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創造價值”
——楊鵬的人民貧困與沒有“原罪”“正相關”說(續)
楊鵬問“直接間接靠企業供養的”人們,“他們怎么不想想財富是從那里來的?”
楊鵬說:“與改革前相比,中國社會的職業結構有什么變化呢?改革前,有政治家,有官僚,有科技人員,有工人,有農民,有知識分子,這些人群,現在仍然存在。但是,改革前沒有商人,沒有企業家,而現在有充滿活力的商人和企業家。這么一比較,從職業結構看,中國社會改革以來的根本變化,就是出現了商人或企業家群體。這是新的因素,這是最大的不同因素,這新的因素的出現和發展,正好與中國經濟的持
續發展相伴相生。我們從中不會發現一點企業家和商人的出現與中國的發展的關系嗎?難道企業家和商人就都是小偷嗎?一個國家能夠靠你偷我我偷你來實現經濟總量的持續增長嗎?”
楊鵬的這點東西,是從張維迎那里拿來的“企業家創造價值”論。這是張維迎的招牌理論,他就是靠這個吃飯。
人民網2006年4月6日發表了張教授的《高薪養廉基礎脆弱,政府縮權是反腐之本》。其中談到:“在我們國家的改革過程中,企業家創造價值的活動與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這可以解釋為什么有些人發表的否定企業家群體的言論會引起社會上的共鳴。”
我曾經在我的搜狐博客上批判過“企業家創造價值”。雖然博客不封了,但稿子還在,現在基本照抄,省事多了。
張維迎常用兩人社會來說明他的理論,我也仿效之。
假設有兩個人:一個是工人,一個是企業家。他們各辦了一個工廠,不用說,企業家的資金設備都比工人的多得多,但是企業家就自己,下面沒有工人。當然,這是假設,沒有工人,企業家怎么生產?是的,道理就在這里。企業家雖然善于經營,但是不會干活,他自己生產不出產品來。沒有生產出產品,就沒有創造出任何價值。這個道理,張教授應該很清楚。而工人雖然不長于經營,但是他能生產出產品,除了收回原材料和機具消磨的費用成本外,還掙得了供家養口的錢。顯然,工人生產出了價值。這里面,屬于成本的那部分,是原來已有的價值,不是新創造的;用來供家養口的錢,就全是工人自己創造的了(嚴格地說,也還算不得新創造的價值,這不多說了,總之是工人自己勞動產生的)。
這個假設的例子說明了:沒有企業家,工人能夠獨立創造出價值(包括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來,而沒有工人,企業家就不可能創造不出價值。不僅創造不出新的價值,而且原有的資本價值,也由于設備的不斷陳舊和企業家同樣要供家養口而日益耗費。
例子是假設的,但道理是不可否認的。在這個世界上,唯有工人和其他勞動者在創造價值。
張維迎教授說話了(當然,這也是假設):“我不反對你舉的例子。但是,如果工人到企業家這里來做工,那么,工人就會多掙工資,企業家也能賺到錢,這才是我說的‘企業家創造價值’。我介紹你去讀我發表在1995年第一期《改革》雜志的一篇文章,題目是《從現代企業理論看國有企業改革》。那里一開始我講了:‘ 對其要素擁有產權的個人之所以自愿走在一起組成企業 ,是由于共同協作可以創造一種比‘單干’更高的總生產率,從而增加每個人的收益。”
如果張維迎真的這么說,我要為他的一點進步而高興,現在他認為是“工人與企業家共同創造價值”,而不是“企業家創造價值”,我也認為企業家能和工人一道創造價值,問題是企業家創造的價值決不象張教授想的那么多,可以索取全部剩余價值,就是說,不能工人只能領工資,把全部利潤都歸企業家。
現在還是假設只有工人和企業家兩個人,不過這次是“共同協作”辦一個工廠,工人善生產,企業家會買賣,這樣一來,工人生產的產品肯定要多些,創造的價值也多些,產品賣的價格也可能高些。現在,企業家有收入了,但工人的收入不一定增加,相反地還可能減少。因為現在工人增加了兩項負擔,一是企業家的收入,二是增加了固定資產的折舊。企業家雖然有了收入,但在一個工人的企業里,企業家的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有多高的收入。這個假設的例子,雖然極端而不現實,但很可以說明事情的真相:企業家的收入,絕大部分來自工人的生產勞動。現實情況是一個企業家管理成百上千上萬的工人,事情的真實便很難看出來,必須靠分析。但是,這個事實很清楚,就是企業家的收入,總是與他所掌握人力物力成正相關。這個事實說明,企業家的收入,與他個人勞動創造的價值,關系很小,根本決定于企業本身的規模,企業的生產力。
張教授這點講得并不錯:“由于共同協作可以創造一種比‘單干’更高的總生產率,從而增加的收益。”只是,為什么要把增加的收益,都歸企業家呢?
