘手段’、它的目的是什么呢?它的目的是‘為經濟基礎服務’,解決‘思想性質的問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則它顯然就是領導者即執政者的‘方法’和‘手段’了。”這里充分顯示出孫先生的民主觀的專制思想,因為在他看來,為經濟基礎服務,解決思想性質的問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是領導者即執政者的事情,人民群眾不能插手。我要問孫先生:既然如此,那你寫文章干什么,不就是解決毛澤東的思想性質的問題嗎?如果你還沒有把毛澤東和擁護毛澤東的人作敵人,那不就是在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嗎?我寫文章批判你的觀點,批評錯誤的東西,我多次說過,這是在行使我的民主權利,盡我的民主責任,難道我不能有權利使用這個民主的方法手段嗎?如果說沒有,那就太專制了。
關于孫先生的所謂“毛澤東將民主作為一種方法和手段,其解決的對象是思想問題——思想上的錯誤。這又是毛澤東民主觀的的第二個狹隘性認識”,說是關于“人民的權利,但是毛澤東對這個方面似乎沒有過專門的正面闡述”,我希望他自己好好讀毛澤東的著作,看看毛澤東親自主持制定的第一部憲法等法律和有關政策。孫先生不認為“四大”是人民民主權利,也可能不懂得土改法、婚姻法的民主性質,但是應該知道游行、示威、罷工等等,以及上面談到的“人民必須有權管理上層建筑”,都是講的人民的權利。
孫先生不僅孤陋寡聞,對許多事情不知道,而且思想混亂,竟然有“讓群眾的思想與領導者個人的思想保持一致的方法和手段。——毛澤東自己的民主運動的本身不就是這樣么!這也就成為變相的專制方式”這樣的奇談怪論!民主不能達到人民群眾和領導者的思想統一,還民主什么?如果“民主”是人民想人民的,官員們想官員們的,不交流,不統一,這不是就人民來說,是無政府;就官員來說,是專制嗎?
孫先生批判毛澤東的這段講話:“民主是一個方法,看用在誰人身上,看干什么事情。我們是愛好大民主的。我們愛好的是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大民主。我們發動群眾斗蔣介石,斗了二十幾年,把他斗垮了;土地改革運動,農民群眾起來斗地主階級,斗了三年,取得了土地。那都是大民主。‘三反’是斗那些被資產階級腐蝕的工作人員,‘五反’是斗資產階級,狠狠地斗了一下。那都是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也都是大民主。早幾天群眾到英國駐華代辦處去示威,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幾十萬人開大會,支援埃及反抗英法侵略。這也是大民主,……現在再搞大民主,我也贊成。你們怕群眾上街,我不怕,來他幾十萬也不怕。‘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無產階級發動的大民主是對付階級敵人的。民族敵人(無非是帝國主義,外國壟斷資產階級)也是階級敵人。大民主也可以用來對付官僚主義者。”是“毛澤東將‘民主革命’與‘民主’混為一談”,說“毛澤東的民主觀,是一種錯誤的民主觀,絕非現代民主觀。它無視了民主的主體是人民,而認為民主的主體是執政者;它無視了民主是權力者和人民的互動的統一,而僅僅看作是上層權力者的行為;它無視了民主本身是目的和手段的統一,僅僅看作是一種政治方法和手段;它無視了民主的豐富的內容,而僅僅看作是與解決思想認識問題有關的。”一口氣講了毛澤東四個“無視了”,而真正無視毛澤東的民主觀的正是他自己。當他批判“毛澤東將‘民主革命’與‘民主’混為一談”的時候,也“無視”他自己的民主觀。
孫先生在《就毛澤東的“民主”問題答燕山客等網友》里寫了“人民民主專政”中的“民主”,……它是民主革命的理想實現的結果,而并不是包含民主革命。”但是他卻“無視”、正確地說是不知道自己說了什么。既然民主“是民主革命的理想實現的結果”,那么民主就一定是作為民主革命的目的,包含在民主革命里面。
關于民主,兩年多來,寫了大概有二十多篇文章,包括這幾篇,大多是論戰性的,不系統,但是這個觀點是清楚的:民主屬于上層建筑,是由經濟基礎決定和之服務的;資產階級民主的基礎和目的是資產階級占有了生產資料,無產階級民主也一樣,勞動者共同占有生產資料,是無產階級民主的基礎和目的。
對于孫先生批判毛澤東民主觀的文章,我贊成“敢把皇帝拉下馬”的精神,只是事實不清楚,觀點不正確,我們之間是不同觀點的碰撞,遺憾的是可能今年內不能繼續和他交換意見了,請孫先生把寫的關于這個問題的文章的標題,在本文評論里列出,以后我重新上網時,能夠很快搜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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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孫壽慧:《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和錯誤性》
一、什么是民主?
