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自由是民主的表現形式。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在其上升時期,除了對“民主”內容的解釋不同外,其形式有相當的一致,而與今天所謂“一人一票”即民主的流行看法完全相反。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一書中說:
公共輿論中有一切種類的錯誤和真理,找出其中的真理乃是偉大人物的事。誰道出了他那個時代并使之實現,他就是那個時代的偉大人物。他所做的是時代的內心東西和本質,他使時代現實化。誰在這里和那里聽到了公共輿論而不懂得去蔑視它,這種人決做不出偉大的事業。
因此,黑格爾說:“公共輿論值得重視,又不值一顧。”[1]對美國新聞理論有巨大貢獻的沃爾特•李普曼在《公眾輿論》一書中說得明白:
行動經常比理解重要得多。有時的確就是如此:等到人人都理解了,行動可能就會失敗。有許多事情不可能等到全民公決或者長時間的宣傳,比如在戰時,一個國家、一支軍隊,乃至它的統帥們,時常只能把戰略部署透露給極少數人;兩種對立的意見——盡管其中之一可能是正確的——往往比只有一種錯誤的意見更危險。錯誤的意見會導致不良后果,但兩種意見則更要承受瓦解整體的災難。
即使一次災難性的失利也確實比在報紙上激烈爭論造成的危害要小。在1918年3月到處彌漫的緊張空氣中,至關重要的不是一次特定行動的正確性,而是對命令來源的不懈期望。假如福煦“訴諸人民”,他或許能贏得爭論,但在贏得爭論之前,他指揮的軍隊可能早就瓦解了。奧林匹克諸神爭吵的景象是有趣的,但也是破壞性的。[2]
傳統的民主主義者冒險把人的尊嚴放在了一個非常不確定的假設之上,因此他才會認為人的尊嚴本能地體現在明智的法律和良好的統治之中。選民們做不到這一點,因此在講究實際的人們眼里,民主主義總是顯得有點兒傻氣。[3]
02
階級專政最終都要通過國家形式表現出來。因此,專政學說就成了國家學說的本質。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失敗促使馬克思提出無產階級國家專政的學說。1891年恩格斯在為馬克思《法蘭西內戰》單行本寫的導言中進一步說:“國家無非是一個階級鎮壓另一個階級的機器,這一點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絲毫不比在君主制下差。”[4]
至于專政和法制的關系,他們都認為法制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但非本質內容。1905年俄國工人運動失敗后,曾在1887年就學于喀山大學法律系的列寧開始思索法律和專政的關系。1906年列寧說:“專政的科學概念無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絕對不受任何法律或規章拘束而直接憑借暴力的政權。”[5]1918年列寧再次堅持并進一步發揮了這個觀點,指出:“專政是直接憑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采用暴力手段來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6]
列寧的觀點在今天看來也是深刻的,列寧的這個觀點之所以為目前的“普世派”所憎恨,是因為它挑破了“法制”的本質,它將國家問題的實質簡單明了和赤裸裸地展示了出來。其實,資產階級革命早期的理論家也曾表達過同樣的觀點。自由主義理論的先驅盧梭說:
法律的僵硬性會妨礙法律得以因事制宜,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就能使法律成為有害的,并且在危機關頭還能因此致使國家滅亡。程序以及種種手續上的拖延,都需要一段時間,有時候這是局勢所不容許的。很可能出現千百種情況都是立法者所根本未曾預料到的;因而能夠察覺到我們并不能預見一切,這本身便是一種極其必要的預見了。
因此,就絕不能要求把政治制度僵硬化到竟至于取消了那種使法律中止生效的權力的地步。就連斯巴達也都曾讓它的法律休眠過。
如果危險已到了這種地步,以致法律的尊嚴竟成為維護法律的一種障礙;這時候,便可以指定一個最高首領,他可以使一切法律都沉默下來,并且暫時中止主權權威。在這種情況下,公意是無可懷疑的;并且很顯然,人民首要的意圖乃是國家不至于滅亡。[7]
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民主制度的奠基者托馬斯·杰斐遜(1743-1826年)更不含糊,他在給朋友的信中拋棄所謂“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迂腐,認為“國家的安全必須高于財產法之上”。他說:
嚴格遵守成文法無疑是一個好公民的重要義務之一,但并不是最重要的。迫切需要、自我保存、危急時保衛祖國等法則是更重要的義務。死板地遵守成文法以致失去了祖國,也就失去了法律本身,失去了生命、自由、財產以及所有那些與我們一同享受那些東西的人,從而荒唐地為了手段而犧牲了目的。當年在日耳曼敦戰役中,華盛頓將軍的部隊受到盤踞在邱姓住宅的敵人的騷擾,他毅然將大炮對準住宅猛轟,盡管那是一個公民的財產。當他圍攻約克敦時,他將近郊村莊夷為平地,因為他認為國家的安全必須高于財產法之上。[8]
