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當代中國文學的國家價值觀
改革開放30年,中國作為現(xiàn)代文明大國崛起已是既成事實。大國崛起,如果僅有經濟的繁榮和物質財富的累積,而沒有國家文化價值的自覺與定位,勢必會影響到國家的整體文化形象和文學的正常發(fā)展。當下中國作家和文學如何參與國家價值觀的建構、如何塑造我們這個時代的“中國的”國家價值觀,是值得審慎對待的現(xiàn)實命題。
所謂國家價值觀,是從價值觀的一般概念延伸而來,主要指一個國家漫長歷史過程中積累的具有群體認同基礎的共同價值信仰。它建基在國民心理、情感和道德義務基礎上,作為一種價值知識、實踐準則與價值理想而存在。國家價值觀對文學的滲透是多方面的。《荷馬史詩》中戰(zhàn)爭、歷險、愛情、友誼等主題,對諸神傳奇的敘述和英雄的歌頌,接受的正是古希臘的國家價值觀的影響。中國古代文學主題雖變化多端,但愛國、忠君、俠義、鋤奸、離別、思歸、團圓等主題,無疑是原點主題。國家價值觀凝聚著民族的精神原型,因此不同民族和國家文學的人物形象模式,往往形成一種結構性的固定模態(tài)。這在中國古典文學中表現(xiàn)得特別明顯。雖然古代文學塑造的人物形象種類繁多,但多不過是忠奸、善惡、智愚和孝逆等。國家價值觀對敘事文學情節(jié)結構的影響同樣明顯。盡管從亞里士多德開始,眾多的文藝理論家和作家都強調敘事文學的情節(jié)應該出人意料、引人入勝,但在相當多的戲劇和小說作品中,人物命運的演化、作家的情節(jié)構思與謀篇布局,均關涉國家價值觀的呈現(xiàn)。國家價值觀對文學的意義,更為根本的還在于為作家的審美表達提供基本的文化立場和價值言述根據。這種立場和根據對當下中國文學而言,顯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在《我們的文學需要有我們的文化立場》(《文藝報》2009年10月31日)一文中,賈平凹說,“我們沒有堅持我們民族文化的立場,我們的血液里沒有了中國的哲學、美學,雖然使用的是漢語,但中國的味道不足,這是必然的”。“我們之所以久久沒有我們的文化立場,是我們民族的苦難太多,經歷了外來的和內部的種種磨難,我們是不如人又極力要改變處境,當我們覺醒時必須要傾訴”。對中國文學當下的病狀分析可謂一語中的。
并非說作家們的所有創(chuàng)作就都要以國家價值觀為審美準則,但如果一個時代的作家,整體表現(xiàn)出對國家價值觀的隔膜與遠拒,這同樣很不正常。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文學發(fā)展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如此。當前中國文學或多或少地存在以各種非主流或者說反主流的價值觀抵消和對抗國家價值觀的現(xiàn)象。這種狀況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當代有些作家內在心理結構中反叛、逃離和顛覆“宏大敘事”的潛在意識,顯然是文學領域的國家價值觀被嚴重稀釋的重要根由。如我們所知,新時期文學是以“賦予人以人性”(阿倫特語)的人道主義啟蒙意志,對抗某種歷史統(tǒng)一性的主流話語開啟文學新時代的。因為激進政治對人的自然、生理欲望的壓制,新時期以來文學場域的“個人”,更多是以恢復人的自然和生理欲望為旨歸。在對人的自然屬性和生理品質的強調中,人的集體、社會、歷史和文化屬性,在很多作家那里被充分地過濾掉。一方面,如魯迅、卡夫卡那種獨立的、自覺的和充滿內省精神的“個人”,在當代文學領域并沒有得到真正體現(xiàn),當下文學缺乏的正是文學亟須的“個人”品質;另一方面,因為中國傳統(tǒng)文化結構中罪感意識的缺席,對“個人”缺少必要的平衡和節(jié)制,故20世紀90年代中國文學領域泛濫的“個人”,往往是實利原則、價值相對主義、非理性主義的同義語。