還有,那個工人也不是“自愿”和企業家“走在一起組成企業”,他是因為被剝奪了生產資料,才被迫到企業家那里去打工。所以,張教授等“主流經濟學家”才那么起勁地要改革國有企業,其要害就是使生產資料與工人相分離。
“企業家創造價值”,單說問題不很大,企業家,即使是張教授所說的“人力資本家”那一類,也有勞動者的一面,他們參加生產管理勞動,自然也參加價值創造,問題在于張教授主張企業家“索取剩余價值”。張教授出此語,是因為現在不提馬克思主義,鐘馗不在,小鬼可以胡鬧了。要管住這些鬼怪,還得請出鐘馗。
人們往往把價值、交換,同貨幣聯系在一起,談的是交換價值,或價格,但這并不是價值本身。馬克思說,價值是“社會勞動的結晶”。就是在一定的生產力的情況下,社會生產所耗費在某產品中的平均勞動,這個“社會勞動”或“平均勞動”,用勞動時間來計量。這樣,各種產品在作為商品進行交換時,便有了一個統一的比較標準,那就是價值,即凝結在商品中的社會平均勞動。這件事情,表面上看不出來,好多經濟學家都沒有搞清楚,是馬克思通過分析研究發現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只從商品交換方面來解釋價值,而把勞動這個價值的社會實體隱藏起來。他們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掩蓋價值是勞動創造的事實,掩蓋資本家剝削勞動者的事實。比如,可以用“企業家是稀缺乏資源”來解釋企業家的價值為什么那么高,可以說工資就是工人勞動的價值或價格。
還是馬克思告訴我們,工資不是勞動的價值或價格,而是勞動力的價格或價值。勞動力的價值是這么回事:要維持工人勞動,那就要讓工人活著,為了適應工作要求,工人還得學習,還要讓工人供家養口,在工人死去后,要有新的勞動力為資本家繼續工作,所有上述的費用的總和,構成了勞動力的價值,用馬克思的話說是:“勞動力的價值,是由生產、發展、維持和延續勞動力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來決定的。”表現為價格就是工資。
馬克思說,勞動創造價值,但它本身不能有價值。如果問一小時勞動的價值是多少,除了回答“一小時勞動的價值就是一小時勞動”,不可能說明什么,而這是同義反復,毫無意義。不要小看這個認識,這正是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學和資產階級的經濟學的根本的區別。馬克思正是由此揭露了資本家剝削工人勞動的秘密。
馬克思指出:“工人出賣的不直接是他的勞動,而是他暫時轉讓給資本家支配的他的勞動力。”馬克思說,勞動力的使用即勞動創造的價值與勞動力的價值是不等量,勞動創造的價值多于勞動力的價值,這個多于的價值部分,就是張教授所說的“剩余價值”。經過馬克思分析,問題清楚了,原來張教授所主張的企業家索取的剩余價值,并非企業家創造的價值,其中絕大部分是工人的剩余勞動創造的,只有很少很少的一點才是企業家自己的勞動創造。
任何社會都需要剩余勞動,社會和個人因此才獲得發展。但是,有史以來,剩余勞動所創造的剩余價值,都被少數非勞動者占有了,從而壟斷了社會和個人的發展(包括這種發展的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利益),使他們能夠有充分的時間去接受并享用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文化--科學、藝術、交際方式等等;而廣大的勞動者則一直處于貧困和愚昧之中。
“創造價值”就是這么回事,企業家又是什么行當,他們如何又在為誰創造價值,因何能索取剩余價值呢?