國家是為人民謀利益的,國家一切工作人員都是用納稅人的錢為人民辦事的人員;人民參與國家事務,通過這種參與以實現自己的目的,這種政治方式就是民主。它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征:
1國家的領導者由人民決定;
2人民有權要求政府干什么;或者反對政府干什么,要求其改變;
3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4目的達成的多數和目的沒有實現的少數應該相互尊重。
民主的核心問題是權力來自人民,人民通過國家來實現自己的愿望。
二、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和錯誤性。
民主成為毛澤東專制的一種特殊方式,既有中國封建政治的傳統影響,也有探索建設社會主義的認識上的錯誤的原因,但是,毛澤東對民主的狹隘性理解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根源。
1956年他在《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說:“民主是一個方法”。
1957年的《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是他的民主觀的集中闡述。請看他在文中所表達的對民主的認識:
“民主這個東西,有時看來似乎是目的,實際上,只是一種手段。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民主屬于上層建筑,屬于政治這個范疇。這就是說,歸根結蒂,它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
“凡屬于思想性質的問題,凡屬于人民內部的爭論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只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
“在一九四二年,我們曾經把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這種民主的方法,具體化為一個公式,叫做‘團結——批評——團結’。講詳細一點,就是從團結的愿望出發,經過批評或者斗爭使矛盾得到解決,從而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按照我們的經驗,這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一個正確的方法。”
毛澤東認為民主只是一個“方法”、“手段”,那么是誰的“方法”和“手段”、它的目的是什么呢?它的目的是“為經濟基礎服務”,解決“思想性質的問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則它顯然就是領導者即執政者的“方法”和“手段”了。從毛澤東的論述和其實踐來看,他把“民主屬于上層建筑,屬于政治這個范疇” 似乎就是理解為民主是上層政治者運用的東西了,是個自上而下的東西。在本文中,以下之言可以印證這一點:“解決人民內部的問題,‘使用的方法,是民主的即說服的方法,而不是強迫的方法’。……對人民說來……不是用強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說必須讓他們參與政治活動,不是強迫他們做這樣做那樣,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們進行教育和說服的工作。”這樣意思的話在本文中還有不少。毛澤東沒有將民主作為人民的當然的權利來看待,而僅僅是作為領導者的“方法”和“手段”,那么,就必然會走向將民主可予可奪的地步:我在政治上順心時,我就不需民主,我在政治上不順心了,就來個民主!這種“民主”,無論它是領導者個人搞的,還是領導集體共同搞的,都只能是變為專制的一種特殊方式。解放后他逐漸凌駕于黨的集體領導之上,個人專斷,不“給”其他領導者——相對于他自己的群眾——“民主”,走向與其他領導者分歧和對立的境地;“給”群眾“民主”,發動群眾性的政治運動,正是這種認識思維的結果。直到今天,許多玩弄政治伎倆的官員還會對群眾大叫:“不給你民主你有意見,給你民主你又不好好運用!”這不就是將民主作為權利者的“方法”和“手段”的思維的表現么!
以上是毛澤東對民主的狹隘性認識之一。
毛澤東將民主作為一種方法和手段,其解決的對象是思想問題——思想上的錯誤。這又是毛澤東民主觀的的第二個狹隘性認識。民主,它的具體內容很多,但它是指政治上讓人民實現自己的愿望及對表達這種愿望的合法言行的自由的尊重,解決具體的思想錯誤問題并不是民主的內容和對象。我們撇開他的對于民主的對象的認識錯誤不談,就看他把民主所要解決的對象僅僅認為是思想問題,就可見他對民主的理解的狹隘是到何等程度了!
正是這種對民主所要解決的對象的認識上的狹隘性,導致他在民主實踐的內容上走上歧途。解決思想錯誤問題過程中,讓有關個人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并予以尊重,這雖然是符合民主思想的要求的方式,但是它并不代表解決思想錯誤的活動是屬于民主性質的活動,我們只能說這樣解決方式體現了民主思想對人們的工作和生活的的影響。解決思想錯誤的活動,本身就是一個思想辨別認識的教育活動。毛澤東在本文的論述中,民主作為方法和手段,解決的對象是“人民內部矛盾”(和《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文中所說的階級斗爭問題。下另述),而“人民內部矛盾”基本上就是指思想問題。認為人民內部出現了思想問題并需要解決的是誰?那只能是能從上層的思想標準作出判斷的領導者;普通群眾一般不會提出這個要求的。什么叫解決思想問題?其實就是克服錯誤思想從而統一思想,與正確思想的代表者——領導者的思想認識保持一致。他在文中說:“凡屬于思想性質的問題,凡屬于人民內部的爭論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只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因此,將民主作為解決思想問題的唯一的方法和手段,在某種情況下就可能變成讓群眾的思想與領導者個人的思想保持一致的方法和手段。——毛澤東自己的民主運動的本身不就是這樣么!這也就成為變相的專制方式。這樣的事實在我們身邊的現實中還少么?