如果說反抗“宏大敘事”的寫作傳統(tǒng),是作家主體內部滋生出的某種消融國家價值觀的心理沖動,那么若干年來,當代作家追隨西方現(xiàn)代、后現(xiàn)代主義寫作經驗,吸收和借鑒西方文化哲學過程中,呈現(xiàn)出的敘事和價值認知上的“去中國化”傾向,則是導致文學領域國家價值觀弱化的另一緣由。出于反撥當代激進敘事“非文學化”傳統(tǒng)與追摹西方“先進”審美經驗的目的,新時期至今,中國作家一直就有吸納世界優(yōu)秀文學經驗,實現(xiàn)中國文學與“世界”對接的樸素愿望。在中國作家對“世界”文學(主要是歐洲和拉美)的接受過程中,藝術技巧的移植和挪用,只是表層的問題,更為深層的則是西方文學涵蘊的思想智性和價值哲學對中國文學的深遠影響。反觀這些年的文學創(chuàng)作,西方現(xiàn)代主義的文學觀念、主題類別應有盡有。當代中國作家借助西方文學審視問題的思維和方法,對刷新現(xiàn)代以來中國文學略顯僵化的文學觀念,豐富當代中國文學的審美疆域是有積極意義的。但問題是西方作家的問題意識、思維方法、價值眼光,是由他們特殊的歷史和社會文化狀況決定的;中國作家在借鑒吸取其思想義理和價值方法時,必須注意到中國與西方歷史、現(xiàn)實與文化的非同源性關系。不幸的是,當代中國相當多的作家,在一種“弱者”心態(tài)和西方“普遍性真理”預設中,錯把他鄉(xiāng)作故鄉(xiāng),忽略了中國社會的具體語境,忽視了中國社會與西方現(xiàn)代性與后現(xiàn)代性的非同步性和差異性。文學創(chuàng)作肆意搬弄和演繹西方社會思潮和哲學觀念,充滿玄妙的形而上學思辨,缺少對本土性中國經驗和中國思想的詩學觀照。國家價值觀的審美表達,因此消融在西方哲學觀念的迷思里。
國家價值觀的弱化,對當代中國文學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最直觀的,就是作家因為缺乏對道德義務與精神價值的“共識力”,以至在文學創(chuàng)作過程中對某些社會矛盾的把握,一般不是從社會民眾公共認同的精神層面入手,而是在“敵對”的關系結構中把握和塑造人物關系,從而有意無意地放大社會成員間的敵對和沖突性。90年代以后,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社會矛盾的復雜化,作家們在敘述不同利益群體和社會階層人物的關系時,人物與人物間的矛盾性,漸漸讓位于某種敵對性。一種因社會分層加劇和利益沖突引發(fā)的“仇恨”美學,構成我們這個時代文學敘述大眾社會時難以彌合的“傷口”。鬼子的《被雨淋濕的河》、北村的《憤怒》、陳應松的《馬嘶嶺血案》、尤鳳偉的《泥鰍》、曹征路的《那兒》等都很有代表性。
因為國家價值觀的匱乏,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作家在有引導地創(chuàng)設國家正面文化形象方面顯得蒼白無力,而在面對傳統(tǒng)幽暗價值體系時,卻不時陷入各種錯誤的迷思。韓少功的《爸爸爸》,對“雞頭寨”的封閉、停滯、愚昧、落后、殘忍的生活形態(tài)雖有理性批判,但對內涵在楚巫文化內部的神秘、古意盎然的生活質態(tài),同樣有莫名的崇敬。《紅高粱家族》中,莫言以富有現(xiàn)代意味的生命價值對鄉(xiāng)土生命精神進行審美觀照,但同時又拋開現(xiàn)代社會的理性、節(jié)制、正義等原則,用飽含情愫、汪洋恣肆的筆調,在“我爺爺”、“我奶奶”們那些觸及人類道德底線的行為中,釋讀出原始強力、生命本能、自由意志、敢作敢當、敢愛敢恨等信息。這種要么極端地書寫民間與傳統(tǒng)文化的惡俗,要么不加辨析地美化傳統(tǒng)或民間文化糟粕的做法,無論對國家文化形象建設,還是對中國文化的現(xiàn)代性重建,都是有害無益的。但置身文化沖撞的復雜歷史漩渦中,當代中國作家的文化價值擇取很多時候都是晦暗不明的。特別是隨著20世紀80年代電影《紅高粱》《老井》等在國內、國際獲獎,作家似乎更是受到莫大鼓舞,書寫國家文化的陰暗面更是成為一種難以抵擋的寫作暗流。從先鋒小說到第三代詩歌,從新寫實小說到新生代作家的創(chuàng)作,無不涌動著顛覆和解構國家正面文化形象的暗流。
