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十一屆三中全會),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舉行,并于1978年12月22日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
根據新華社官方稿件:“全會沖破長期“左”的錯誤和嚴重束縛,徹底否定“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高度評價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重新確立了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
本系列將認真學習該次會議精神。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現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議程上來。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要保持應有的獨立性;要忠實于法律和制度,忠實于人民利益,忠實于事實真相;要保證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
到底是什么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呢?
是普通老百姓?還是其他的什么人?
請讀者仔細思考。
十一屆三中全會過去了46年:
“不允許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這個目標達到了嗎?成果如何?
“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的人比開這次大會之前是多了還是少了?
“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之特權,是越來越“特”了?還是越來越小了?
請讀者仔細思考,認真學習。
給讀者朋友們提供一點補充學習資料:
中央文獻研究室的《毛澤東年譜》記述了毛主席的講話:
【《毛主席重要指示》是根據毛澤東一九七五年十月至一九七六年一月的多次講話整理而成。全文如下:
......民主革命后,工人、貧下中農沒有停止,他們要革命。而一部分黨員卻不想前進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對革命了。為什么呢?做了大官了,要保護大官們的利益。他們有了好房子,有汽車,薪水高,還有服務員,比資本家還厲害。社會主義革命革到自己頭上了,合作化時黨內就有人反對,批資產階級法權他們有反感。搞社會主義革命,不知道資產階級在哪里,就在共產黨內,黨內走資產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走資派還在走......】
毛主席所提的這些人是哪些人呢?這些人與“不允許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有什么關系嗎?
請讀者朋友們仔細思考。
1964年,陳正人的蹲點報告,以及毛主席對該報告的批示,我們也可以仔細研究。根據《毛澤東年譜》:
【(1964年12月12日)......毛澤東對陳正人的信和報告寫了一些批注。
陳正人信中說:“特別值得重視的是:一部分老干部在革命勝利有了政權以后,很容易脫離群眾的監督,掌管了一個單位就往往利用自己的當權地位違反黨的政策,以至發展到為所欲為。而像我們這些領導人,官僚主義又很嚴重,對下面這些嚴重情況又不能及時發現。這就是在奪取了政權之后一個十分嚴重的危險。”
毛澤東批注:“我也同意這種意見。官僚主義者階級與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是兩個尖銳對立的階級。”
......“這些人是已經變成或者正在變成吸工人血的資產階級分子,他們怎么會認識足呢?這些人是斗爭對象,革命對象,社教運動絕對不能依靠他們。我們能依靠的,只有那些同工人沒有仇恨,而又有革命精神的干部。】
陳正人報告與毛主席批示中所提的這些人到底存在不存在?報告中的現象到底存在不存在?都是一些什么人呢?
請讀者朋友們仔細思考。
按照新華社稿件所言“重新確立了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我們根據“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進行實事求是地學習,相信讀者會有深刻的學習體會,也會有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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