在一般人看來,老板、經理就是企業家,經濟學家則另有說法,但無論如何,企業家就在老板、經理這群人里頭。
過去,企業不大,經營管理也不太復雜,老板經理常是一個人。后來,企業大了,特別是股份制企業,股東太多,老板當經理就不適應了,需要由有能力、有公信力的人來當經理,代理股東們經營管理企業,于是,就有了企業家這個行當。經濟學上講,企業家是出資人的代理人,企業家則說自己是老板的“打工仔”。
從企業家隨時可以被出資者解聘這一點,可以說他是“打工仔”,但在未解聘時期,他代表老板,對工人來說,就是“老板”。馬克思叫他們是“職能資本家”,叫老板為“貨幣資本家”。張教授等經濟學家則稱他們為“人力資本家”,老板則被稱為“非人力資本家”。總之,企業家也是資本家的一種。
顧名思義,“人力資本家”要出人力,就是要勞動。但是,企業家的勞動與一般工人的勞動不同,這個不同不僅在于工人主要是體力勞動,企業家是腦力勞動,企業中還有干腦力勞動的人不少,但是“打工仔”,不是企業家,主要的是:企業家的勞動只有很少一部分用于生產物質產品上,絕大部分用在為老板獲取最大利潤上。“企業家創造價值”可以這樣來理解,那就是:企業家為資本家榨取工人的剩余勞動的價值,使資本增殖。
事物就是矛盾。
企業家即“人力資本家”與出資人即“非人力資本家”合起來剝削工人,一個出力,一個出錢。“資本家”一分為二,就產生了矛盾。出力的人力資本家在想,我為什么要為你非人力資本家賣命?非人力資本家也在想,人力資本家不賣力,偷懶,甚至“尋粗”(“尋粗”不是政府官員的專利,企業家也“尋粗”,這一點張教授就秘而不宣傳了),損害他們的利益怎么辦?當然監督是個辦法,但對企業家監督不容易,于是只好與企業家協約,讓企業家享有剩余索取權。隨之出來了好些“現代企業”理論,科斯、威廉森、阿爾奇安、德姆塞茨、張五常等,都有理論出來,做種種解釋。
張維迎教授也有理論出來,而且還有中國特色,少不了有他的兩人社會的例子:“問題的關鍵是,如果經營者索取剩余,經營者不僅獲得了自我積極性,而且獲得了監督工人是積極性....下面一個例子也許有助于對上述觀點的理解。設想有甲乙兩個組成一個‘企業’,二人只有晚上有月亮時工作,其中甲在月光下工作,乙在樹蔭下工作。那么,顯然,最有效的安排是讓乙變成剩余索取者,而甲領取固定工資,因為甲無法監督乙,而乙卻可監督甲。在現實企業中,經營者就類似這里的乙。這是經營者變為‘企業家’的原因所在。”
太妙了!這就是張教授的理論。原來“企業家”是在晚上樹蔭下干活的人,原來“企業家”拿剩余價值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藏在陰暗角落里,用楊鵬的話是“編了裙子來擋自己的私處”,對他們不好監督。
現在楊鵬應該知道財富是從那里來的了吧?如果和不知道,他能不能做個實驗,找個工廠給企業家,但是不要應該工人,看他是能創造出財富,還是把給他的工廠荒蕪掉。
楊鵬說,改革后有了企業家,中國經濟才迅速發展。是嗎?楊鵬太年輕了,許多事情都不知道。不知道解放前曾經有企業家,但是中國制造出什么來,經濟發展怎么樣?解放后沒有資本家,勞動者什么沒有制造出來(隨便告訴楊鵬,上世紀60年代,我在成都的三新展覽會上,就已經看到我國軍工生產的電視機了),經濟發展速度低嗎?而且這些成就,是在被資本主義世界封鎖的情況下,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取得的,并為自己的國家和人民所有所用。
我問楊鵬:在現在創造出來的財富中,為自己生產的有多少,為外國生產的有多少?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勞動者得了多少,國內外資本家、特別是外國資本家拿了多少?如果有腦子的人,應該懂得“原罪”是什么,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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