當下中國文學,當如何重塑文學與國家價值觀的關系?事實上,文學領域國家價值觀的審美貧乏,并不表明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就沒有國家價值觀;汶川大地震,中華民族面對災難爆發(fā)出的無疆大愛,就是國家價值觀的直觀體現(xiàn)。面對災難,許多公共文學知識分子、民間草根寫作者通過文學期刊、報紙乃至網絡發(fā)表的大量“地震詩歌”、散文隨筆和報告文學,也相當真實地傳達出我們這個時代國家價值觀的思想情感面影。像《孩子,快抓緊媽媽的手》等大批“地震詩歌”的涌現(xiàn)及其引起的強烈社會反響,至少可以給我們提供思考和反省當代中國文學與社會民眾公共認同、審美需求相契合的方向和理路。
就價值向度而言,當代中國文學領域的國家價值觀建設三種資源無疑可資借鑒,第一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第二是與現(xiàn)代工商業(yè)文明相符的現(xiàn)代價值,第三是新中國成立后的中國社會主義道德實踐。首要的,就是把握好國家價值觀的建設與批判的張力關系。既然國家價值觀是以中國傳統(tǒng)文化、現(xiàn)代社會價值形態(tài)與社會主義道德實踐作為思想資源,那么當代作家就理應站在時代的高度,檢視、批判和反省這些價值形態(tài)的流弊或曾有的失誤,同時對其中具有時代意義的普適性道德原理加以審美闡釋,使其發(fā)揮幫助人們建立新的生活規(guī)范的重要作用。鑒于新中國成立后文學的基本經驗,我們還需要處理好國家價值觀和國家政治價值的關系。作家們既要辨識國家價值觀與國家政治價值的界限,避免讓文學再度淪為政治的附庸與“傳聲筒”,同時,也沒必要對政治意識形態(tài)杯弓蛇影。生在政治社會,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都有政治的滲透,文學不應該刻意規(guī)避也無法規(guī)避政治。新時期以來,在學術層面上,我們基本上把“十七年”的社會主義文學視為“宏大敘事”的“烏托邦”和“偽崇高”,以否定性的態(tài)度視之。創(chuàng)作實踐上,以生命哲學瓦解“革命”神話,將英雄的“神性”向日常“人性”還原,是一種普遍的趨勢。可問題是,我們在召喚文學尊重生命的“底線倫理”時,何必非要以扼殺“高度倫理”為前提?在當下社會,當某些“底線倫理”都岌岌可危的時候,這些“高度倫理”雖說未必就是救治道德滑坡的藥方,但至少應該構成我們國家價值觀建設的重要參照。正是如此,當下中國作家在反省革命敘事傳統(tǒng)的同時,還應該以包容的心態(tài)和開放的氣度,辯證對待革命敘事傳統(tǒng)的精神遺產。
當然,文學畢竟是文學,文學領域國家價值觀建設還要處理好與文學審美性的關系。盡管我們強調國家價值觀的重要文學意義,但歸根結底,國家價值觀只能以“文學的”而非“觀念的”形式呈現(xiàn)。國家價值觀不應是外敷在作品外表的油彩,而應該內化為文學的形象、主題、結構、情節(jié)等具體存在。對于以語言和想象創(chuàng)造生活的作家來說,價值理念的性格化、人格化與審美化,是必然要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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