對美國新聞理論有巨大貢獻的李普曼認為憲法與自由主義者的所謂“民主”難以相容,他說: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人人始終都像憲法的作者們那樣看待憲法,這部憲法大概早就被強行推翻了,因為忠于憲法和忠于民主似乎難以相容。杰斐遜教給美國人把憲法理解為對民主的表達,從而解決了這個悖論。他本人也是到此止步。[9]
其實,這些并沒有什么奇怪,國家本來就是階級統治的機器,世界上本來就沒有沒有民主保障的專政和沒有專政保衛的民主。“革命的專政和反革命的專政,性質是相反的,而前者是從后者學來的。”[10]對此,中國改革開放的設計師鄧小平同志不僅做得果斷,而且說得也肯定。1992年他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中指出:
依靠無產階級專政保衛社會主義制度,這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觀點。馬克思說過,階級斗爭學說不是他的發明,真正的發明是關于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歷史經驗證明,剛剛掌握政權的新興階級,一般說來,總是弱于敵對階級的力量,因此要用專政的手段來鞏固政權。對人民實行民主,對敵人實行專政,這就是人民民主專政。運用人民民主專政的力量,鞏固人民的政權,是正義的事情,沒有什么輸理的地方。[11]
03
”列寧說“誰要是僅僅承認階級斗爭,那他還不是馬克思主義者”,“只有把承認階級斗爭擴展到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的人,才是馬克思主義者”[12]。同樣的道理,在今天中國,只承認軍事工作的重要性還是不夠的,只有承認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思想的共產黨對軍事工作的絕對領導權,才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
“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中國共產黨建黨之初不注重黨對軍事的領導權,經歷了1927年的“四一二”血泊后才認識到:“在兵權問題上患幼稚病,必定得不到一點東西”,“在這點上,孫中山和蔣介石都是我們的先生”[13] ;“沒有一個人民的軍隊,便沒有人民的一切。對于這個問題,切不可只發空論”。[14]其實,在改革開放的今天,如果我們在民主和專政的關系上也患上了毛澤東批評的“幼稚病”,那蘇聯就是前車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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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黑格爾著,范揚、張企泰譯:《法哲學原理•第三篇 倫理》,商務印書館2009年版,第334頁。
[2][美]沃爾特•李普曼著,閻克文、江紅譯:《公眾輿論》,上海世界出版集團,2006年版,第175頁。
[3][美]沃爾特•李普曼著,閻克文、江紅譯:《公眾輿論》,上海世界出版集團,2006年版,第225頁。
[4] 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36、326、327頁。
[5] 列寧:《立憲民主黨人的勝利和工人政黨的任務》(1906年4月6日-10日),《列寧全集》第10卷第216頁。
[6] 列寧:《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列寧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23頁。
[7][法]盧梭著,何兆武譯:《社會契約論》,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159、160頁。
[8][美]托馬斯•杰斐遜:《致約翰·科爾文(1810年9月20日)》參見朱曾汶譯:《杰斐遜選集》,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574頁。
[9][美]沃爾特•李普曼著,閻克文、江紅譯:《公眾輿論》,上海世界出版集團,2006年版,第205頁。
[10]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8頁。
[11]《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9頁。
[13] 列寧:《國家與革命》,《列寧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9頁。
[12] 毛澤東:《戰爭和戰略問題》,《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7、546頁。
[14]毛澤東:《論聯合政府》,《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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