民主的主要內容和對象是人民的權利,但是毛澤東對這個方面似乎沒有過專門的正面闡述。在黨的歷史上,純潔黨的隊伍,開展思想斗爭,一直是個除了戰爭之外的不斷的重要工作,因此,它無疑占據了毛澤東政治思想認識上的主要空間,對毛澤東的政治思想意識有深重的影響。 將思想斗爭中體現民主思想的方法和手段誤以為民主就僅是一種方法和手段,并且僅僅是為解決思想問題的方法和手段,這是毛澤東客觀上的狹隘的而又錯誤的民主觀的根源。解放后,毛澤東對思想問題特別敏感和重視,與黨的走向成功的歷史是分不開的,而他又將“人民民主專政”中的“民主”理解為思想斗爭的方法和手段,因而他就特別注意群眾性的思想斗爭——民主的運動了。——盡管實際上并沒有像延安整風那樣做的比較好,但這個思想意識上的出發點應該是這個。
毛澤東民主觀還有完全的錯誤性。
一九五六年他在《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說:
“民主是一個方法,看用在誰人身上,看干什么事情。我們是愛好大民主的。我們愛好的是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大民主。我們發動群眾斗蔣介石,斗了二十幾年,把他斗垮了;土地改革運動,農民群眾起來斗地主階級,斗了三年,取得了土地。那都是大民主。‘三反’是斗那些被資產階級腐蝕的工作人員,‘五反’是斗資產階級,狠狠地斗了一下。那都是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也都是大民主。早幾天群眾到英國駐華代辦處去示威,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幾十萬人開大會,支援埃及反抗英法侵略。這也是大民主,……現在再搞大民主,我也贊成。你們怕群眾上街,我不怕,來他幾十萬也不怕。‘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無產階級發動的大民主是對付階級敵人的。民族敵人(無非是帝國主義,外國壟斷資產階級)也是階級敵人。大民主也可以用來對付官僚主義者。”
在這里,我們看到,毛澤東將反對國民黨反動派、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官僚主義都一律看作是“民主”。我們說“舊民主主義革命”,說“新民主主義革命”,都是指這些革命是爭取民主的革命,而并不是說這本身就是我們通常所言的民主的活動。毛澤東將“民主革命”與“民主”混為一談,故而也將群眾規模的階級的革命斗爭稱為“大民主”。毛澤東在解放后的多次群眾性運中,一方面經常使用“階級斗爭”之語(在“文化大革命”中,已經明確提出“這實質上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政治大革命”),一方面又發動“大民主”的斗爭方式,“大民主”與“革命的階級斗爭”實際上已經是一回事了。
將民主革命與民主混為一談,是完全錯誤的民主觀。這種錯誤的民主觀,把階級斗爭作為民主的一個內容,實際上就使得階級斗爭成為“人民民主專政”中的這個“民主”的應有的內容了,這就為“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提供了理論依據,從而,法制之外的斗爭就有了合法的外衣了。
法制之外的斗爭既然合法了,那么,法制本身就必然變成了一紙空文而被廢棄了。這樣,領導者的個人意志也就能夠得以肆意張揚和實現,形成專制。
而也正因此超越了法制的軌道,個人專制又為謀權篡位提供了可能。“文革”,中許多卑鄙者成為造反派的頭頭,取得各種權力;而在上層,“四人幫”等則謀劃奪取黨和國家的權力,這些事實,不都說明,毛澤東的這種“大民主”,必然是走向目的的反面么?
毛澤東的民主觀,是一種錯誤的民主觀,絕非現代民主觀。它無視了民主的主體是人民,而認為民主的主體是執政者;它無視了民主是權力者和人民的互動的統一,而僅僅看作是上層權力者的行為;它無視了民主本身是目的和手段的統一,僅僅看作是一種政治方法和手段;它無視了民主的豐富的內容,而僅僅看作是與解決思想認識問題有關的。理論認識上的錯誤,必然帶來實踐上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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